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银三两五钱七分系际留仓解司饷。
  古田县仓剩改折备饷,该米三十一石三斗三升四勺,每石征银五钱五分,该银一十七两二钱三分一厘七毫二丝,系宝兴仓米,银解司饷,仓剩米二十九石九斗,每石征银五钱七分八厘七毫,该银一十七两三钱三厘一毫三丝解司饷,系际留仓岁支有余之数。闰年拨凑给本学师生。俱督粮道每年八月议详本折派征。
  闽清、福清县无
  永福县拨该米三十石八斗一升五合三勺二抄七撮六圭五粒,每石征银六钱解司饷,闰年拨出二十六石九斗凑给本学师生。
  存留折价常丰等军储仓折价米二万一千二百一十八石三斗八升九合一勺一抄六撮八圭,该银一万六百九两一钱九分四厘五毫五丝八忽四微。
  闽 县府常丰仓折价米二千九百六十四石四升七合一勺,该银一千四百八十二两二分三厘五毫五丝解府给军。
  侯官县府常丰仓折价米四千二百六十石四斗四升四勺四抄,该银二千一百三十两二钱二分二毫二丝解府给军。
  连江县定海仓折价米四百三十三石,该银二百一十六两五钱解府给军。
  仓剩备赈米二百六石八斗五升七合五抄七撮八圭九粟,该银一百三两四钱二分八厘五毫二丝八忽九微四纤五渺。各仓额粮折银解府备赈。
  闽 县无
  侯官县无
  长乐县无
  连江县无
  罗源县无际留仓剩备赈米一百石,该银五十两。
  古田、福清县无
  闽清县际留仓剩备赈米四十四石八斗一升六合八勺,该银二十二两四钱八厘四毫。遇闰拨银二两九钱七分凑该仓岁支,余解府。
  永福县际留仓剩备赈米六十二石四升二勺五抄七撮八圭九粟,该银三十一两二分一毫二丝八忽九微四纤五渺。
  拨补福清县际留仓并长乐县长乐仓银三百一十九两二钱四分八厘八毫,系补各仓岁支不敷及少征本色米之数。
  长乐县仓该银一百五十二两一钱一分八厘八毫解府给军。
  福清县际留仓该银一百六十七两一钱三分存县,凑给官吏俸粮。
  解司备用银一万一百三十二两八钱六分二厘二毫六丝六忽三微四渺五埃,闰年内拨四十三两三钱凑补军储仓岁支不敷,余解司饷。
  闽 县该银一千五百一十一两一钱一分五厘五毫五微。
  侯官县该银二千三百七两八钱七分三厘三毫七忽。
  长乐县该银六百六十两二钱六分三厘九毫九丝一忽。
  连江县该银八百六十七两一钱三分一厘四毫九丝一忽。
  罗源县该银四百五两一钱七分四厘五丝一忽。
  古田县该银一千七十三两八分三厘一毫五丝四忽。
  闽清县该银六百二十三两四钱六分三厘二毫九丝二忽。
  永福县该银三百九十九两七钱一分一毫八丝一忽三微四渺八埃。
  福清县该银二千二百八十五两四分八厘二毫九丝八忽。
  论曰:“积贮,天下之大命也。”顾仓储弊窦,更仆难数。派于里催,不能以时输纳。司仓卒史,又或壅蔽留难。民间儋石之储,伺侯日久,无门可入,其势不得不托之揽纳。附仓之猾者,贿嘱侵费,至一人而逋数百石,虽破家亡身不惧也。先年仓中积书,假串虚收,即刻印舞文之诛,亦所不避。迩来稍衰息矣。乃附庾之鼠窃者,又何可胜道哉?岁派有常,尾闾多方,其能有红腐而不可食耶?鸣呼,此文恪林先生之言也。先生目击时弊,笔之于乘,以戒司庾。今去先生四十余年,而其弊益棼。先生戒在胥吏,乃今胥吏与官合而为市矣。仓之入,悉索于民,以为例也;仓之剩,私贸于民,以为常也。大率一岁所输,什五侵牟,余以待支给而已。倘卒而有方千里之旱,胡以恤之。山海匪茹,一旦而驱数百千之众,又胡以馈之。是其蠹也,在官乎?在民乎?昔汉臣之论贵粟,曰:“广积蓄以实仓廪,备水旱,民可得而有也”。然则欲广其所蓄,亦剔其所蠹,积蓄之要,无出此矣。


 
 食货志四
  

  丁田之役三,曰纲,曰徭,曰机兵。
  


 
 纲 派
  

  宪纲经用者,名曰纲银,以见役坊里长供之。若庆贺、接诏、迎春、视学,祀典之当举者,乡饮酒之再行者,校文阅武之赏赉者。贡士于礼部者,资其路费。邑之废、疾、孤、寡,给其衣粮。行部及士大夫之往来者,有饩牵牢醴。官长始至,有郊劳、致馆、门祭、堂燕,舆盖器什,冬夏易其研席,岁终供桃符、花灯。正杂诸纲,一切取办,至无算也。
  国初,以里甲系民十载,番役所领,惟催征勾摄,载在令甲,顾役使应支官府诸费,未知作俑何人?坊里供役,势易陵迫,杂物私馈,多为糜费。吏皂如虎,抑索沓至,故有米石丁一而费至数十金者,坊郭之长尤苦焉。嘉靖末,诸监司始议官当著为令,以丁及米若干,征银若干,责办该吏支应,诚良法美意。但坐派于见年之里役,名犹未除。万历六年,巡抚庞公尚鹏、巡按商公为正协议行一条鞭法,尽以周岁经用多寡,籍其县之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