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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事,大司农玄贺,字文和。(宕渠人也。)


  将略,大鸿胪庞雄,字宣孟。(宕渠人也。)


  政事,幽州刺史冯焕。(宕渠人也。)


  明略,使持节、车骑将军冯绲,字鸿卿。(焕子。)元丰、刘、李、《函》本此下有「宕渠人也」四字。张、吴、何、王、浙、石本同,但无也字。钱写本与廖本无。承上目当删此诸字。


  □□,降虏都《后汉书》作校。尉冯【元】〔允,〕各本作元。《后汉书》作允。按其字,当作允。字公信。(绲弟。)


  □□,尚书郎冯遵,字文衡。(【元】〔允〕子。)


  政事,司隶校尉陈禅,字纪山。(安汉人也。)


  □□,汉中太守陈澄。(禅子。)《函海》注云:「李本,子误字字。」


  □□,别驾从事陈实,《后汉书陈禅传》作「曾孙宝」。字盛先。(澄孙也。与王文表为友。)刘本此注,澄误登,「王文表」脱文字。


  思防,治中从事依《后汉书》当作北宫卫士令。杨仁,字文义。(阆中人也。)


  志士,荆州刺史龚调,字叔侯。(安汉人也。)


  忠贞,魏郡太守赵晏,字平仲。(安汉人也。)


  筹画,益州太守李颙,字德卬。(垫江人也。〔见〕按下目例当补。《汉书》及《巴《函海》本此下有志字。他本无。耆旧传》。)张、吴、何、王、浙、石本,传字作也。


  □□,汝南太守谒焕,字阙。元丰及廖本「字阙」二字作大字。钱、张、刘、李、《函》本「阙」作小字,连注文。吴、何、王、浙、石本无此二字。下同。(江州人也。吴、何、王、浙、石本作「垫江人」,当误。见《汝南记》。)旧各本作纪。廖本独作记。


  □□,度辽将军、桂阳太守然《函海》注云:「《巴志》作李。」温,字阙。(江州人。见《巴耆旧传》。)


  美化,越巂太守张翕,字叔阳。(安汉人也。)


  □□,越巂太守张璊。(翕子也。太守王堂察举孝廉。)钱、《
函》本王字作三。《函海》并注云:「刘、吴、何、李本三字作王。」


  至孝,上蔡令赵邵,字泰伯。(阆中人也。)


  孝子,严永。元丰本此下空三格接写「名儒陈髦」,依次下同。钱写本空二格,张本空二格。他各本提行。依次下同。


  名儒,陈髦。


  隐士,黄错。(右三人,巴元丰本作邑。钱写作巳。郡太守王堂所进,失其官位。见《堂传》。)张、刘、李本此注另行大字。他各本小字双行。


  □□,巴郡太守龚杨,张、吴、何、王、浙、石本作阳。字阙。(垫江人。)此下八人各本俱无也字。


  □□,茂才孟彪。(江州人。右并王文表荐。)元丰与廖本荐字上无所字。他各本有。此目当移在黎景下,王澹前。其注文「右并王文表荐」六字,当移在王澹目。旧钞者讹乱也。说在注释。


  □□,日南太守黎景,字阙。(垫江人。)此目当在孟彪前。


  □□,茂才王澹。(阆中人也。〔右并王文表荐〕,见《文表传》。)各本文表上无王字。当为上文有「王文表」之证。


  文学,【掾】〔荆州刺史〕龚策。《函海》注云:「《巴志》作荣。」(垫江人。)


  □□,桂阳太守李温。(宕渠人。)


  □□,户曹掾赵芬。(宕渠人。)


  □□,上庸《函海》注云:「《巴志》作谷。」太守陈宏。元丰与廖及他清代刻本俱作宏,不加讳号。钱、张、刘、吴本作弘。(安汉人。见《巴纪》。)何、王、石三本作《巴志》。


  忠义,宕渠主簿曲庾。(宕渠人也。)


  忠义,吴、何、王、石本无此二字。浙本挤补。宕渠主簿冯湛。(宕渠人也。)


  烈士,郝伯都。(阆中人也。)


 右三十【九】〔五〕元丰、钱、刘、李、廖本作九。他各本作五。《函海》注云:「元作九。」人〔在〕吴、何本有在字。元丰、钱、张、刘、李、《函》、廖本无。浙本原有,又剜空。后汉。(司隶校尉程乌等,失其事,不录。)十二字各本双行小字。


  义烈,江阳太守程畿,字季默。(阆中人也。)


  □□,程祁,字公〔弘〕。(畿子也。)


  □□,杨汰,字季儒。(巴郡人。)旧各本此文小字,下空格连韩俨。同样又连黎韬,三人一行。廖本皆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