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三斗八升零九勺七抄六撮。
四十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一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五石二斗四升八合。
四十一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二年起科粟二十九石五斗二升。
四十三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四年起科粟一十五石六斗。
康熙二十四年起、至四十三年止新垦田园,共征粟一万二千四百四十五石八斗三升四合九勺二抄四撮。
合新旧田园征粟,共四万一千四百六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八勺六抄。另征八社土番男妇丁口米四千六百四十五石三斗折粟九千二百九十石零六斗,计通县新旧田园并番男妇丁口米折粟,共征本色粟五万零七百五十四石五斗五升七合八勺六抄。
盐饷
盐埕一千三百二十二格,共征银一千六百八十两。
陆饷
旧额:民丁三千四百九十六(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一千六百六十四两零九分六厘。
康熙三十年起、至五十年止,新增人丁五百八十二,共征银二百七十七两零三分二厘。
土番社四社,共征银一百七十九两二钱二分二厘四毫(内加六堂社征银四十九两三钱九分二厘、嫏娇社征银五十一两一钱五分六厘、琉球社征银九两八钱七分八厘四毫、卑南觅社征银六十八两七钱九分六厘)。
生番归化山猪毛社(大泽机后山顶)、八丝力社(巴六溪山顶)、加蚌社(与加无朗社相连)、加无郎社(下淡水山顶)、礁朥其难社(与加无郎社相连)、加少山社(在阿猴山顶)、北叶安社(与施汝腊社相连)、山里留社(与施汝腊社相连)、施汝腊社、锡干社(与施汝腊社相连):共十社,年输鹿皮五十张折银一十二两。
按下淡水,在伪时只有八社纳粟之番。自入声教,又有四社内附,年增饷银百有余两。已足征帝德远被,土地不辟而日扩矣。乃五十四年山猪毛等十社亦闻风来效贡职,不敢或后。信乎梯航日出之乡,凡有血气者之莫不尊亲也。封疆末吏,何幸而躬逢其盛哉!
土墼埕瓦厝一百零一间(每间年征税银三钱零三厘八毫),共征银三十两零六钱八分三厘八毫。
草厝一百零二间(每间年征税银二钱一分七厘),共征银二十二两一钱三分四厘。
安平镇瓦厝三十间(每间年征税银三钱零三厘八毫),共征银九两一钱一分四厘。
水饷
安平镇渡船三十四只,计载梁头九百八十九担(每担征银七分七厘),共征银七十六两一钱五分三厘。
采捕小船二百五十六只,计载梁头五千零□十八担,共征银三百八十七两九钱二分六厘。
港潭六所(除抛荒无人承贌一所),实五所,共征银二百一十八两零三分零四毫。
杂税
罟、罾、■〈罒上令下〉、縺、蚝、■〈纟衮〉、泊三十五张条,共征银二百六十七两一钱二分。内罟一十一张(每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共征银一百二十九两三钱六分;罾二张(每张征银四两二钱),共征银八两四钱;■〈罒上令下〉一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縺一十一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六十四两六钱八分;蚝八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四十七两零四分;泊二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共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
采捕乌鱼给旗九十四枝(每枝征银一两零五分),共征银九十八两七钱。
蔗车九张(每张征银五两六钱),共征银五十两零四钱。康熙三十二年新升蔗车二十张,共征银一百一十二两。
存留经费(附)
各项正杂饷税,额银四千八百五十一两七钱四分七厘六毫。除解兑兵饷银二千九百四十一两一钱四分九厘五毫五丝一忽九微,实存支应银一千九百一十两零五钱九分八厘零四丝八忽一微。内支给款目:
分巡台厦道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六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皂隶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快手一十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加银六两,年带征银二两四钱),实给银七十四两四钱;听事吏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闰年加银一两,年带征银四钱),实给银一十二两四钱。
本府知府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闰年加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六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年带征银八钱),实给银二十四两八钱。
本县知县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闰年加银二两二钱九分零八毫三丝三忽,照例奉裁充饷),薪凑俸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闰年加银一两四钱五分九厘一毫六丝七忽,照例奉裁充饷)。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