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之午子山。知府汪楠,同知查廷华,搜夔姣等磔之(节「郑稿」)。
道光六年五月,闽、粤分类械斗,内山贼匪黄斗奶、黄武二等,乘机率生番乱中港。总督孙尔准统兵驻堑城,遣金门总镇陈化成,领官军入山剿之,斗奶、武二等伏诛(「郑稿」)。
十有四年,闽、粤分类械斗。
酿事,凤山县蛮蛮大庄(厅案)。
二十有一年八月十六日丁酉,洋船至鸡笼,炮台参将邱镇功、调守备许长明、欧阳宝等,在鸡笼防所堵守。淡水同知曹谨、协防澎湖通判范学恒,委巡海口。知县王廷干,督同艋舺县丞宓惟康,在三沙湾炮台应之。洋船折桅冲礁碎。
九月洋船再至鸡笼,参将邱镇功、淡水同知曹谨协防澎湖通判范学恒,御之。
二十有二年二月三十日已酉,洋船复至大安,我军侦探入口,淡水同知曹谨、署鹿港同知魏瀛、澎湖通判范学恒、彰化知县黄开基、护北路副将关桂、游击安定邦,督同守备何必捷、千总何建忠、李青云、把总翁标桂、林飞鹏等御之,洋船破。
三月草鸟匪船扰堑南各港口。
三十有四年漳、泉分类械斗。
绅士有捐恤难民者,分别奏奖(见「斯未信斋文稿」)。
咸丰三年八月,漳、泉四县分类械斗。
三角涌匪徒倡乱,毁八甲、新庄。
四年春正月,闽粤分类械斗。
初,田寮庄匪徒罗庆一、赖得六等,在中港抢肇衅,酿及中坜闽、粤互配斗。
会匪黄得美,率党黄位陷同安、海澄、厦门。得美诛,位窜大鸡笼口,逸竹堑港,同知丁日健平之。
九年九月七日癸酉,漳,同分类械斗。
是日枋寮街火,漳同互斗;并烧港仔嘴瓦窑、加蜡仔等庄,旋而摆接、芝兰一二堡亦斗,纵房屋。
十年九月十五日乙巳,漳、泉分类械斗。十八日戊申,漳匪攻南势矼、束板等庄,破之。
桃仔园漳人与大坪顶泉人斗,焚毁十余里。
同治元年三月十八日庚子,彰化会匪戴万生乱。十九日辛丑,勇首林晟叛。淡水同知秋日觐死之。彰化县城斗六门、大甲城堡均陷,淡南戒严。
先是内山三■〈氵义〉河、蕉坑一带,向为盗薮。有刘阿妹招致戴万生、林晟等逆,既破彰化县斗六门,遂攻陷淡属之大甲城堡(节「治台必告录」)。
五月,中港逆党王江龙伏诛,大甲城堡复。艋舺县丞郭志炜捕土匪杨贡诛之。
复大甲者,通判张世英,知县王桢等(节「治台必告录)。奉谕旨,以北路张世英一军防剿,尚为得力也。
六月,桃仔园逆首杨升闻乱,斩之。
二年春正月,林晟等复犯大甲。十八日乙丑,获戆晟斩之。
十一月三日丙午,彰化城复,十八日辛酉,克斗六门。
复彰化者,都司陈捷元、郑荣等。绅士林占梅,前同官军攻克大甲,此次亦自备资斧,募勇千名,越境助剿。克斗六门者,参将关镇国等军(节「治台必告录」)。
十二月十八日庚寅,生擒戴万生等,斩之。
自康熙迄道光五朝,悉据志乘,参以案牍,互稽年月,确凿者详叙之。咸丰以后,录其梗概。与淡属无涉者不载。
淡水厅志卷十五(上)
附录一文征(上)
史家志艺文,皆以著述为目,未有选文者。淡水初辟,本籍著述尚少,难立专志。其有关于一厅掌故者,又未可置而不录。乃辑为文征二编。上卷皆文,下卷则歌诗也。录之义例,以淡水为断限。如台湾归化疏,全台总论之类,虽有关系,当入府志,不当入淡水志。旧稿太宽,乃失限断也。辑文征。
蓝鼎元:「代檄淡水谢守戎」、「纪竹堑埔」
尹秦:「台湾田粮利弊疏」
夏瑚:「淡水公馆记」
朱景英:「堑城武庙碑记」
杨廷璋:「明志书院碑记」
邓传安:「番社纪略」、「番俗近古说」、「捐造淡水厅城碑记」
吴性诚:「捐造淡水学文庙碑记」
娄云:「义渡碑记」、「庄规禁约」
郑兼才:「山海贼总论」
姚莹:「台北道里记」、「上督抚言防海急务状」、「节录台湾十七口设防状」、「驳淡水守口兵费不可停给议」
傅人伟:「芝山文昌祠记」
徐宗干:「请变通船政书」、「领饷议」
仝卜年:「修三貂岭路记」
马克惇:「东瀛载笔序」
陈淑均:「补置龙山寺大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