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修志姓氏
总 裁
原任招远县知县 陈国器
原任招远县知县 边象增
招远县知县 许 鍠
协 理
招远县教谕 孔宪琮
招远县训导 高承紫
招远县典史 康德洋
纂 修
丁酉副贡 李 荫
辛卯举人 路 藻
廪 生 郭启丰
癸酉拔贡 李青云
增 生 杨晋锡
采 访
乙未举人 邵汝为
岁 贡 温梦元
廪 生 曲春芝
校 阅
增 生 丁作云
庠 生 郝翰周
庠 生 温其玉
庠 生 考明陟
督 梓
监 生 赵 瑞
监 生 郝 椿
武 生 丁万镒
●凡 例
一、邑志不再纂者凡二百余年。若灾祥,若职官,若科贡,多残缺失次,虽详加考核,亦多遗漏。惟俟博雅君子采而补之云尔。
二、前志人物传内,有考核未备者,有遗漏者,今悉编入续志,非夸博淹,庶不至湮没古人耳。
三、前志学宫,无忠义、节孝二祠,今悉增入。
四、赋役自前明以来,增除裁并,与时变易,不常厥额,兹取现在规制,筹算清析,勒诸简册。
五、物产多仍前志,间有增入者,亦稽诸类书,参以见闻,就所知者而编次之,非自谓该洽也。
六、艺文必分门类,兹因体制未备,惟于诗文,分为上下卷,余不复区别,以时之先后序之。其无关方士者,虽工不录。
七、宦绩善行以及孝义节烈,皆为立传,即一节之长,亦必详其颠末。非以此概其生平也,亦善善从长意云尔。
八、采访时,来稿有涉于诡异者,皆为刊落,使归平正,恐滋后人之疑。
招远县续志
●招远县续志卷之一
○灾 祥
《洪范》演畴而后,世儒竞言征应。自董仲舒、刘向父子所著,已多牴牾。五行之说,果可尽信乎?亦曰常则顺之,变则承之,以戒惧修省已耳。招邑弹丸,即阴阳偶有乖舛,亦所关非钜。然大之在天下,与小之在一邑,其为遇灾而惧之,义则一也。续志灾祥。
康熙四十二年,自五月至八月不雨,大饥。
四十五年,大有。
五十七年七月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