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涪王廷美西京留守兼中书令、秦王。咸平二年闰三月[13],诏择汝、邓间地改葬秦悼王。
校勘记
[1]自『建隆元年』至『进封秦王』共八十六字原本阙一页,为空白。为便于读者参阅,兹取《宋史﹒宗室﹒赵廷美传》略作补充。[2]『太平兴国五年』至『发京师』共三十三字原本阙,据《长编》卷二十一补。[3]『太子太保』至『卢多逊』共十四字原本阙,据《长编》卷二十三补。[4]辛亥按:此承上文之阙,为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之辛亥。[5]千万《长编》卷二十三作『十万』。[6]当得原本脱『得』字,据《长编》卷二十三补。[7]去年九月中原本作『去年廷美九月中』,『廷美』二字为衍文,兹据《长编》卷二十三删。
[8]廷美又遣樊德明报□多逊受之按:此句脱误甚多,故文意不通。《长编》卷二十三作『廷美又遣樊德明报多逊云:「承旨言正会我意,我亦愿宫车早晏驾。」私遗多逊弓箭等。多逊受之。』[9]从容谓宰相原本『从』与『谓』间标注:『下阙六字』,与《长编》对照,实仅阙一『容』字,今据《长编》卷二十五补。[10]雍熙二年正月《宋史》卷二四四《赵德恭传》,德恭知济州在雍熙元年十二月。[11]沂州《长编》卷二十七:『雍熙三年春正月戊寅,德彝为右千牛卫大将军、判沂州。
』与此说不同。[12]五月戊戌此条未见《长编》有载。按:《长编》四月戊戌,始见群臣于崇政殿西序。戊戌为四月初四,则本年五月不可能有『戊戌』日。[13]咸平二年原本作『咸平元年』,误。咸平元年无闰三月。其事在咸平二年闰三月丙戌。兹据《长编》卷四十四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九
太宗皇帝
诸王事迹
太平兴国八年三月己巳,诸王及皇子府初置谘议、翊善、侍讲等官,以户部员外郎王遹、著作佐郎姚坦、国子博士刑昺等十人为之。先是,诏丞、郎、给、谏以上官于常参官中举年五十已上通经者备官僚,遹等被举。九月[1],卫王德崇改名元佐,广平郡王德明改名元佑,第三子德昌改名元休,第四子德严改名元隽,第五子德和改名元杰;皇姪孙德雍改名惟吉,魏懿王子也,太祖甚爱之,视如己子,故与诸叔联名。上即位,犹居禁中,于是出閤,始改名焉。
己酉,元佐进封楚王,元佑进封陈王,元休封韩王,元隽封冀王,元杰封益王,并加同平章事。
雍熙元年七月庚午,上谓宰相曰:『近有人上章言及储贰者。朕万畿之暇,颇读前书,备见历代皇子踪迹。国家宗嗣,岂不在心?却缘事理之间,有所未可。朕于诸子,常加训励,见今僚属,悉择良善之士以辅翊之。至于舆台皂隶之辈,并是朕亲自选择,不欲令奸险巧佞人在左右。读书自有常,但缘年方幼少,未有成人之性。且欲令在左右,旦夕见好人,更待三五年后,各渐成长,自然别有道理。朕于处驭,必得其宜。
』宋琪奏曰:『昨日起居,见诸王已下气质沈厚,举止安详,进退折旋,无非得礼,况又日亲善道,常近正人,此盖陛下慈训所及,实皇家之福也。』
二年五月辛未,以左拾遗观成毕士安等四人为诸王府记室参军。上召谓曰:『诸子长宫庭,未闻世务,必资良臣贤士赞导为善,使日闻忠孝之美。卿等谨恪有行,故兹遴选,宜各勉之。』赐袭衣、银带、鞍马。九月。初,涪王廷美既得罪,楚王元佐独申救之,上不听。廷美死,元佐遂感心疾,经时不朝请。《龙川别志》言:太宗将立元佐为嗣,元佐辞,欲立太祖之子,由此遂废。按:太祖二子,德昭卒于太平兴国四年八月,德芳卒于六年三月。而元佐以七年七月出閤,时太祖之子无存者矣。
元佐虽封卫王,盖未尝有建储之议也。九年正月,廷美死,元佐乃发狂,其发狂固不缘辞位。《别志》误矣。司马光《日记》载宋敏求云:廷美之贬,元佐请其罪,由是失爱。《日记》盖得其实矣。
屡为残忍,不守法度,左右微过,必加手刃,仆吏过庭,往往弯弓射之。上甚诲励,皆不悛。是岁夏秋,疾甚,上深以为忧。是月疾小愈,上喜,因降德音:罪囚流以下释之。庚戊,重阳。召诸王宴射苑中,而元佐以疾新起不预。至暮,陈王元佑等过之,元佐谓曰:『汝等与至尊宴射而我不预焉,是为君父所弃也!』遂发愤,中夜,闭媵妾,纵火焚宫。迟明,烟焰未止。上意火必元佐所为也,令摄赴中书,遣御史按问,置巨校于前。元佐恐惧,具对以实。
上遣入内都知王仁睿谓曰:『汝为亲王,富贵极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