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按:原文作「禹葬会稽山阴」。
[三七]「沈本东至五河合口」 「何焯校曰:沈本无合字」 按:当是吴中沈氏本,「东至五河合口」。(今据台北本已删上述文。)
[三八]「塔北三四百步」 按:朱《笺》本,《大典》本夺下「塔」字。赵云:「于文当重一『塔』字。」全、戴增同。(「四」,今据台北本删。)
[三九]「戴以天为讹,改作夭」 按:《大典》本误钞为「夭」,戴泥《大典》本而改。
[四〇]「玄应《对法论音义》」 按:是「《摄大乘论音义》」,熊失检。
[四一]「原本不误」 按:此处错简四百二十字,朱《笺》据谢兆中说改正,谢据宋本,全、赵依改。戴校但言原本不误,原本即《大典》本。旧本即黄省曾,不言据宋本,当以《大典》本亦钞宋本。
[四二]「金刚顶及毗卢遮那等经」 按:熊氏引佛经二百四十七字,其内容皆以明佛教徒威仪深意,牵涉迷信无稽之谈,无益于理解郦《注》。熊讥戴氏不读佛书,以此衒博,可以从略。
[四三]「东向而坐」 按:黄本、《大典》本皆讹作「西坐」,赵误从之,全、戴作「而」。实则「东向西坐」亦不辞。朱《笺》本不误。
[四四]「朱试下增菩萨二字」 按:此杨未检朱《笺》而误记,朱《笺》本无此二字。全、戴本有之。赵从朱《笺》。戴校云:「案近刻无此二字」,近刻指朱《笺》言,它处同。《大典》本有此二字,戴依《大典》本增。(「朱试下增」,今已据台北本改「朱无」。)
[四五]「瞻婆大国」 按:《大典》本「瞻」作「赡」,与《佛国记》同。
[四六]「《淮南》之书《墬形训》」 按:《墬形训》三字是《疏》语,当依例作小字,此误钞作大字。
[四七]「守敬按《淮南子》作凉」 按:朱《笺》已有,「守敬按」三字删去。(「《淮南子》」,今已据台北本改「原书」)。
[四八]「玄圃之山」 按:沈炳巽云:「《淮南子》『玄圃』是『县圃』,无『之山』二字。」
[四九]「守敬按不必增」 按:戴氏据「调传」、「泰传」而增,未为不必。
[五〇]「五龙降」 按:沈钦韩《疏证》云:「『降』疑当『陟』」。「陟」者,崩也。钞本下有《竹书纪年》称「帝崩为陟」。
[五一]「及帝之囿时」 按:沈本引「郭景纯《注》云:主九城之部界,天地苑囿之时节也。」此「囿时」所本。熊校语嫌过简,故补之。又按:沈钦韩《疏证》云:「殿本作『囿』误(从赵作四时),盖但据今本《山海经》以改此文。」其实郦《注》所引与今本不同者非一处,殿本皆自改窜,此其所短。
[五二]「儒墨之说孰使辨哉?」 按:此用韩非显学语意,犹言孰使「定儒墨之诚」哉,即定其诚伪也。

《水经注疏》卷二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枝江熊会贞参疏
 河水二赵云:凡《经》文次篇之首,有某水二字,皆后人所加。盖汉人作经,自为一篇,岂能逆料郦氏为之《注》,而先于每卷交割之处,增二字以别之哉?或郦《注》既成,用二字为提掇则可耳,然非《经》之旧也。
又南朱又南上有河水二字。全云:按《经》文例不复出水名,而此云河水又南入葱岭者,欲叙河水之重源故也。赵亦云:此卷首列河水二字,谓重源之再见也。戴删河水二字。会贞按:戴删是也。入葱岭山,守敬按:《山海经》、《尔雅》、《淮南子》皆言河出昆仑。《汉书》则云,一出葱岭,一出于阗南山,而不言昆仑。至康泰、佛图调,始以阿耨达山[即今冈底斯山。]为昆仑。而《凉土异物志》又以葱岭为《禹记》所云昆仑。以今日水道证之,葱岭及冈底斯山绵亘数千里,则谓葱岭及于阗南山并古昆仑,皆不差远意,而作《水经》者,惑于昆仑去崧高五万里之说,遂以昆仑置于葱岭之上,不知葱岭、于阗纡之西,水皆西流,安得有南入葱岭之水?郦氏又惑于东方朔、《淮南子》并此《经》文,故杂引各书,迷离惝恍,莫衷一是。又以葱岭、于阗西流之水,亦目为河源,以附会《经》文。总由当魏时西域虽通朝贡,未入版图,故不能质言之也。又从葱岭出而东北流,朱无此九字。赵同。戴增云:《通典》引《水经》有此文,盖唐已后始脱去。会贞按:《经》下文其一源出于阗国南山,北流与葱岭河合,紧应此句,盖葱岭河从葱岭东北流,于阗河北流,始能与之合也。若无此句,则葱岭河尚未出葱岭,于阗河北流何能与之合乎?戴补是也。
河水重源有三,非惟二也。朱惟作为,全校改。戴、赵改同。守敬按:所谓二源,指《经》文葱岭河、于阗河也。郦氏又以自葱岭西流之水为河水一源,故谓重源有三。一源西出捐毒之国,朱捐讹作身,云:《禹贡锥指》,身毒当作捐毒。《汉书》,捐毒国王治衍敦谷,东至都护治二千八百六十一里,至疏勒,南与葱岭属,西上葱岭,则休循也。西北至大宛千三十里,北与乌孙接。先儒以为即身毒,非也。张骞曰,身毒国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去蜀不远。大夏,即大月氏所居之地,今捐毒在大月氏东北,西去休循二百余里。岂身毒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