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东南至平州石城县二百八十五里。西南至幽州雍奴县界一百二十五里。西北至檀州二百一十七里。东北至平州石城县界废卢龙戍二百里。戍据开皇长城置。
户:唐天寳户:五千三百一十七。
土产:鹿角胶。人参。远志。白朮。
渔阳县。三乡。本汉旧县,古北戎无终子国也。按杜预注《左传》:“山戎、北戎、无终三名,其实一也。”其后晋灭山戎,即为晋境。七国时属燕,后以为右北平郡。唐武德二年,置玄州,改属焉。贞观元年,州废,还属幽州。开元中,置蓟州于此。无终山,一名翁同山,又名阴山,在县西北四里。《神仙传》云:“仙人白仲理者,辽东人也,隠居无终山中,合神丹,又于山中作金五千斤以救百姓。”又《搜神记》云:“无终山,有阳翁玉田。昔雍伯,洛阳人,父母终葬于无终山。山上无水,雍伯汲水作义浆,行者皆饮。三年,有一人就饮,以石子一升遗之,使于高平好地有石处种之。有徐氏者,为右北平着姓,有女,人多求之,不许,雍伯试求,徐氏笑以为狂,乃云:‘以白璧一双,当可为婚。’雍伯至种石处,得五双白璧,徐氏大惊,即以女妻之。”燕山,在县东南七十里,悬崖侧有石鼓,去地百余丈,望之若数百石囷,左右石梁贯之,鼓东南有石人援桴,状同击势,云:‘燕山石鼓,鸣则有兵。’”沽结水,《水经注》云:“沽结水,在渔阳故城南,合七度水。”沽结水,一本名沽水。鲍丘水,潞水,一名潞河是。北平故城,《隋图经》云:“渔阳有北平故城,即汉将军李广为郡守,出猎,遇草中石,谓是伏虎,引弓射,没羽 。”即是此处。
三河县。西六十里。三乡。唐开元四年,分潞县,置属幽州。十八年,改隶蓟州。
玉田县。东南八十里,二乡。汉无终县,属右北平。唐干封二年,于废无终县置,名无终,属幽州。万岁通天二年,改为玉田县。神龙元年,割属营州。开元四年,还属幽州。八年,又却属营州。十一年,又还属幽州。十八年,隶蓟州。

平州
平州。北平郡,今理卢龙县。《禹贡》冀州之域,虞十二州,为营州之境。《周官•职方》又在幽州之地。春秋时为山戎孤竹、白狄肥子二国地。《史记》:“齐桓公北伐山戎,至孤竹。”《尔雅》云:“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战国时斯地属燕,秦兼天下,为右北平及辽西二郡之境。汉因之,为辽西郡之肥如县。后汉末,公孙度自号平州牧,擅据,及子康、康子渊,俱得辽东之地,东夷九种皆伏焉。晋属辽西郡,后魏亦然。隋开皇初为右北平郡,十年改为平州。炀帝即位,又废州,复为郡。唐武德二年废郡,为平州,领临渝、肥如二县,其年自临渝移治肥如,仍改肥如为卢龙县,更治抚宁县。七年省临渝、抚宁二县。天宝元年改为北平郡,干元元年复为平州。
元领县三:卢龙。石城。马城。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缺。西南至西京二千一百九十五里。西南至长安三千五十五里。东北至榆关守捉一百九十里,自关东北至营州五百里。南至海二百里。西至蓟州三百里。北至上谷八十里。西南至马城县一百八十里。西北至石城县一百四十里。西北至卢龙塞二百里。东北至营州七里。
戸:唐开元户:二千二百六十三。
风俗:同幽州。
人物:伯夷、叔齐。夷,名墨允,字公信,谥夷;齐,名墨智,字权达,谥齐,俱孤竹君之子,隠首阳山,采薇食之。唐阳城。北平人,征拜谏议大夫。田弘正。卢龙人,封沂国公。
土产:蔓荆子。
卢龙县。五乡。本汉肥如县也,属辽西郡。应劭曰:“肥子奔燕,封于此。”唐武德三年省临渝,移平州置此,仍改肥如县为卢龙县,复隋开皇之旧名。蓝山,后魏《舆地风土记》云:“卢龙西四十九里有蓝山,其色蓝翠重垒,故名之。”碣石山,《山海经》云:“碣石之山,绳水出焉。”在县南 二十三里,碣然而立,在海傍,故以为名。《晋太康地志》云:“秦筑长城,起自碣石。”在今高丽旧界,非此碣石也。临余山,本名临渝山,音讹为余,有关,通胡之路,在今县东一百八十里。新妇山,《九州岛要记》云:“卢龙柳羌城南有新妇山。”卢水,一名大沮水,今名小濡水,北自营州柳城县界流入,《水经注》云:“玄水出肥如县北,一名玄子溪。”黄洛水,《水经注》云:“水出卢龙山南,流入于濡水。”卑耳溪,《隋图经》:“按管子云:‘齐桓公北征孤竹,未至卑耳之溪,见一人,长尺,人物具马冠,右袪衣,走马疾前,管仲曰:‘登山之神有俞儿,霸王之君兴,而登山之神见,且走马前导也,袪衣示前有水也,右袪衣示从右方涉也。’至卑耳之溪,有赞水者,曰:“从左方涉,其深及冠;右方涉,其深至膝。”已涉,桓公拜曰:“仲父之圣至此。”素河水,《水经注》云:“素河水,出令音零支音歧县蓝山南,与新河合。”黄洛城,殷诸侯之国。令支城,汉县,属辽西郡,废城在今县界。孤竹城,在今县东,殷之诸侯,即伯夷、叔齐之国,又按《县道记》云:“孤竹城,在肥如县南十二里。”《史记》谓:“齐桓公伐山戎,北至孤竹。”又《隋图经》云:“孤竹城,汉灵帝时,辽西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