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余先众赴台,屡冒危险,或为土匪所围、或为瘴疠所侵,或发掘同僚之尸体,终则丧糟糠之妻。留台仅三岁,其变化迁转,不可名状。其间执笔记事者,仅有此篇。所谓入虎穴、获虎子者,唯文辞拙劣,不值于虎子,请勿笑焉。

  评曰:达山兄磊落奇杰,性好文章,是以虽中年奔走仕途,未曾笔砚。如此篇虽不过其绪余,行文敏活,着想不凡;台人观之有以所警省,邦人读之足以资观光探风之料。达山兄之作,岂徒尔也哉?
 

附尾

  其一:结婚

  其二:医药

  其三:番踊

  其四:番酒

  结婚(其一)

  生番元来无文字,言语亦支离鴃舌不可解。唯人间彝伦之事,秩然有序。男子至弱冠欲娶妻,则就其属望妇家之门前,盛水于桶,插野花而去。妇女之父母悟之,卜吉日举婚仪。婚仪既成,其夫虽夭死,不再嫁,终身守节。是以芳纪不满十八、九,寡居者往往有焉。其既如此,是以邪淫者绝无云。

  评曰:文明与野蛮,以其形则相距甚远,其心则文明往往不及野蛮者有焉。岂可不耻乎哉!

  医药(其二)

  番界无医药,病则就清泉灌顶,以祈神佛。不愈而殪者,近邻相集而埋之,设祭坛以吊其灵。与文明之民,无大差云。

  评曰:奎运隆昌之世,犹有斯种番民不能普浴恩波,其亦可悯矣。

  番踊(其三)

  番人好踏舞。有吉事则饮番酒,歌呼鸣鸣,相率起舞。桦山总督爱番奴,一夜张宴,使番奴踏舞。奴大嬉,男女六、七人,携手成一团,而飞跃盘旋,欢声如雷。其状与我盂兰盆踊者酷相肖,唯谣音怪奇,使人喷饭耳。

  评曰:闻北海番奴有熊踊者,与南蛮踊舞,好一对奇观矣。

  番酒(其四)

  番人嗜酒,甚于食色。且其量甚大,一噏倾一斗,洒洒然。闻其酿法,彼口自啮稻粱,贮诸瓶,待其酦酸而吞之,味似琉球酒。余曾献一策,驱番奴夹击土匪,会于坪林尾庄,劳以酒精。彼皆豪饮,忽尽一樽。或醉入水取浴者有焉、或喧争殴打者有焉,殆苦其统御。是在台中之一奇话矣。

  评曰:太古蒙昧之状,在今日尚勿如目睹,奇又妙。

  右每篇加评语者,为友人桥本矫堂、细田剑堂、山田济齐之诸君及台湾新报记者台人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