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地,不与他县邑比。』故复之。
十二月丁亥,复置昌化县、万安军陵水县。
五年,复程乡县为梅州;置兖州邹县。
六月丙申,诏:『应经并废州县今复旧者,具元建议官职位姓名以闻。』上以并废州县出于使者欲以增剩役钱为功,故令考察。
朱本改『欲以增剩役钱为功』但云『妄有申请』。今从旧文也。
八年三月,哲宗即位。
十一月辛丑,复管城县为郑州,以监察御史刘极及县令周邠有请也。
元祐元年正月己亥,郑州复为奉宁军。戊午,复瀛州东城镇为县。
二月乙丑,侍御史刘挚、监察御史王岩叟言:『窃惟天下涵濡太平之恩久,戴白之老不识兵革者,非一日矣。事方繁夥,民务增添,议者谓益置郡县,以分冶之,乃其所也。而比者聚敛之吏,苟欲减役人、收役钱以附会,率尔之间,遂行并废,不复问事体之如何,人情之乐否。盖废并之后,州县辽远,有山岭重复、江河阻绝,远者十数日,近者五七宿不能一往来于官者。以言争讼,则百姓赴诉难;以言赋税,则百姓输纳难;以言豪强,则官司弹治难;以言盗贼,则官司警捕难[4],以言死亡,则官司检视难;以言期会,则官司追呼难。乞自免役以来并废过州、县、军、监,凡可复者,皆复之以便民。』又言:『自来并废州县,虽省得役钱,以为封桩之利,然酒课、税额亏失者,不可胜计。今复添官三数员,禄廪至微。酒税之利自足备用,亦于公家无所侵耗。昔尝亲见废相州永和县为镇之初,永和之民相与号诉于官曰:「不知宫中岁所利者几何?百姓愿计其数均认之,随二税以纳,幸留吾邑不废也!」官不敢受其词,竟废之。陛下以此观废邑之人情,宜复否也?』诏废并州县,令诸路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司同共相度合与不合废并以闻。己丑,复晋州利川镇为县;复成路导江县为永康军。
闰三月辛卯,复庆州平戎镇为县。
四月己丑,复祁州深泽县。乙巳,复西京福昌镇为福昌县。
六月戊子,诏复州县知州、军、县并堂选,余官吏部选差。癸巳,复安州景陵县为复州,鄂州汉阳县为军。汉川镇、安州云梦镇、荆南王沙镇、税江镇、建宁镇、归州兴山镇并为县。戊申,复汝州龙兴镇、桂州永宁场为县。是月,复卫州黎阳县为通利军。
七月壬戌,淮南转运副使赵偁请复以宿州灵壁为镇,从之。
十月辛卯,复象州武化县、广州信化县为县。
二年正月甲戌,复卫州新乡镇为县。
五月丙子,复成德军灵寿镇为县。
六月戊子,复怀州修武镇为县。辛丑,复雅州百丈县。
七月甲寅,复剑州临津镇为县。
十一月壬戌,复横州永定县。甲子,复西京颖阳、洛阳县。
十二月壬辰,臣僚上言:『伏见熙宁、元丰之间,并废州县甚多,其大要欲以省官吏,宽力役也。近岁议者颇谓:并废州县虽可以省官吏、宽力役,而不能无害者。封疆既阔,则输税租者或咨怨于道途;官吏既去,则为盗贼者或公行于市邑,以至讼诉追呼,皆非其便,此朝廷不得不虑也。故元祐元年二月九日,敕并废州县,令诸路转运、提刑、提举司共相度合并废,具利害闻奏。缘此,诸路已废之州县并多兴复。臣愚窃谓兴复州县,惟坊郭近上人户便之,乡村下户,乃其弊也。知其然者,州县既复,则井邑盛而商贾通,利皆归于坊郭,此坊郭上户所以为便也。复一小邑,添役人数百,役皆出于乡村,下户所以受其弊也。自元祐元年二月九日降敕相度,几二年矣,其利害明白。而不可以不复者,下诏之初,皆已复矣。其可以复可以不复者,仍迁延至今。况自朝廷行差役法,中外莫不以为宜,而论者独以地薄民贫之邑、乡村应役之户不多者难得番休为患也。今诸路方且攀缘前岁一时指挥而复县不已,增乡户之力役以利坊郭,臣窃以力非便也。臣欲望圣慈特赐指挥,其元祐元年二月九日敕更不施行。』从之。
三年八月辛巳,诏复荆南长林县为荆门军。
浚汴河导洛附
熙宁六年十一月辛丑,诏今冬不闭汴口,令造筏截浮凌。先是,权判将作监范子奇言:『汴口每岁开闭,劳人费财。乞每至冬,更勿闭口。』上曰:『旧闭口良有所费。』安石曰:『闻往时所费至百万。』上曰:『闻都省有碑,言沟洫前通于汴水,不知自何时如此,河底渐高?』安石曰:『今沟首皆深,汴极低。又观相国寺积沙几及屋檐,则汴河如此渐高未久。』上曰:『有汴河来已久,何故近方如此渐高?』安石曰:『旧不建都,即不如此。本朝专恃河水,故诸陂泽沟渠清水皆入汴。诸陂泽沟渠清水皆入汴,即沙行而不积。自建都以来,漕运不可一日不通,专恃河水灌汴,诸水不复得入汴,此所以积沙渐高也[5]。』丁未,王安石言:『以浚川杷浚黄河,自二十八日卯时至二十九日申时,凡增深九寸至一尺八寸。请以杷浚汴。』从之。先是,有选人李公义者建言,请为铁龙爪以浚河。其法:用铁数斤为爪形,沉之水底系絙,以船曳之而行。宦官黄怀信以为铁爪太轻,不能沉,更请造浚川杷。其法:以巨木长八尺,齿长二尺列于木下,如杷状,以石压之,两旁系大絙,而端矴大船,相距八十步,各用牛车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