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森钦妻。
  万氏,陈聿永继室。
  林福宋,翁士章妻。
  林开官,王观澄妻。
  刘金宋,倪耀甫妻。
  余庄宋,翁士华妻。
  郑徽宋,严常宝妻。
  何玉宋,严常佑妻。
  林氏,方萼妻。
  林福宋,严道奉妻。
  庄贞宋,林文泰妻。
  陈端宋,薛士鼎妻。
  林氏,王子猷妻。
  庄婉宋,魏仪卿妻。
  郭氏,王宗华妻。
  陈宦官,林于肇妻。
  陈玉宋,薛于麒妻。
  余书宋,陈宜绰妻。
  翁三宋,陈彦恩妻。
  郭凤宋,林会宗妻。
  程秋妹,陈朝景妻。
  林团宋,黄君浩妻。
  黄金宋,郭守胜妻。
  黄银宋,陈朝光妻。
  黄玉宋,陈士逢妻。
  许金宋,黄颖为妻。
  谢尾宋,黄国珍妻。
  连玉官,林于映妻。
  林明宋,倪茂元妻。
  林招弟,王士章妻。
  高宜宋,毛允周妻。
  林氏,方耿妻。
  薛文官,方宗达妻。
  林氏,方腾妻。
  林秀荣,吴国章妻。
  李翼官,魏信妻。
  夏春宋,陈尚哲妻。
  吴捷使,陈虔伯妻。
  陈宝使,吴绍祖妻。
  林锦宋,周肇仁妻。
  陈粹官,吴元逢妻。
  陈士金,余彤侯妻。
  何淑宋,方承爵妻。
  林宜宋,何继春妻。
  何蒲宋,陈志成妻。
  林秀宋,薛懋达妻。
  黄闰使,林伯梁妻。
  郑珠官,陈尔光妻。
  陈氏,王士翰妻。
  陈细金,王肇炳妻。
  薛氏,王肇仲妻。
  石镃宋,李永绥妻。
  何科官,欧士长妻。
  张赛宋,郑左侯妻。
  林端金,张可潜妻。
  陈玉秀,何朝蕃妻。
  郑惠宋,何大灏妻。
  吴恕宋,王奕超妻。
  何彩宋,林尚智妻。
  周永宋,王茂士妻。
  朱音官,吴均妻。
  黄秀官,陈朝映妻。
  林丙宋,张世经妻。
  林至宋,倪正循妻。
  田卯宋,陈崇海妻。
  王成官,张惟调妻。
  陈龙宋,林圣敬妻。
  何石宋,吴可浈妻。
  何双官,念允启妻。
  俞舜宋,陈正熠妻。
  郑贵宋,高乃轩妻。
  余禧宋,何远昆妻。
  邓荣娘,郑康贤妻。
  江节宋,叶廷槐妻。
  欧仪宋,倪天麟妻。
  谢诸宋,蔡士炤妻。
  林液宋,何恬妻。
  叶氏,吴转齐妻。
  魏宁宋,林士沂妻。
  陈庄宋,林彭学妻。
  卢氏,林道侯妻,妇陈氏亦守节。
  姜荣宋,林开燫妻。
  陈姻官,林扌为吉妻,妇翁氏亦守节。
  林叔和,何朝璇妻,妇王氏亦守节。
  余爱宋,薛尹官妻。
  颜氏,薛师峰妻。
  高玉宋,严伯豪妻。

卷之七十
 列女六
  

    福清县
  宋以下贞烈
  王氏名昌,王守愚女,适李提刑之子仲敏。仲敏早卒,昌年二十三,既殡,屏家人,自经死。
  林氏,刘仝祖妻,父公遇,知名士。仝子为福建招抚使,起义兵,亡命,自经死。有司执其事,具反状,林叱曰:“林、刘二族,世为宋臣,欲以忠义报国,事不成,天也,何为反乎?汝知去岁有以血书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与兄忠义之心则一也。死且求治汝于地下,可生为汝等凌辱耶?”遂遇害。
  元以下贞烈
  林氏女,年十九,贫不能嫁。至正末,盗起,女避地东郭外,时元帅达吉拥兵镇福清,强女父以聘,女誓不从。军士丛至,女据地哭曰:“嫁娶有礼,劫以兵,有死而已。”达吉高其节,遂不敢犯。女竟不偶,守贞以终。
  明以下贞烈
  夏氏名信,父殁,弟观明,甫四岁,氏怜弟孤幼,誓志不嫁。后观明为粮长,缘钞累民,乃赴阙奏钞不便,洪武初,诏逮系狱。信上封事,击登闻鼓伸冤,得允所奏,观明遂释。
  王氏,邬孟妻。洪武时,孟为御史,以诖误当死。王氏击登闻鼓,乞入官为奴,以赎夫罪,诏赦之。孟后竟以忤旨死,其友户部郎中张瑶殓孟遗骸,将归葬之,王氏止之曰:“幸少留待妾。”遂自经。永乐初,诏旌其门。
  卢佳娘,李广妻。婚甫十月,广暴卒。卢恸绝复苏,见广口鼻出血,悉舔食之。既殓,哭辄僵仆。积五六日,家人防稍懈,入寝室自经死。
  陈镜女,许字施元衡。将婚而元衡卒,女闻,自经不死,乃归施,独处一楼,日夜纺绩,孝事舅姑。嘉靖间旌。
  陈兰女,许字林招德。招德溺水死,女矢志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