r>  船政

  台澎水师战船,初制分派通省厅员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归内地州县;令其通省按粮议派,台属三县亦在匀派之内。后复改属通省道、府。至康熙四十五年,乃令专属台湾道、府;复令福州府与台湾府分修,而府之派船数倍于道。既而专责知府,并道标船亦归于府焉。雍正三年,两江总督查弼纳题准:设立总厂于通达江湖百货聚集之所,鸠工办料,较为省便;岁派道员监督,再派副将或参将一员同监视焉。部价不敷银两,向来州县协贴,仍应如旧。嗣经总督觉罗满保会题:将台澎战船九十八只,就台湾设厂,令台湾道监修。遂定为例。

  屯番

  番民,以射猎为生者也。被化以来,咸知向义。林爽文之乱,能以镖鎗、竹箭共御王事;于是大将军公福康安奏请如四川屯练兵丁之例,设屯驻札,给与荒埔田地,使耕以食,而免其租税。且其时清丈民垦之田多溢额,亦并以予番,县官为征租折纳岁给焉(语在「政志」)。乾隆五十五年,总督伍拉纳、巡抚徐嗣曾始以定议入奏,诏报可。计全台设大小屯凡一十二处,番千总二员、番把总四员。每屯各设番外委一员;大屯番兵四百人、小屯番兵三百人。邑无埔地而有屯番,则割近邑荒埔以给之。详列于后。

  邑辖小屯一所,驻新港社;番外委一员、番兵三百人。外委分给凤山属大北坪埔地三甲。新港社番兵二百零一名,分给凤山属大北坪埔地二百四十四甲七分一厘六毫八丝,益以南崁、林口埔地九十四甲。凡埔地三百三十八甲七分一厘六毫八丝。卓猴社番兵六十八名,分给凤山属上淡社南坪顶埔地一百一十一甲四分五厘二毫。大杰巅社番兵三十一名,分给凤山属南崁、林口埔地五十二甲。凡番兵三百名,每名各分给埔地一甲六分有奇不等。

  恤赏

  旧制:台湾戍兵,所有应领月饷,每月扣留五钱于内地支给,以赡其家。雍正二年加恩,月给戍兵家米一斗,岁以为常。七年加恩,岁赏戍兵家银四万两,着总督匀给免扣留,以充各丁用度,以为定例。八年,总镇王郡奏准发给帑银,就台郡购置田园、糖廍、鱼塭等业岁收租息,以六分存营,赏给兵丁游巡及有病革退者与夫拾骸扶榇一切盘费;以四分划兑藩库,赏戍兵家属吉凶事件。于是镇标三营,共领帑银五千五百四十两;城守二营,共领帑银二千两;安平水师三营,共领帑银五千两(一、兵丁娶妻及女婚嫁,各赏银三两。一、兵丁父母本身及妻亡故、各赏银四两。一、故弁扶柩回籍,照依每员名下支食养廉名粮计算,每名赏银四两。如系十名,银四十两,照此类推。一、故兵遗骸班满队目拾运回藉安葬,分上、下游给赏运费。上游赏银三两,下游赏银一两五钱。如同标营一起拾运三名以上者,各减赏银三钱。水师有营船可以带运者,每名止赏银一两。一、病兵辞退革伍回藉者,照站给赏盘费。每站赏银四分。游巡兵丁,每名每日赏银一分五厘。一、期满班兵换回内地,分上、中、下游给赏盘费,上游赏银二两,中游赏一两五钱,下游赏银一两)。乾隆五年,又令于生息银两项内,核其余剩赏给戍兵往来盘费,永禁营中私相帮贴之弊。五十三年奉旨;以林爽文案内所有抄没田园家产递年租息,给加台澎戍兵粮饷。于是每人每月加银四钱,岁为例。

  军官

  旧制:台湾自总镇以下至都守,皆于三年俸满,即行更调。乾隆五十一年,此例停止。令总兵官历俸三年,奏请陛见;副将、参、游、都、守俱俟历俸五年之后,方准升补内地。惟千、把总末弁仍从旧规,三年调回内地;戍兵换班者,即令统率。

  镇守台湾挂印总兵官

  杨文魁,奉天人,正黄旗参领。康熙二十三年任。升本旗副都统。

  王化行,咸宁人,武进士。康熙二十七年任。调湖广襄阳镇。

  穆维雍,奉天人,镶黄旗参领。康熙三十四年任。旋擢入典禁军。

  王国兴,宁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王万挥,会宁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升本省陆路提督。

  张玉麟,榆林卫人,世袭阿达哈哈番。康熙三十七年任。调福宁镇。

  李友臣,安定人,行伍。康熙四十一年任。调漳州镇。

  王杰,易州人,正白旗荫生。康熙四十四年任。卒于官。

  王元,晋江人。行伍,康熙四十六年任。卒于官。

  崔相国,河南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姚堂,山东人,福建籍。康熙五十一年任。升广东提督。

  欧阳凯,漳浦人,功加左都督。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殉难(有传)。

  陈策,泉州人。康熙六十年任。卒于官。

  蓝廷珍,漳浦人,行伍。康熙六十年任。升本省水师提督(有传。蓝鼎元、陈梦林附)。

  林亮,漳浦人,行伍。雍正二年任。调任浙江定海镇。

  陈伦炯,同安人,荫生。雍正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