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森钦妻。
万氏,陈聿永继室。
林福宋,翁士章妻。
林开官,王观澄妻。
刘金宋,倪耀甫妻。
余庄宋,翁士华妻。
郑徽宋,严常宝妻。
何玉宋,严常佑妻。
林氏,方萼妻。
林福宋,严道奉妻。
庄贞宋,林文泰妻。
陈端宋,薛士鼎妻。
林氏,王子猷妻。
庄婉宋,魏仪卿妻。
郭氏,王宗华妻。
陈宦官,林于肇妻。
陈玉宋,薛于麒妻。
余书宋,陈宜绰妻。
翁三宋,陈彦恩妻。
郭凤宋,林会宗妻。
程秋妹,陈朝景妻。
林团宋,黄君浩妻。
黄金宋,郭守胜妻。
黄银宋,陈朝光妻。
黄玉宋,陈士逢妻。
许金宋,黄颖为妻。
谢尾宋,黄国珍妻。
连玉官,林于映妻。
林明宋,倪茂元妻。
林招弟,王士章妻。
高宜宋,毛允周妻。
林氏,方耿妻。
薛文官,方宗达妻。
林氏,方腾妻。
林秀荣,吴国章妻。
李翼官,魏信妻。
夏春宋,陈尚哲妻。
吴捷使,陈虔伯妻。
陈宝使,吴绍祖妻。
林锦宋,周肇仁妻。
陈粹官,吴元逢妻。
陈士金,余彤侯妻。
何淑宋,方承爵妻。
林宜宋,何继春妻。
何蒲宋,陈志成妻。
林秀宋,薛懋达妻。
黄闰使,林伯梁妻。
郑珠官,陈尔光妻。
陈氏,王士翰妻。
陈细金,王肇炳妻。
薛氏,王肇仲妻。
石镃宋,李永绥妻。
何科官,欧士长妻。
张赛宋,郑左侯妻。
林端金,张可潜妻。
陈玉秀,何朝蕃妻。
郑惠宋,何大灏妻。
吴恕宋,王奕超妻。
何彩宋,林尚智妻。
周永宋,王茂士妻。
朱音官,吴均妻。
黄秀官,陈朝映妻。
林丙宋,张世经妻。
林至宋,倪正循妻。
田卯宋,陈崇海妻。
王成官,张惟调妻。
陈龙宋,林圣敬妻。
何石宋,吴可浈妻。
何双官,念允启妻。
俞舜宋,陈正熠妻。
郑贵宋,高乃轩妻。
余禧宋,何远昆妻。
邓荣娘,郑康贤妻。
江节宋,叶廷槐妻。
欧仪宋,倪天麟妻。
谢诸宋,蔡士炤妻。
林液宋,何恬妻。
叶氏,吴转齐妻。
魏宁宋,林士沂妻。
陈庄宋,林彭学妻。
卢氏,林道侯妻,妇陈氏亦守节。
姜荣宋,林开燫妻。
陈姻官,林扌为吉妻,妇翁氏亦守节。
林叔和,何朝璇妻,妇王氏亦守节。
余爱宋,薛尹官妻。
颜氏,薛师峰妻。
高玉宋,严伯豪妻。
卷之七十
列女六
福清县
宋以下贞烈
王氏名昌,王守愚女,适李提刑之子仲敏。仲敏早卒,昌年二十三,既殡,屏家人,自经死。
林氏,刘仝祖妻,父公遇,知名士。仝子为福建招抚使,起义兵,亡命,自经死。有司执其事,具反状,林叱曰:“林、刘二族,世为宋臣,欲以忠义报国,事不成,天也,何为反乎?汝知去岁有以血书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与兄忠义之心则一也。死且求治汝于地下,可生为汝等凌辱耶?”遂遇害。
元以下贞烈
林氏女,年十九,贫不能嫁。至正末,盗起,女避地东郭外,时元帅达吉拥兵镇福清,强女父以聘,女誓不从。军士丛至,女据地哭曰:“嫁娶有礼,劫以兵,有死而已。”达吉高其节,遂不敢犯。女竟不偶,守贞以终。
明以下贞烈
夏氏名信,父殁,弟观明,甫四岁,氏怜弟孤幼,誓志不嫁。后观明为粮长,缘钞累民,乃赴阙奏钞不便,洪武初,诏逮系狱。信上封事,击登闻鼓伸冤,得允所奏,观明遂释。
王氏,邬孟妻。洪武时,孟为御史,以诖误当死。王氏击登闻鼓,乞入官为奴,以赎夫罪,诏赦之。孟后竟以忤旨死,其友户部郎中张瑶殓孟遗骸,将归葬之,王氏止之曰:“幸少留待妾。”遂自经。永乐初,诏旌其门。
卢佳娘,李广妻。婚甫十月,广暴卒。卢恸绝复苏,见广口鼻出血,悉舔食之。既殓,哭辄僵仆。积五六日,家人防稍懈,入寝室自经死。
陈镜女,许字施元衡。将婚而元衡卒,女闻,自经不死,乃归施,独处一楼,日夜纺绩,孝事舅姑。嘉靖间旌。
陈兰女,许字林招德。招德溺水死,女矢志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