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崇福之命,颐即承领敕牒,第称疾不拜,假满百日,亟寻医,讫不就职。
校勘记
[1]壬寅 原本作『庚子气据《长篇》卷三九三改。
[2]所损 原本『损』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三九三改。
[3]辛酉 原本作『乙卯』,据《长编》卷三九四改。
[4]乙丑 原本作『甲子』,据《长篇》卷三九四改。
[5]既读 原本『读』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三九四补。
[6]吕陶 原本二字中间衍一『维』字,据《长编》卷四一五删。
[7]兄轼 原本『轼』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五五补。
[8]颐轼 原本『轼』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四补。
[9]甲申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四○六补。
[10]则不当 原本『则』字作墨丁,《长编》卷四○六无此字,今据文意补。
[11]四月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四七二补。
[12]常态 原本『态』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七三补。
[13]闿今 原本『闿』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七三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零四
哲宗皇帝
张舜民罢言职
元祐二年四月甲辰,诏张舜民特罢监察御史,依前秘阁校理、权判登闻鼓院,仍令赴馆供职。先是,舜民言:『夏人政乱,权归梁氏已久。自秉常死,挟乾顺专横滋甚。去年虽数遣使入朝,然权臣争权,传闻多端,乾顺存亡未可知,朝廷未宜递加爵命。近差封册使刘奉世等及所赐金帛,愿勿遣,缘大臣有欲优假奉世者,为是过举。且起居郎,天子近臣,不宜屈节属羌。今戎心桀骜,宜且加兵问罪。』大臣,指文彦博也。三省、枢密院奏:『舜民谓文彦博照管刘奉世,遂差充夏国封册使。勘会差奉世即非文彦博照管,故舜民有是责。』御史中丞傅尧俞言:『舜民因论边事,言文彦博照管刘奉世失实罢言职。切以朝廷置御史,盖虑下情壅塞,开广聪明[1],故许风闻言事,所谓言之者无罪,而闻之者足以戒也。今舜民一言不当,便夺官改差遣,于舜民何损?而无益陛下,亦非彦博所敢安者。伏乞速赐追还,以叶《易》不远复之义。』侍御史王岩叟言:『谨按:舜民疏中引文彦博照管刘奉世之语,非出自撰,乃是收采众论,闻之朝廷,此盖言事官常体[2],复有何罪?伏望特回圣意,还舜民言职,使忠臣义士得尽其心以事陛下,而众庶之情不壅于上闻,不胜幸甚!』殿中侍御史孙升、监察御史上官均、韩川皆言舜民不当罢。升言:『舜民所论彦博得于传闻,不敢隐默,以负朝廷。使令其言是,所宜虚心行之;其言非,苟无邪枉附会之意,亦当家其疏直无他,以开谏争之路。今以一言之失,遽行罢黜,臣窃恐自是言者以舜民为戒,权臣过慝,不敢复言。愿还舜民职任,以安士论。』右谏议大黜夫梁焘言:『御史者,守法度、持纪纲之官。人主或有阙失,犹直言正论,至于犯颜逆耳,无所回忌。臣下过失,安得畏避不言哉[3]?今者御史敢言之公议[4],便一夫不快之私心,非公朝之盛事也。愿还御史,示天下以纳谏求助,消权臣朋比之患,尊朝廷而公天下也。』左司谏朱光庭言:『舜民有正直之节,司马光贤之,荐充馆职。陛下擢置御史,士论皆以为得人。今视职才两月,正直之节未获少伸,一言不合大臣,已闻罢职,窃为陛下惜之!望还舜民旧职,以尽其效。』右司谏王觌亦以为言,俱不报。
五月癸丑,诏御史中丞傅尧俞、侍御史王岩叟同举监察二人。尧俞、岩叟等言:『臣先准敕同举监察御史,遂荐承议郎张舜民,伏蒙除授。近者舜民因言事罢职,差判鼓院。臣等以舜民居官有补,被黜无名,清议沸腾,不以为允。累章论奏,乞陛下特赐优容,许归言职,上以全国体,下以息人言。臣等日俟开纳施行。其监察御史阙,难别举官。所有敕二道,不敢祇受。』己未,御史中丞傅尧俞、谏议大夫梁焘、侍御史王岩叟、司谏朱光庭、王觌、御史孙升、韩川论张舜民不当罢御史,累奏不绝。庚申,诏三省、枢密院召台谏官赴都堂,宣谕曰:『朝廷选任卿等为耳目之官[5],正要别白是非,视听无惑,故自来章奏,多所允从。今张舜民所言不当,岂止言文彦博主张刘奉世一事?且如建言乞问罪夏国事,或从其言,岂不为国生事?今只令解罢言职,盖恐将来更有论奏,难于取信。若复留言职,恐误视听。今将舜民所奏示卿等,宜详悉之。』尧俞等皆不受命,退而奏疏言:『臣等详阅舜民章奏,云今臣所奏请,不是欲兴师问罪,亦非要终了不封,只乞止使人不必如此遄速。此语甚明,别无他意,惟欲朝廷审慎而已。伏望圣慈更加省览,则舜民之过,且蒙恕矣。伏乞降臣等前后疏付三省公议,早赐施行。』右仆射吕公著虑言者将激上意,致朝廷有罪言者之失,乃奏曰:『伏见陛下自临政以来,开广言路,登用直臣,纳谏之盛,近古未有。然台谏官数人例各供职日久,前后言事既多,不能一一尽忠。欲乞稍与优迁,令解言职,更择有名望学识臣僚,使备谏诤。如此,则陛下于言职之臣,可以全其恩意,不至骇动物听。』癸亥,手札付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