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言:『每岁诸路应举官臣僚,许选人充。改官职官县令任使,各有员数,而选人惟以举主应格,方得升进。若举主不足,虽老于铨调,亦无由改转。寒士所系,利害非轻。欲乞应选人历任未及三考,只许奏举职官县令。如历任通及三考已上、见系幕职令录资序,方许奏举改官任使。所贵稍抑权势、侥幸、请托之弊。』
三月丙辰,御史中丞黄履言:『今来雨暘及时,麦必大稔。若前期选官二员,就陕西诸郡平价折纳,则官储民用,愈获其利。欲望圣慈详酌施行。』诏:『诸路州丰熟州军诸欠负,并比市价添钱折纳斛斗。其所添钱,每斗市价以十分为率。比市价外,每斗添钱一分足,召人户情愿折纳。河北路差朝散郎、提举解盐余景;陕西路差宣义郎、新差知齐州章邱县李譓前去逐路计会。转运司据人户合催理欠负折纳施行,务在储积,不致伤农。』已而曾布白上:『余景、李譓皆刻薄匪人,外议皆以谓丰凶未可知,恐两人者因此暴敛,人以为忧。更乞谕三省严戒谕之。』上欣纳曰:『当令深戒之。』
校勘记
[1]举非其人 原本『其』字下又衍一『其』字,据《长编》卷三八六删。
[2]裕陵 原本作『□裕』,据《长编》卷四六八改补。
[3]右司谏 原本作『右司监』,据《长编》卷三九八改。
[4]张舜民 原本三字作墨丁,《长编》卷三九八作『张舜民』。然此上张舜民已赴兵部,不详此处是否另有他人,兹据《长编》补入张舜民,俟再考。
[5]文字 原本作『交字』,据文意改。
[6]董敦逸 原本作『□敦董逸』,据《长编拾补》卷十二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九十四
哲宗皇帝
变新法
元丰八年四月辛未,诏户部侍郎李定取都提举汴河堤岸司所领事,并提举京城所课利条析以闻。
五月乙末,并罢提举汴河堤岸司。元丰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初置,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改今名。
诏尚书省左、右司在京免行纳支钱窠名取旨。
旧录云:先帝以浊流入汴淀淤湍急,都人有水忧,乃导洛通汴,置司提举,又官司市物迫行人供应[1]。吏并缘为奸,至逃亡破产,民患之,乃等第纳钱,免充行役,以钱募人供市,而官司禁不得,市于民,民得不扰。至是,奸臣欺罔帘帏,以为非是。时先帝崩才越月,变乱法度由此始。其后事无小大,悉更革。上未亲政也。新录辨曰:神宗皇帝尝诘兴利之弊曰:『事太伤鄙,有害国体。』盖深责有司之过也。凡所奉行失其本旨,皆有意更去之。诏墨具在,可考而知。通汴司本为救患,免行钱本为便民,其末在有司,皆近于兴利之举。至是,诏取索事目,以定可否,亦惟神宗之意而行之也。自『以浊流入汴』至『未亲政也』一百一十六字并删去。
又诏:『开封府界、京东、京西、河北、陕西、河东所养户马,近已支价钱拨买,配填河东、鄜延、环庆阙马军分。自今府界并京东等路养马指挥并罢。』(余见《保马》)又诏:『在京并京西及泗洲所置物货等场并罢。在京委监察御史黄降、驾部员外郎贾种民;京西令本路转运副使沈希颜[2];泗州令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路昌衡点磨物数,会计当职官夫交割桩管,条析措置结罪事件以闻。』诏曰:『恭以先皇帝临御四海,十有九年,夙夜厉精,建立政事,所以惠泽天下,垂之后世。比闻有司奉行法令往往失当,或过为烦扰,违戾元降诏旨;或苟且具文,不能宣布富惠;或妄意窥测,怠于举职,将恐朝廷成法,因以隳弛。其申谕中外,以自今以来,协心循理,奉承诏令,以称先帝更易法度、惠安元元之心。敢有弗钦,必底厥罪。仍仰御史台察访弹劾以闻。』
旧录云:时蔡确等虑法浸改废,故降是诏,然卒弗能禁。新录辨曰:蔡确知有司奉行新法例皆失当,过为烦扰,寔惠不孚,则不能不更化也。法少更,则身必不安于位。是语诚确等有以启之矣。史官不推本神祖爱民,而饰确之谋,以欺后世,今合删去。吕大防《政目》诏有司奉行先帝诏旨失当事以闻在八日。
丁丑,御史中丞黄履言:『福建盐法,惟邵武军、汀州受数为重。邵武县近以盐多民匮,难于出籴,遂以人户产钱纽定卖盐,不循朝旨乡铺之法。至于建宁、光泽等县,其弊亦然。汀、剑、建三州,亦有抑勒。乞差官体量。』监察御史安惇言:『福建转运副使王子京擘画官卖腊茶岁三百万斤,访闻抑认。乞委官采访。』遂诏:『先帝以诸路监司责任不轻,朝廷当加考核,其烦急掊克与旷弛不职者,当有所惩。去岁已诏修立分遣郎官御史察举之法,可依先帝诏旨施行。江南西路遣监察御史陈次升,福建路遣监察御史黄降。』乙酉,枢密院言保甲(详见《保甲》)。己丑,司马光上疏曰云云:『及奔丧至京,乃蒙太皇太后陛下特降中使,访以得失,是臣积年之志,一朝获伸,感激悲泪,不知所从。顾天下事务至多,臣思虑未熟,不敢轻有条对。但乞下诏,使吏民皆得寔封上言,庶几民间疾苦,无不闻达。既而闻有旨罢修城役夫,撤诇逻之禁,止御前造作,京城之人,已自欢跃。及臣归西京之后,继闻斥退近习之无状者,戒饬有司奉法失当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