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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杨仲良-第543页

如果利便,即计的确工料,结罪保明已闻。
  八月丙子,以权户部侍郎吴安持为权工部侍郎。安持等言:『广武埽危急,刷埽堤身二千余步,与清汴绝近,接洛河之南。去广武南五六百步或千余步,地形稍高,自巩县东七里店至见今洛口,约不满十余里,可以别开新河,引导河水近南行流,地步至少,用功甚微。都水使者王宗望行视并开井筒各称利便外,其南筑大堤,功力浩大。乞下合属官司,别相度保明。』从之。辛巳,都水监言:『河势紧急,缘阳武埽逼近京城,请速那官,同共提举固护。』诏差开封府推官赵越疾速前去救护。王午,诏差权工部侍郎吴安持前去都大提举开修新河等工役,及令南外丞李伟、勾当洛口王维同管开修。
  九月乙丑,曾布再对,陈:『河防不可轻动,枉费财用。如吴安持见开洛河,外议未以为当。用夫四十五万,若洛水小,引水傍山无益。若泛涨,自当就下,径入黄河,岂肯如人意傍山而入汴?』上颔之。
  十月己巳,权工部侍郎吴安持言:『洛口别开新河,引导洛水近南行流。已毕工放水。乞除提举官员外,自余官吏,相度节次存減。』
  十二月甲午,户部尚书蔡京言:『本部财用,皆自东南漕运,以充岁计。今年上供物数,十无二三到者。而汴流今已闭口,臣责到提举汴河堤岸杨炎壮,称自元丰二年导洛通汴,至兀祐元年,八年之间,不曾闭口,如遇冬寒,差兵行冻,并不失事。乞依元丰条例。』从之。
二年正月戊戌,宣政使宋用臣言:『昨自元丰二年四月内导洛通汴,六月成功放水,四时行流不绝。遇冬凌结,即督责沿河官吏打拨通流,并无壅遏。自元祐二年,每遇冬深,便行闭塞,使河流涸竭。殊不究当日导通之意。欲乞于正月内择日开拨,放水归河,永不闭塞,四时流通。如遇凌结,止可将西五斗门減放,节限水势,如惠民河行流,则自无壅遏之患,于国家有万世源源不绝之庆。』从之。
校勘记
[1]使者 原本无『者』字,据《长编拾补》卷九补。
[2]中格 原本『中』字作两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九补『中』字。
[3]乘驿 原本作『弃驿』,据《长编拾补》卷九改。
[4]上件 原本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补。
[5]噎凌 原本『凌』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一补。
[6]将陵埽 原本『陵』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一补。
[7]怯薄 原本『怯』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一补。
[8]多处 原本作『言处』,《长编拾补》卷十一仅做『处』,兹据文意补『多』字。
[9]贾种民 原本脱『民』字,据文意补。
[10]无已 原本『已』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一补。
[11]取之 原本『之』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一补。
[12]此据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五○一补。又『追』字,原本作墨丁,据《长编》卷五○一补。
[13]奸臣 原本作『□目』,据《长编》卷五○一改补。
[14]直冒 原本『冒』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三六补。
[15]绍圣 原本无此二字,据文意补。按:元祐后为绍圣,故此元年当为绍圣元年。以其无
  年号,故《长编拾补》未予辑录。《长编拾补》卷一○有『绍圣元年七月癸卯,都水丞冯忱之言云云。』本节下文又有都水监丞冯忱之,可以为证。
[16]都水监丞 原本『都水』下衍一『使』字,据《宋史·职官志》删。按:宋代水官除都水使者外,其属官均不带『使』字。
[17]给赐 原本『给』字作墨丁,据文意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十三
哲宗皇帝
立后废后附
  元祐五年六月辛丑,太皇太后宣谕宰臣吕大防等曰:『皇帝春秋渐长,将来纳后仪式,曾令入内内侍省检寻天圣二年纳郭皇后、景祐元年纳光献皇后行礼之次第,各为年深,并无据□[1],兼其时只是降制进册,不曾御殿,礼甚简略。有司故事,必有存者,可以讲寻。』大防等乞退而讨论。
  六年七月乙丑,宰臣吕大防等言纳后仪注。太后太后曰:『取其便近事,不必拘泥古昔。』大防等曰:『长秋久未建立,中外极不遑安。外间谓在京臣僚之家,皆蒙取索家状,惟高、向二族独未取索,众议深以为郁。』太皇太后曰:『采择近百余家,犹未有契合者。高家不闻有人,向家亦曾取索,尚未供到。然此非小事,固难轻议。』大防等曰:『太皇太后深自损抑。圣德高远,固非臣等所能拟议。然为国家计,则自当付之公议。况自古选后,多出勋戚之门,汉之阴、邓是也。而当时亦不以为嫌。』太皇太后曰:『若是神宗皇帝时,则无不可。今若自诏外家,诚亦非使。』
  八月己丑,三省进呈《纳后六礼议制》。太皇太后曰:『近向家供到,未有相当者。高家诸女,少得合相法者,或有疾病,未应采择。』又云:『选后当以贤德为先,不在姿质。固知如此,然人家子女养于闺阁,贤与不贤,人安得悉知?选择之际,惟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