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详
请盐院挂号起解报明天津总鎭拨兵护送出境沿
途州县亦各拨兵递相护送到京赴戸部交纳领回
批文运司验明呈盐院销号如奉部文提解某省某
处兵饷若干两限何月何日起解则赴直隶廵抚衙
门请领勘合报眀盐院具题即遵照部限起解某处
交纳亦领取批回勘验附卷
奏销限期
盐法定例按年销引完课每年奏销限以五月为期
设有未完有司按分数议处至于岁有丰歉或至盐
壅课逋又或御史更替不克依限奏销题请展限
缴销残引
各商引盐卖完督销之州县将引目拆封截去左边
第二角封固同水程申缴运司验单申缴盐院运司
将残引发该吏查明仍贮架阁库俟一年残引催齐
运司具批差役仍缴戸部掣批附卷存案康熙十四
年部咨题报销引之日务将节年残引查明年分已
未缴数目尽行彚同奏销册解部
通融代销
康熙二十九年议准[长芦]廵盐御史江蘩直隶廵抚
于成龙会题各商积引难销情愿告运别属易销之
处通融代销康熙四十二年直隶廵抚李光地题近
来积盐销完请停代销雍正元年议准[长芦]廵盐御
史莽鹄立题[长芦]商人行盐地方苦乐未均仍照代
销之例通融运卖
分年带征
康熙三十五年覆准将三十四年运米朝鲜海船给
与[长芦]纲商运盐使用其造船帑本五万六千五百
有零自三十六年为始分作五年带征三十七年覆
准三十三三十四年运送
盛京米石商人急公将二年水脚尽行捐助又不得行
盐殊为竭力本年盐课银十九万八百余两分为四
年于明年为始每年带征一分四十三年题准将众
商应交四十三年盐课银四十四万两分为五年带
征五十年题准本年引课二十一万二千六百四十
八两零亦分作五年带征五十四年覆准将歴年商
欠五十四万余两分作十年带征又五十九年商欠
九万五千七百九十余两自六十年起亦分为十年
带征六十年议准岁旱盐船阻运本年课饷暂行停
征雍正元年题准自康熙五十四年起至六十一年
止商欠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两零又本年应征课银
四十三万二千余两共一百六十万九千余两将本
年正课照例完纳其歴年积欠分作十二年带征自
雍正二年起每年应完银九万八千余两
京城引窝
康熙五十八年覆准商欠课银现在征解京城窝引
商人歴年积欠向有该御史衙门余银每年捐出补
还其包课余引着落[长芦]众商纲均匀分认营销至
五十九年间题准宛大两县包课余引三万五千三
百一十三道令众纲商分认营销六十一年覆准宛
平八州县引窝价值银两分作九年带完
收买场盐
雍正元年题准[长芦]课银留官本五万两委沧州分
司收买场盐陆续发商告运官本随课兼收按年造
报所得羡余银令运司详明接济京引穷商
场灶由单
康熙十六年题准将[长芦]各场灶戸地丁钱粮十八
年为始刋刻由单分送戸部戸科查验给散各灶戸
二十八年议准场灶向无全书刊刻易知由单易于
稽核不必改造赋役全书
赃罚
赃罚之设因各商所掣盐包内有额外多筑者割其
盐而没于官复计其赃罚之其赃罚分数酌量地方
大小纳赎多寡为定[长芦]赃罚有二一曰廵盐赃罚
一曰开归赃罚明万歴九年戸部议覆[长芦]御史曹
一夔题称本衙门例有赃罚银两解部旧额新加共
解银三千四百两此廵盐赃罚也万歴十七年河东
御史秦大夔题称河南开归所属三十七州县原隶
河东者俱改食芦盐原额解部赃罚银一千七百两
所属州县已分割强半赃罚亦应照数减半部议将
河南赃罚银一千七百两内九百两仍归河东其八
百两行令[长芦]御史照数解部此开归赃罚也其后
廵盐衙门赃罚歴年増减不一开归赃罚止八百两
本朝顺治十二年廵盐御史王秉干题定廵盐衙门赃
罚银二千三百两开归赃罚银仍旧八百两共赃罚
银三千一百两
坨租
坨租者堆盐地租也南北场皆有坨地南场坨地在
沧州西门外西北隅有盐坨一区界址相连而坨分
内外凡各商在场做筑生盐运赴盐坨谓之外坨各
商将生盐改筑熟盐配引掣出堆贮盐坨谓之内坨
南场坨地向系各商自买非官地也故无地租北场
坨地在天津河口有新旧两坨立石碑为界石碑以
南至李家楼止谓之旧坨各商从场运到生盐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