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九
 人文志十七
  列 女
  

  五 代
  石氏二女,长月华,次雪英,罗源人,早失父母。处州青巾作乱,俱被掠,长者曰:“吾宁死,不受辱也。”即投入河,次从之。
  宋
  利氏女,古田人。父卒,独与母居。从兄公谦利财,乘间杀其母,逸去。女誓复仇,因削发为尼,历四方求之,至处州及湖南遇焉。时公谦方击球,不之觉。女走诉官,竟置于法,事在建炎间。
  招捕使陈鞾夫人林氏,仙游人也。绍定间,寇陷汀郡诸邑,鞾守延平,林氏居家闻之,即治行赴鞾官所,曰:“死则同死耳!”延平人咸感激相告曰:“太守家尚为死守计,我辈何畏?”有从鞾驱驰者,其妻子林氏皆延之州宅。故人尽死力,未几寇平。议者虽鞾素闲将略,林氏亦有助焉。
  刘仝祖妻林氏,福清人。宋亡,其兄同与仝祖起义兵,俱死之,林氏为有司所执,令具反状,林叱曰:“林刘二族,世为宋臣,欲以忠义报国,不济,天也,何为反乎?汝知去岁有以血书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死,将磔汝。何生为汝等辱耶?”遂遇害。
  元
  何宗实妻陈氏,长乐人,希亮女也。至正间,海贼掠长乡,陈念希亮老且病,亟奔归,欲扶以避,路为贼所执,陈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之登舟,骂不已,忽跃而投于江。其父方卧,见女至,呼之不应,既而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尸逆流而上。夫取敛之。女弟适杜时,贼至而杜外出,姑曰:“汝年少,盍逃?”陈曰:“夫不在,逃将谁从?”贼突至,击姑仆地,妇抱姑号泣,贼掠之而去。陈戟手骂贼,断其臂而死。
  林娥,古田儒家女也。时邑有建寇,民皆避地山间。娥为强暴所迫,露刃临之,不屈,遂遇害。众义其节,为擒贼,收尸葬之。
  蒋国秀妻陈氏,名道回,古田人。元至正十三年,红巾寇县,道回见大姑苏氏为虏,乃诣贼,恳代死。贼杀其大姑,执道回,欲污之。道回自刎死,诏旌其门。
  陈义姑,名中,长乐人。年十二,父硕翁、兄寿文继亡,母又病失明,兄遗孤坦,生甫三月矣,坦母郑欲他适,义姑留之,不从,姑遂誓不嫁,养母而抚兄孤。族人有利其产者,每欲害坦,姑备之得免。母卒,姑襄大事并其父兄之丧。坦长,为婚娶。姑年三十八,竟不嫁而卒。坦服斩衰三年。
  国 朝
  邬孟妻王氏,孟别有传。王氏性聪慧,知大义。孟洪武间为御史,鞫罪人,其人阚孟之亡也,致赂而逸,王氏急呼逻者获之。孟尝以诖误当伏重法,王氏击登闻鼓,乞入为奴赎夫罪,上特原焉。孟后竟以忤旨死,其友人户部员外部张瑶敛孟遗骸,将为归葬,王氏使谓曰:“幸少留待妾矣。”遂沐浴自经。永乐初,旌其门。
  张氏,闽县王英妻。英客死,张氏扶柩还葬。洪武初,有备倭武臣欲以重贿逼致之,张誓必死,置刃自防,日夜号哭不绝声,竟全其节。
  王氏,长乐林以德妻。年二十六而寡,抚其子孔居。子卒,又抚其孙。享年九十有九卒。洪武间,旌之。
  潘氏,长乐林祐妻也。潘少许聘祐而父母死,依伯父以居。祐又罪谪远方,度不能归,请绝婚矣。邑人有慕其色,强委禽焉,伯父将听之。潘不可,“吾林妇也,岂忍颠沛二心,有死而已。”后祐得释,潘竟归之。
  赵氏,怀安马珽保妻。珽保死,赵氏年二十四,矢志靡他。有二子,长闰,次旺。赵素知书,家贫,抚二子教之。闰长,游乡校。闰之孙俊领乡荐。今大司徒森,赵六世孙也。始珽保少,育于裴,及大司徒贵。乃上疏复姓,又聚族而谋:“吾始家马坑穷乡,入闽城实自吾六世祖始也。向微祖母力,今城中无马氏矣。且祖母贤应旌典,有司未之举也。其立节母堂世祀之”。众咸曰:“然。”南京兵部尚书汶上吴岳为之记,谓司徒事虽制限、礼缘义起云。
  黄氏,方鸾妻,闽县人。年十六适鸾,甫四载,鸾卒,黄遂自杀。时洪武九年也。其时有为夫而死者:李广妻卢氏,游政妻倪氏,魏祐保妻陈氏,俱福清人。正统间,又有罗源饶建妻林氏;隆庆间,有长乐黄一卿妻陈氏;万历间,又有福清林秉仁妻杨氏。
  戴四娘,长乐陈伯惠妻。伯惠早卒,子全遗腹生,戴抚而教之。全后举永乐进士第二人,历翰林侍读。戴年八十有八矣,全岁时为寿。邑人高廷礼绘图以贺,榜其堂曰:“贞寿”。大学士胡文穆公广为之记。
  张氏二贤母:赖道慈,古田人,文孙之妻也;陈道真,一清之妻也。道慈生一清而早寡,矢志弗渝;陈奉其姑,备妇顺焉,节孝萃于一门矣。道慈孙以宁,官翰林学士,丐金华宋濂为之传。
  郭氏,闽县人,叶时彦妻,年二十八而寡。其子理,妇朱氏,年二十二而寡。时彦、理父子皆夭卒,郭与朱妇姑相依为命。理有遗腹顺,二节妇抚而长之。叶氏不绝者,二节妇力也。邑人都御史洪武为记其事。
  赵妙琉,古田曾缙妻,年二十五而寡,誓不贰志,事舅姑以孝闻。正统间寇乱,舅姑为贼所执,赵冒白刃哀求代死,贼怜而释之。后家又厄于火,赵纺绩资养。姑尝遘疾,割股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