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七十五人。
   闽、侯官、怀安 各两大保,各定五十人。元祐元年,与免勾、集、教阅。绍圣二年,诏仍旧。政和六年,朝请大夫许縠札子:“本朝联保甲于西北,籍枪杖手于东南,深得寓兵于农之意。然经历年深,浸失稽考,乞严括责,考正名籍。”宣和中,方腊反,乃募往衢、信州策应。绍兴三年,臣僚以多聚群不逞剽掠,如范汝为之徒,乞行禁止。至五年,有旨:福建枪杖手并与蠲放。今姑记之。【(底本作“今始记”,库本、崇抄作“今姑记之”,据改。)】
  
威果指挥
  
禁军。隶侍卫步军司。二十四指挥在永安桥北,二十五指挥在乾元寺西。
  
  嘉祐四年诏:“置就粮禁军两指挥,各四百人,以威果为名,除捕盗,不许他役。”五年,排次自荆南至州指挥,为第二十四、二十五。先是,庆历二年,诏诸州置澄海兵士,大郡两指挥各五百人。四年,又诏上州添置土军二千人,为宣毅指挥。时知谏院蔡襄建言:“福、建诸郡近依广南,置澄海兵士,寻又置宣毅,各系禁军。昨因创选宣毅之时,多于澄海拣拨,今所余人无几,并存,则兵冗,徒费廪食。”乃废澄海,併归宣毅。五年,立三百人为宣毅额。六年,续招三百人。八年,以选入京填补近、上禁军,余兵士三百八十六人併为一指挥而已,其军员十一人并发赴阙。嘉祐二年,前知福州曹颖叔奏:“宣毅一军,累经抽拨及戍广南,物故太半,无以备缓急。”于是,有诏招填。至是,既置威果;熙宁四年,遂以本州就粮步军拨入,宣毅亦废。元丰四年,诏增招五百一十人,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今:
  二十四指挥,三百七十一人。
  指挥使、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共一百四十四人。长行,二百二十七人,缺一百三十九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寨)水军名粮外,十四名未招。】
  二十五指挥,三百四十八人。指挥使以下,三十七人。长行,三百十一人。缺一百六十二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外,三十七人未招。】
  
全捷指挥
  
禁军,隶殿前司,在井楼门内之东。

  大观元年十二月,御笔:“祖宗以来,人未繁盛。旧来兵数虽少,可以支梧。今承平百五十年之久,地大人众,兵寡势弱,非持久之道。可除现今兵额外,帅府别屯兵二千人,望郡一千人,常管在营,比诸军加数教阅。每二年,令更互出戍。帅府五百料钱,以威捷为名;望郡四百料钱,以威胜为名;帅府望郡三百料钱,以全捷为名;并充步军,隶殿前司管辖。”【时,本州升帅府。殿司续勘会:“近准宣命排置:淮、浙、荆、湖、福建等路威捷十指挥,威胜十一指挥,全捷四十一指挥。其逐指挥、部辖将校,依马军司现行条格与步军司分擘,在京取拣一次十将、将虞候。内威捷、威胜下京东、西路一般料钱;军额,禁军取补。内全捷,令逐路于一般料钱取拣。其承局、押官,于招拣到营及半年无过犯人内排连。”】三年,有旨:将已隶将全捷十七指挥,别排军分资次。帅府,福州全捷第三十改为第九,依旧存留外,其不隶将全捷及威捷、威胜四指挥并罢。【已招到人,拨填别指挥。】自此,全捷遂隶东南第十将,分为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共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
  今三百四十二人。指挥使以下一百二十二人,长行二百二十人,缺一百六十八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四十三人未招。】
  
广节指挥
  
厢军,后升下禁军,隶侍卫步军司。在康泰门外之北。

  熙宁六年,改教阅保节指挥为广节指挥。先是,二年六月诏:“州郡厢军,即前代本处镇守之兵,宜料拣强壮,团结教阅,常留在城,以备盗贼。今后不得申奏乞差禁军防托。”时本州团结二百人,置副都头三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七人,以教阅保节指挥为名,依《威边则例》请给。仍分为二番,差往本州界及本路州、军巡检下披带,一年一替。五年八月,增以五百人为额,仍排为第一指挥,令教习弩、枪、刀、标牌、杆棒。【杆棒以备捕盗单斗。时福建一路以二万人为额,内教阅保节一千四百五十人。今定:四千人,为十指挥。兴化为尾,第十;福州为头,系第一。】至是,以诸路教阅厢军名额不一,除“教阅”二字,改为广节指挥。【其不教阅保节依旧。】元丰三年闰九月,升为下禁军。【考《军防令》:诸军系教阅:人料钱满一贯为上军,五百以上为中军,不满五百为下军。】四年八月,以三百五十人为额。元祐三年八月,添补一百五十人,复原来五百人之数。【福建路厢军,原管二万人。今裁减三千人,以一万七千人为额。内教阅广节五千五十人,除二千二百五十人充巡检下土兵外,定立二千八百人。】大观三年,拨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计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