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十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八十二两七钱八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六十六两六钱八分七厘。
  标后营,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一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五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二十两三钱五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一十两二钱五厘。
  标前游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计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
  标左游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计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
  都督府标下土浙兵共三营,每营把总以下及兵士月支粮银,悉如军门标下六营之数。
  标前游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士、杂流共五百五十二名。
  本营自万历十九年设立招募,原为福清营。至二十五年,改为标前游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
  标右游营,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五员、哨长、高招共二十一名、队长、书记共六十一名,兵丁杂流共六百二十六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年设立招募,原为镇东营。二十九年,改为总镇标右游营,汰去中哨哨官,离营候缺别补,哨队长降补四哨队兵,本哨官亦分补四哨,队下只足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二十四两三钱五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八两一钱五厘。
  新前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原为左前二营。左营官员兵役各如前营之数。至二十七年,将左营官兵二哨撤补各营,更二哨附入前营,遂汰去左营之额,而改为新前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八十二两七钱八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六十六两六钱八分七厘。
  论曰:昔夫子与子贡论政,较其所重,则先足食而后足兵。至权其所轻,则又先去兵,而后去食。盖食有不足,即汤、武之仁义不能怀,桓、文之节制不能御也。闽自军兴以来,国家豢养之卒,百不当一,若驱市人以战。然仓皇御侮,悉需客兵。客兵不足,又募土兵以益之。兵日增而饷日诎。是故始则苦于无兵,继又患于无饷;始则冀其荷戈以阃,继又虑其脱巾而呼矣。如之何其可乎?余尝计练土兵以渐省客兵,又练余丁以渐翼土兵,两兵相为表里,则兵无可增,饷可无诎,策之上也。昔林文恪先生纚纚言之详矣。先生抱经国之长画,厪维叶之隐忧者也。当事者倘采而行之,且足食矣,何虞兵哉?


 
 兵戎志六
  屯 田
  

  屯田之制,固古者寓兵于农意也。我国初籍民为军,乃讲此政,度郡属地闲旷者,或取诸废寺及籍没之产,听其耕作,以为屯田。而五郡在城三卫与镇东一卫,亦不下四千余顷。顾国初新附之籍,有从它卫所徙而至者。海滨幅员未广,军士亦有屯它郡之田者。外又有红牌及样田诸例者。要之,在洪武时,军则称旧屯;在永乐时,军则称新屯。而屯无论新旧,每分给三十亩,岁输正粮一十二石,余粮一十二石。正粮给本军月饩,余粮给守城军士,固其概也。第征粮设正余两额,又各取盈于十二石之数,法非什一,军士稍厌苦之。后论者乃罢其正粮,不复征余额,又减其半,只征六石,复计其田之腴瘠,分为本折色。本色为存留輓粟入仓,以给军士之月饩,折色为起运,纳价于屯官,以备军兴及解京之杂需。至折色之中,又分为旧额、新增,而稍差等之。比岁终,宪司之督屯使者,视其赋之登耗,以署卫屯官之上下考。
  福州左卫屯 田、园、池共一千四百三顷九十八亩五分九厘八毫六丝。[HT6SS]旧志载坐产,左所屯五区,俱在侯官县二都、一十二都。右所屯五区,俱在闽清县十都。中所屯十区,其三区在闽清县十六都,二十一都。二区在永福县二都、四都,又五区俱在永福县二十五都、三十都。前所屯五区,俱在永福县八都、十二都。后所屯五区,俱在永福县十九都、二十四都。又九区,俱在泉州府永春县。
  屯粮共二万一千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