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翰林院庶吉士会稽鲁曾煜
  贡生钱塘施廷枢
  原任以州判衔管理泰州小海场事侯官林正青
  原任南安府知府福清游绍安
  原任四会县知县永福黄 任
  原任铜陵县知县福清陈九龄
    分 修
  福州府学教授惠安王士鳌
  侯官县学生员林 飞
  闽县附监生林玉衡
  福州府学贡生李肇杏
  甲戍科进士永福黄 惠
  甲戍科进士闽县郑天策
  福清县学生员陈长龄
  癸酉科举人侯官张伯谟
  福州府学增生林擎天
  福州府学生员吴科捷
    校 勘
  教授王士鳌
  附监生林玉衡
  增生林擎天
    监 局
  原任侯官县学教谕蔡元成
    督 刻
  闽县学教谕高廷璧

卷之一
 星 野
  

  分星始见《周礼》,七闽亦始见《周礼》,星与土必有合也,而后有辨也。福郡曰闽中,闽中者,居闽之中;然土圭之测易,而玑衡之察难,岂非隐显道殊,遐迩势异欤?古法以星察九州,以星之度,察州之郡。郑康成谓察度之书亡矣,然则占星于郡,将何以合古法欤?昔宋闽县许文定公精于象纬,所校定浑仪,咸惊其妙,而惜乎无遗书以识其郡也。因述旧所闻,及稍参今所行西法,以着于篇,志星野。
    福州分星之次
  《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郑注:“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
  按此言星野之始,考福州者可得其所次之舍。《帝王世纪》谓:“黄帝推分星次,以定律度、星纪之次,吴、越分野。”刘昭《郡国志》注引之,然黄帝时堪舆书亡,后代有作,非古法,[HT6SS]《汉·艺文志》有《堪舆金匮》十四卷,而张衡所云:风后《经纬三辰》及《风后十三篇》,俱不足信,应以《周礼》为断。
    福州所次之星
  《尔雅》:“星纪、斗、牵牛也。”《郭注》:“牵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终始,故谓之星纪。”《邢疏》:“星纪,吴越也。”
  考福州者,可得其分野之星,然不及女。
  《史记·天官书》:“斗、江、湖。牵牛、婺女,扬州。”《汉书·天文志》同。
  《汉书·地理志》:“吴地,斗分野也;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
  按《史记》、《汉书》,俱有斗、牛、女三星。
  按《志》称:吴地,斗分野。又称今之会稽。福州属会稽郡,分星当属斗。称: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又称: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阝止、九真、南海、日南。是今广东、西及南徼地,非福州境,福州分星似不及牛、女。然粤地又一条云:其君,禹后帝少康之庶子封于会稽。后二十世至勾践称王,后五世为楚所灭,子孙分散,臣服于楚。后十世至闽君摇,佐诸侯平秦。汉兴,复立为越王。是粤仍兼会稽,福州分星复兼牛、女矣。
  于是有以福州分星兼斗、牛、女者。《后汉书·郡国志》:“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一名须女,曰星纪之次,于辰在丑,谓之赤奋若,于律为黄钟,斗建在子,吴越之分野。”
  《晋·天文志》:“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分野属扬州。”
  《隋书·地理志》:“扬州于《禹贡》为淮海之地。在天官,自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得其分野。”
  按:晋隋书本《后汉书》,惟斗十二度,与《后汉书》十一度差异耳。然《后汉书》又本《史记》、《汉书》。
  于是有以福州分星惟兼斗、牛者,《唐书·天文志》云:“南斗、牵牛,星纪也。”
  按:《唐书》本《尔雅》。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兼牛、女者。明《一统志》:“福州,《禹贡》扬州之域,天文牛、女分野。”《明史·天文志》:“福建布政司所属皆牛、女分。”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属斗者,《元史·天文志》:“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入吴、越分,分星纪之次,扬州之分。”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属女者,唐王希明《步天歌》:“女先从越,国向东论。”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属牛者,《春秋纬·元命苞》:“牵女流为扬州,分为越国。”
  魏陈卓会稽,入牛一度。
  吴虞翻:“会稽上应牵牛之宿,下当少阳之位。”
  按以上诸说,或言斗,牛、女,或言斗、牛,或言牛、女,或言斗、或言女,或言牛,纷纷聚讼。以占验法考之,《史记·天官书》:“元光、元狩,越之亡,荧惑守斗。”[HT6SS]《正义》曰:“南斗为吴越之分野。”是时,闽越徙民江、淮,则斗似有验。《唐书·天文志》:“景福元年十一月,有星孛于斗、牛,占曰:“越有自立者。”其时,王潮起于闽中,则斗、牛又似有验。夫群言淆惑,要有折衷。乾隆元年,《福建通志》进呈,内《星野》一类云:“陈卓所云:会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