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上紫芝连理。二年正月,荔枝树生连理芝二本。
  四年四月,古田县僧舍竹一本,上分三茎。
  五年十二月,侯官县山上生芝草五十四本。闽县望泉寺1生芝草十本。
  七年四月,献芝草二本。
  皇祐元年七月,生芝一十二本。
  政和二年,福清县龙首桥溪流暴溢,忽深数丈,有物翻腾波浪间,荡居民数百家。时仪曹林挚及其弟挈家寓于文兴亭,俱没。
  绍兴十八年六月,侯官县有竹实如米,饥民采实之。
  二十年八月,冲虚观皂荚木翠叶再实。
  二十九年七月戊戌,水入城漂闽、侯、怀三县田庐,官吏不以闻,宪臣樊光远坐黜。
  隆兴二年,大旱,苗种不入,自春至八月。
  乾道二年三月丙午夜,福清县石竹山大石自移,声如雷,石方可九丈2,所过成蹊才四尺,而山之木石如故。
  淳熙四年五月庚子,大雨水至于壬寅,漂民庐数千家。
  五年六月戊辰,古田县大水,漂民庐,圮县治市桥。闰月乙巳,暴风雨夜作,福清县及海口镇大水,漂民庐、官舍、仓库,溺死者甚众。
  十年八月,霖雨,自己未至于九月乙丑。
  十三年冬十月甲戌,火。
  十五年,水。
  绍熙二年五月己酉朔,水浸附郭民庐,怀安、侯官县漂千三百余家。古田、闽清亦坏田庐。
  十一年,四月不雨至于八月。
  嘉泰二年七月,水害苗稼。丙午,古田县水漂官舍民庐甚众,溺死者二百七十人。
  三年四月,瑞麦生。是年十一月甲午,火燔四百余家。
  嘉定四年十月辛卯,福州一夕再火,燔城门、僧寺、民庐千余家,死者数人。
  九年五月,大水,漂田庐,害稼。
  十三年,饥,人食草根。
  十六年秋,大水,坏田稼十五、六。
  十七年五月,大水,漂水口镇民庐皆尽。侯官县甘蔗砦漂数百家,人多溺死。是年秋飓风大作,坏田损稼。
  景定四年,飓风,
  十一月,福州火。
  咸淳十年,长乐、福清二县大旱。
  宋季时,昼锦坊有卖米者,一夕雷震死其家三人,大书尸上凡九字,其文曰:“口口。时盗起民贫,有买糠充饥者雷击之家,卖米则先喷以水,卖糠则和以木查。雷所书九字,人不能识,有好事者书于万寿塔柱,以询知者。有一老过之曰:“但于其中直贯一划则成文矣。”盖谓“米中用水,糠中用木查”也。按《罗源县志》所载如此,而不著年月,姑附于此。

〔元〕
  大德六年,饥,五月丁巳,赈以粮一万四千七百石。
  至正四年,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于八月。是年夏秋大疫。
  十四年,大饥,人相食。
  二十三年正月,连江县有虎入县治。
  二十四年七月,白昼获虎于郡城西。
  二十七年十月丙辰,雷雨,地震。十二月庚午又震,有声如雷。

〔国朝〕
  成化十三年,火毁还珠门及民庐数百家。
  十六年,长乐县十八都昆由里,地平突起小阜,高三四尺,人畜践之辄陷,乡人聚观以为异。明年,复于其左涌起一山,广袤五丈余。是年大疫,旁近居民病死甚众,向聚观者患罹其祸。
  十八年七月癸巳,长乐县大雨至八月丁酉朔,漂禾稼,坏公私屋宇。先是,半占山裂(时十一年也)。至是,崩压居民庐舍,死者二十有七人。连江县亦于七月甲午风雨恶甚,至八月戊戌洪水横溢,县治、学宫、仓廒、坛遗及民舍、田禾俱为所坏,溺死者百二十人,牛畜、谷粟漂没不可胜计。
  十九年六月庚辰,大风雨拔木发屋,坏公署、民庐不可胜计。环城敌楼战屋摧毁殆尽。闽、侯官、怀安、长乐、连江、福清、罗源、永福、闽清九县,滨江近溪屋宇夷荡尤甚,田畴禾稼崩陷摧流过半,官私舟船漂没万数,民溺死者千余人。
  二十年十二月戊寅夜,地震有声。
  二十一年,自三月雨至闰四月终不止,溪水泛溢,涌入城市。闽、侯官、怀安,古田、连江、罗源、闽清、永福八县,漂流官私庐舍,浸没仓粮、文牍,淹溺人畜、伤害田稼不可胜计。继复大疫,死者相枕籍。
  是年十月丁未,地震,起自西北有声。
  二十二年,春旱,五月以后大旱,禾稼薄收。连江、古田二县疫,十无一二宁者。是年六月已卯夜地震,九月丙寅夜又震。
  二十三年,春旱无麦,秋大旱无禾。

建宁府
〔晋〕
  太康八年十二月癸卯,建安雷电大雨。
  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唐〕
  大历二年,水灾。
  贞元十二年,大水。
  嗣圣九年,蝗。
  唐时建阳县时山有双松连理,又有双竹产于兴下里威怀庙外树柯中邑,人因呼其地曰“盖竹”。建人方言,“盖”与“怪”同音,疑所谓盖竹当为怪竹也。按郡志所载如此,而不著年月,姑附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