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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古人著书,必有一定体裁。北魏人著述在者,惟此暨水经注耳。故今刊定此书,全用水经注体裁。

 一 书记伽蓝,自应以寺为主,而时事辅之。故凡涉及寺事,例高一格书,而余文附之。

 一 名称洛阳,则凡市里亦概入正文,高一格书之。官寺亦然。

 一 凡涉及时人第宅,亦高一格。然必由里及居,不复特出。

 一 此外附注概为低一格书。若附注之外,有杨氏案语,则作夹行书,所谓注中有注也。

 一 此书误字极多,有可考订,则再三斟酌,而从其一。若竟无可从,而灼见其为某字,间有以意定之者,然必以△别之。

 一 此书各本互有不同,吴氏别为考异。今仿阮氏刻经疏例,凡遇考订之字,旁以圈别之。

 一 杨氏此书意在借伽蓝而存时事,故于元氏诸王及公卿,多述其行事,而河阴一役,言之尤详。今搜采魏书及北史,凡书中人物,皆略注其大概,而它有足以引证此书者,亦附焉。

 一 吴氏书有图一纸,而小有未合。今改订而仍以冠于其首焉。乙卯春二月漯川居士唐晏叙于海上飞尘小住。

【张元济跋】四部丛刊影印如隐堂本洛阳伽蓝记,隋、唐以下著录均五卷,惟宋史艺文志、郡斋读书志作三卷,连江陈氏世善堂书目亦同。或原有别本,今已失传。近世存者,以如隐堂本为最古。其刊版当在明代嘉、隆之际。是本卷二阙第四、第九、第十八等叶,均写补。毛季斧获见是刻,即已言之。世间存本,无不皆然,盖残佚久矣。古今逸史、汉魏丛书中均载是书,各家所补三叶,大抵从之传录,文字前后悉相衔接,必同出一源也。史通补注篇谓书旧有注,顾千里疑原用大小字为别,后世连写,遂混注入正文。钱唐吴若准重为编次,厘定纲目,搜据诸刻,校其异同,成集证一卷,世称善本。然仍有人议其不免混淆,未尽尘障。朱紫贵序举其所据校者,以如隐堂本为首。余取以对勘,与是本互异者凡百数十字,吴氏均未指出,疑所见或亦为传录之本。因札录附后,其足以纠正是本者亦不少云。中华民国二十五年春三月海盐张元济。

【周延年跋】洛阳伽蓝记注本北魏人著述,传世极希。其流传至今者,为郦道元水经注、贾思勰齐民要术及此书三种。近世学者推重六朝文学,每以此书及水经注、颜氏家训并称。词华之美,固有定评。颜氏家训已有赵注,水经注亦经沈钦、韩赵一、清王先、谦、杨守敬诸家校正,篇章大明。而此书独无人诠解,窃引为憾焉!兹就平日搜辑所得,成此注释。非敢妄作,但求便于浏览而已。自知学殖谫陋,舛误必多,尚望大雅宏达,有以正之。至于此书板本,咸推明如隐堂本为最古,外此明代丛书若津逮秘书、古今逸史、秘册类函、汉魏丛书、广百川学海、说郛等亦多有之。然明人刊书,往往任意删改,校雠不精,未可据为定本。要以清代钱唐吴若准所刊,章段分明,有荜路蓝缕之功。而近代唐元素晏着洛阳伽蓝记钩沈五卷,刻入龙溪精舍丛书者,条分缕晰,尤为详审,故今之次第,一依此本也。上述诸本,字句颇有出入,本书以注释为主,不复措意校雠。订正诸家,容俟异日。延年自成童以后,即好此书,逐年随笔札记,时作时辍。去夏逭暑嘉业书楼,乃得假阅秘籍,用资参考,始克蒇事。中间更有友朋商榷,若闽县黄公渚、德清姚祝萱、吴县王欣夫、海门施韵秋诸君。他山之助,惠我实多,附识于此,不敢有忘也。民国二十六年四月吴兴周延年子美书于海上万洁斋。

【张宗祥序】合校本此书以如隐本为最古,然尚有吴管、绿君。照旷从如隐出,汉魏从吴管本出。汉魏缺字较少,则亦似据吴本校补付梓者。故明刻二种,各有渊源,以今校之,正讹互见。清代诸刻,皆据如隐传钞,于是大字存而小字亡矣。如隐本第二卷崇真寺条下自『即有青衣十人』至『若有私财物造经像者』为第四页,秦太上君寺条下自『花林芳草』之芳字起,至『阿附成名』之阿字止,为第九页,平等寺条下自『无所干预』之干字起,至『若今宰相也』之今字为第十八页,三页皆缺。余所见本,系据真意堂本钞补,即毛氏所谓第二卷中缺三纸者也。此本既不敢据一本认为定本,亦不敢据他书妄改本书。今合校诸书,择其长者,傥有异义,下注某刊作某,存而不论。但使学者不愿妄断,故名之曰合校本。庚午正月立春后五日海宁张宗祥记。

【又跋】昔顾涧苹先生欲仿全氏治水经注之例,分别此书注文而未果。吴氏闻斯言于其舅朱氏,集证本遂起而分之。然极简略,恐非杨氏之旧。如杨氏旧文果如吴氏所述,则记文寥寥,注文繁重,作注而非作记矣。杨氏具史才,当不如此。唐氏复因吴氏之简,钩沈本又起而正之。然第五卷原本注文,且误入正文,则亦未为尽合也。盖此书子注之难分,实非水经注之比。水经注出自两人,文笔绝异;此书则自撰自注,文笔相同,一也。全氏所见水经注自大典本出,故经注混淆。其实宋刊本分经注,明刊亦然,明初且有单刊经文无注本。此书则如隐以前,未见他刊。如隐而后,注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