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宋治湘西,《何承天传》元嘉中出为衡阳内史正是宋人,赵妄加晋字。」
[一四]「《梁书 元帝纪》,李洪雅自零陵率众出空云滩」 按:标点本校改「空云」作「空灵」,据《通鉴》胡《注》「姚思廉《梁书》作空灵滩」是也,但《校记》二十二有排印小误,云「本书《王僧孺传》」,应是「王僧辩」之讹。僧孺梁武帝普通年间已死,事见于《僧辩传》。熊氏作「僧辩」是。
[一五]「水西有橘州子戌」 按:孙说近是,但传钞者二字倒互耳。《清一统志》二百七十六橘洲下引《水经注》作「橘子洲」。沈钦韩径改「橘子州戍」,引《方舆胜览》在善化县西湘江中,今犹此名,准以地望沈改是也。
[一六]「胡克家《考异》已辨之矣」 按:胡云:「尤误取增多。」
[一七]「纔容一人坐,形」 按:《疏》云此下有脱误。今依杨《疏》所引《北堂书钞》一百三十三补「制甚古」三字,但「形」字不成句。(今又据台北本补「古」下《疏》文。)
[一八]「《明一统志》谓墓在江西乐平县吴石山」 按:《明一统志》凡两见吴芮墓。卷六十三长沙府陵墓山有吴芮墓,云「在长沙县治西北,汉高帝以吴芮有功,封长沙王,卒葬于此」。与郦《注》合。又卷五十饶州府陵墓下别出吴王墓,云「在乐平县东吴石山,即吴芮也,」则傅会也。
[一九]「《魏志 注》作砖」 按:《魏志》说不确。近年长沙马王堆利仓墓发掘时,墓中大木甚多,可知孙吴发吴芮 取木非取砖,立庙当用大木,正当以郦《注》取木校取砖之误。《御览》引《世语》云「以其材为孙坚立庙」,是其证矣。
[二〇]「《御览》五百五十八引《世语》互有详略」 按:影宋本《御览》误与前一条引《世说》混,前一则与后二则皆作《世说》。
[二一]「昔王子山有异才……作 乃《大典》本之讹」 按:杨氏未见《大典》本,于此又得一证。检《大典》本卷一万一千一百四十一第十页后第一行作「子山」,不作「 」。全、赵皆作「山」,所据本不误。戴氏谓近刻作「山」,则所见朱《笺》本亦作「山」,不知何所据而改「 」。
[二二]「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王怒而迁之」 按:《史 传》原文「顷襄王」重出,此不当省,今补一「王」字。
[二三]「湘水左径鹿角山东」 按:戴湘水下误增「之」字,杨删。全、赵原本皆无,删「之」是。
[二四]「《元和志》云……湘江为南江,又异」 按:沈氏《疏证》云:「按澧江至华容已入湖,不至巴陵也。安得复居中江之名,三江者,指大江一上一下,而洞庭湖自南横注,曰三江也。」
[二五]「养口只一水,咸字当衍」 按:上文谓之射猎下疑有脱字,是也。谓之「射猎」,必是浦名,故曰咸湘浦也。《注》例谓之下皆地名,射猎下今不知何字矣。「咸」字宜存疑,不宜为衍字。
[二六]「《寰宇记》引其山下并有高十余丈深数丈复八字,今复据增」 按:《御览》作「其山有石窦下深
数丈」,脱去「高十余丈复」五字。《寰宇记》百六十二引有「高十余丈周回三四里复有石窦下深数丈」十七字。至「洞穴深远莫究其极」八字则两书皆有而朱本缺。是当补者有「周回三四里」而非杨氏重出原无之「深数丈」三字,杨或误记。
[二七]「不知吴甘露元年正魏咸熙二年,其年魏亡,晋称泰始元年,何曾差一岁耶」 按:赵氏、熊氏二说皆未核实,魏之亡在十二月,孙皓立郡在是年十一月,此时吴为甘露元年,魏为咸熙二年,见《吴书 孙皓传》。郦《注》甚密,二氏皆以不误为误。赵氏之误,在以甘露元年十一月为晋武帝泰始元年,故误以为去咸熙二年差一岁。熊氏知不曾差一岁,而其言不分明,但云其年魏亡,晋称泰始元年,而不计事在十一月,魏亡在十二月,改元在后。赵固失矣,熊亦未全得之。《晋书 武帝纪》于前书咸熙二年五月,于后书泰始元年冬十二月,甚分明。
[二八]「《一统志》又以林水所出为林源山」 按:《清一统志》三百四十一林源山在曲江县北,一名临沅山,亦名洹山。当据《续汉志 注》。沈钦韩《疏证》引同。
[二九]「《初学记》二十四……作韶」 按:《初学记》二十四一卷之中白鹿条作「歆」,夏享条作「韶」,皆不作「韶」。
[三〇]「《太平广记》引《水经》作行」 按:《寰宇记》百五十九曲江临水源条作「罗列十瓮」。「行罗」是「列罗」之误,「列罗」又「罗列」之倒,当作「罗列」。(「引」下今据台北本改,删「《水经》作行」。)
[三一]「有始兴大江之名」 按:官本从赵氏改「始兴大庾」,云:「案庾近刻讹作江。」沈钦韩《疏证》圈
去「庾」字改「江」字,且于案语加红勒。书眉引《元和志》云:「《元和志》盖据此《注》也。赵一清以上文有大庾峤水,妄改江为庾。不知庾仲初所云大庾峤水者,谓涟水出大庾岭耳。溱水不出大庾,安得妄加斯名?数行之内,不能离《经》辨《志》,欲名考据,难矣!」殿本亦仍其误。沈氏手批作「溱水不出大庾岭,安得有斯目?尺幅之内,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