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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心报国」字;可法督之,守扬州。为书,辞母妻及伯叔兄弟。呼部将史大威曰:『我无子,汝为我嗣,以奉吾母。我不负国,汝无负我!死当葬我高皇帝侧;其或不能,梅花岭其可也』。固守扬州,以西北门险,自当之。苦城堙隘,属板民房,便登降。语诸幕佐,使之行,故应廷吉等多自便。多铎日轰城,墙堞皆摧;可法犹誓守。忽传黄蜚救兵至,又讹为黄得功军,乃陷。论者谓可法弃白洋河,一夕返扬州,天长、六合并不守,扬州自削。然可法之出,一挠于马、阮,再掣于诸镇,卒败于左良玉之叛。
仓卒济江,势无可为,宜其败也。庄子固、许瑾(瑾,官副将)拥可法及小东门,瑾中流矢死,子固以其军力战死。可法大呼曰:『我督师也』!遂被获。拥见多铎,劝之降;厉声曰:『吾意早决,与城俱亡』。乃杀之。
  肇基以四百人巷战,杀伤千计;力竭而死。副将乙邦才,骁勇善战;城破,自刎死。中军旗鼓马应魁,每战披白甲,文曰「赤心报国」;亦巷战死。员外郎何刚,以水师隶可法;马士英恶之,出知遵义府。可法垂涕曰:『子出,吾谁倚』!刚亦泣,誓相依。
及多铎兵南,刚以军入扬州;可法曰:『危矣!不如出号召以图后』。刚叹曰:『天命已去,谁复应者?刚为君则死之,为知己则死之!濡忍无成,非智士也』。城破,以弓弦自经死。庶吉士吴尔埙,断指遗父曰:『尽家财以畀军;身不归,指可葬也』。从守扬州,入井而死。幕客卢渭,率诸生上疏,请毋以可法出督师;有『秦桧在内、李纲在外』语。又与归昭辈同居礼贤馆,量授官职;分守钞关,自沉于河。扬州知府任民育绯衣坐堂上,被杀;血渍础石,至今不灭。
江都知县周志畏既受代,继者罗伏龙甫三日,两人皆死。惟可法尸不可得,多铎为招魂葬之梅花岭。大威归山西,岁时一省视之。至余〔盐〕运使扬振熙、佥事黄鋐、同知王缵爵、曲从直、知县吴道正、县丞王志端、训导李自明及督师卫允文、在籍侍郎张伯鲸、中书舍人陈爊、举人伯允(即爊子)、幕客胡如恒、顾其龙、龚之厚、陆睆、唐经世(其十二人不得其名)、诸生高学缵、王绣、王续、陈某(今其地呼陈秀才坟云)及宋祥远夫妇、韩默暨妻萧氏、
子彦超及汪应坤、张映发、刘庆远、王廷佩、佩弟廷瑜、廷琏、史大相、史大儒、金飚、吕家齐、饶余、汪自盘,皆死;武臣副将娄挺、汪云龙、李豫、参将陶国柱、冯国用、陈光玉、李隆、徐纯仁、游击李大中、孙开宗、龚臣、都司姚怀隆、解学曾、指挥高一麟、武生戴之藩、义民张有德、冯应昌、陈天拔、陆愈、舟子徐某及可法之仆史书与诸妇女,死者不可胜纪。
  如皋布衣许德溥闻扬州陷,刺其臂曰:『生为明人,死为明鬼』。遂抗节死;妻朱氏殉之。
  和州诸生张秉纯、徐正夫,闻北都陷,秉纯绝食死、正夫自缢死。
  含山诸生张不二,号泣绝粒死。又诸生某亦死。
  安徽巡抚张亮,为左梦庚所执,挟以行;乘间赴水死。参将孟振邦、同知王心诏,皆不屈死。
  怀宁胡土恂遇害,二子丹寅、绍虞悲愤不食死。
  桐城诸生周日曜,绝粒九日死。
  故济南佥事刘世芳,英山人;闻庄烈帝崩,痛哭呕血死。
  镇江知府某、丹徒令某、推官某、参将徐永春,皆死。其后侍郎叶廷秀以隆武帝殁,去为僧;卒以忧死。
  光禄寺监管自修,江宁人;闻贼陷北都,冠服肃拜绝粒死。
  右参议王若之流寓金陵,闻京师陷,北向长号不食死。
  钦天监挈壶正陈于阶知不可为,自缢于署;时多铎军犹未济也。
  故宁国知县钱敬忠三上疏论时事,马士英格之,遂归;自称崇祯遗臣,卧病不出。明年,多铎兵济,仰药死孝陵卫。
  董启明,官爵、姓字皆未详;以北都陷,自经死。
  及宏光帝去,户部郎中刘成治见赵之龙入封府库,奋殴之;之龙走免。已闻多铎呼人降,曰:『国家养士三百年,无一忠义报朝廷邪』?题其壁曰:『钟山之气,赫赫洋洋;归于帝侧,保此冠裳』。自缢而死。
  礼部主事黄端伯,或劝之走;曰:『临难毋苟免,我岂以僧活者』!为一帖与多铎,曰「大明忠臣某」。多铎招之,不至。挞其妾以诱之,不顾;曰:『杀耳,我必不谒也』。乃执之。问宏光帝、马士英状,皆贤之。下狱,为「明夷录」。多铎曰:『文山终不负宋也』!乃杀之。刑者左手刃,忽自颤;右之,亦然。端伯曰:『吾心不死耳,曷刺吾心』!乃死。一仆拱立于其侧,挥之不去;亦死。
  主事吴嘉允奉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