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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辛卯朔,详定礼文所言:『明堂、昊天上帝礼神之玉,当用苍璧。今用四圭,有邸。伏请改用苍璧礼天。其有司摄事五帝,亦乞依《大宗伯》礼神之制,陈玉,各放其方之色。』从之。甲午,详定礼文所言:『乞亲祠景灵宫、太庙,伏请设御洗于阼阶东南,当东霤。皇帝立于洗南,北向盥;侍臣奉槃者东面于庭南,奉匝者西面于槃东,执巾者亦西面于匜北。诸祀祭并有司摄事并准此。』从之。甲辰,详定礼文所言:『今礼皇帝饮福,乃古之受嘏。而仪注则以内臣酌酒授侍中,侍中跪进,皆无所本。
伏请改命太祝。』从之。又:『伏请自今昊天上帝、感生皆燔牲首,以报阳;皇地衹、神州地祇、太社、太稷,凡地衹之祭,皆瘗牲之左髀,以报阴。凡荐亨太庙,皆升首于室,庶合礼。』从之。
壬寅,曾肇言:『臣昨与张璪等申中书,请将来祀英宗皇帝于明堂,以配昊天上帝及五帝。』又礼官赵君锡等亦别具状,请唯以配上帝。君锡等以谓:『上帝者,一帝而已。』准中书批下二状,奉圣者,依赵君锡等议施行。九月癸亥,详定所言:『国朝衣服,今乘舆服衮冕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八章在衣,藻、粉、米、黼绂四章在裳,则与《虞书》之文相戾。今欲乞依《虞书》之文,绘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在衣,绣火、宗彝、藻、粉、米、黼绂六章在裳。
』诏送礼院。
四年四月戊寅,详定礼文所伏请凡祈祷郊庙、社稷,皆用少牢。从之。六月己巳,详定礼文所言:『臣等着详,君体,至尊也,故燕礼君不为主,而以宰夫为主,示群臣莫与君亢也。天体,至尊也,故郊礼天不为主,而以日为主,示百神莫敢与天亢也。《记》曰: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又曰:扫地而祭于其质而已矣。既已议扫地而祭,复古之正礼,则主日配月。盖天之位,亦不可以不正。天一位,万物本乎天也。祖一位,人本乎祖也。日月不得而与焉。
后世报天而不以日为主,非礼也。伏请祭天,五帝从祀,配祖外,别设主日配月之位,从以百神。』从之。又言:『古之王者,孝恭尽于事祖,故凡奉神之物,虽无所用,而不敢忽。伏请凡奉神之币,皆埋之西阶,东册则藏诸有司之匮。』从之。又言:『恭以本朝太庙诸室,帝、后一体,故《礼》有「铺筵设同几」之文。祭则同牢同馔同祝,以明天地合之义。近例凡告及祈报,惟出帝王,而不出后主,殆与同几之文异矣。今来看详应奏告祈报,除同牲牢祭馔即合出后主外,其余更不出。
』从之。
九月甲辰,中书言:『前奏禘祫年数差互。熙宁八年,禘祫并在一年。奉旨送详定礼文所再参详。臣等谨按:《司尊彝》:凡四时之间祀[2],追亨、朝亨。小吏掌奠,系世辨昭穆。大祭祀,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然则朝亨及昭穆,皆祫之谓也。鲁文公二年,有事于太庙,跻僖公。而《公羊》、《谷梁传》俱以为祫,是祫之义存于《周礼》、《春秋》而不著其名也。左氏之说,则有禘而无祫[3]。祫之名见于《礼记》。若止据夏、商而言,则曰祫禘烝尝。
若通据三代而言,则曰祫祭于太庙,祝迎四庙之主。其行礼相距之年皆无文,唯《公羊传》曰:五年而再盛祭。《礼纬》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而郑氏、徐邈又分为二说,则曰前二后三,谓祭相去各三十月;驳郑氏者则曰:三年而祫,为月有余;二年而禘,为月不足。驳徐氏者则曰:禘在祫前,则是三年而禘;祫在禘后,则是二年而祫。以二说考之,惟郑氏曰:鲁三年丧毕,祫于太祖,明年,禘于群庙。自尔之后,五年而再盛祭,一祫一禘。按:《春秋》书「僖公八年禘于太庙」、「宣公八年有事于太庙」,皆因事而书,其不书者,可以逆推知。
僖、宣当于二年丧毕而祫,三年禘,六年祫,八年乃禘尔。由此言之,郑氏依仿鲁礼,推明王制,实为有据。然自唐开元六年以后,禘、祫各自数年不相计,或比年频合;或同岁再序;或一稀之后,并为再祫;或五年之后,骤为三祭,舛误为甚。本朝庆历初,用徐邈说,每三十月一祭,近岁又以二祭。年数各不相因,故熙享八年,既禘又祫,此有司之失也。伏请自今十八月而禘,四十二月而祫,庶几举礼不频,事神不渎。及据礼院检会《礼》传,宗庙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
昨熙宁八年四月行禘享,十月行祫享;元丰元年十月行祫享,三年四月行禘享。今年十月,当行祫享。谨按:《公羊春秋传》曰:「五年而再盛祭。」注谓三年祫,五年禘。盖汉、魏故事。唐贞观以后,并用此礼。开元中,禘、祫之年不相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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