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苏轼尝记王巩云:陈执中罢相,仁宗问谁可代者?执中举吴育,上即召赴阙。会乾元节侍宴偶醉,坐睡忽惊,顾拊床呼其从者。上愕然,即除西京留台。巩父素为巩言此。按:育自陕召入,至和二年二月判都省,此时陈执中方家居待罪,不知何时荐育。所云『醉拊御床,仁宗愕然,因不复相育。』育有心疾,当得事实,足见非刘元瑜诬奏也。然育为执中所荐,亦未可晓。又育出知延州,非西京留台。嘉祐元年五月,乃自廷州徙河中[16],三年八月,自河中徙河南。巩所云差误,姑附见,待考。
宋祁出知郑州
嘉祐四年三月己未,新三司使、吏部侍郎宋祁为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集贤殿修撰、知郑州;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包拯为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先是,右司谏吴及言祁在定州不治,纵家人贷公使钱数千缗,及在蜀奢侈过度;而拯亦言祁在益部多宴游,且其兄庠方执政,不可任三司。累奏之不已,庠因自言身处机密,弟总大计,权任太重,乞除祁外官,故命祁出守,而拯代居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言:『臣闻拯曾弹奏宋祁过失,自祁命出,僚属又卒交章力言,而祁亦因此而罢,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谓蹊田夺牛,岂得无过?而整冠纳履,当避嫌疑也。如拯才能资望,虽别加进用,人岂间言?其不可为者,三司使耳。』疏奏,拯即家避命,不许。久之,乃就职。
校勘记
[1]西川 原本作『西土』,据《长编》卷一○三改。
[2]五十两 《长编》卷一○三作『五千两』。
[3]测知 原本『测』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七补。
[4]当考 原本作『尝考』,据《长编》卷一○七改。
[5]监押 原本脱『押』字,据《长编》卷一○七补。
[6]密荐 原本无『密』字,据《长编》卷一二○补。
[7]远于朝 原本无『于朝』二字,义不畅,兹据《长编》卷一二一补。
[8]优遇 原本作『优选』,据《长编》卷一二一改。
[9]酬奖 原本作『辞奖』,据《长编》卷一二一改。
[10]吴守则 原本作『具守则』,据《长编》卷一二一改。
[11]其罪 原本『其』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二一补。
[12]右谏议大夫 原本『右』上衍一墨丁,据《长编》卷一二一删。
[13]捃其罪 原本作『招其罪』,据《长编》卷一五九改。
[14]与靖接坐 原本作『与靖□按坐』,据《长编》卷一五九改补。
[15]坦然明白 原本作『坦然进明白』,『进』字衍,今据《长编》卷一八○删。
[16]徙河中 原本『徙』上衍一『徙』字,据《长编》卷一八○删。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三十七
仁宗皇帝
吕夷简事迹
荐李柬之
景祐元年六月乙卯,中书言太常博士李柬之先于学士院试,赐同进士出身、馆阁校勘。诏除直集贤院、知邢州。柬之,迪子也。天禧末,迪罢相斥逐,柬之落职。迪复相,柬之自陈于政府,奏乞检会,乃有是命。议者非之,或曰:『迪与吕夷简同相,迪直而疏,夷简巧而密。迪尝有所规画,夷简觉非迪所能,乃问其所亲曰:复古门下,谁适与谋?对以李,无他客,独柬之虑事过其父远甚。夷简因谓迪曰:『柬之才可用,当付以事。』迪谦不敢当。夷简曰:『进用才能,自夷简事,公勿复预知。』即具奏,得请。迪父子皆喜,不悟夷简阴夺其谋主也。柬之既受命,居半岁,迪果罢相。
此据《龙川别志》,然《别志》以为夷简奏除柬之两浙提刑,于《实录》及柬之本传,皆不见历两浙提刑,恐是除集贤院、知邢州也。观夷简意,止欲柬之不在其父旁尔,故超除直集贤院,令出守。而迪父子不寤。恐《别志》误记,今略加删削,除见此事。
恶范讽
景祐元年八月,殿中侍御史庞籍言:『故驸马都尉吴元扆从子东头供奉官守则,近与尚继斌之子结婚,前权三司使范讽遗以银鞍勒。守则监左藏库,讽为矫奏羡余,改一官。请付台鞠其事。』宰相李迪雅善讽,寝不报。乙酉,籍坐言宫禁事不实,出为广东转运使。
十月,新广东转运使庞籍言:『昨为御史奏弹吴守则、范讽交通尚继斌事,讽既出守兖州,乃绐言家贫,假翰林银器数千两自随,而增产于齐州,市官田,亏平估。请并行按劾。』诏讽以所假银器还官。
二年二月丁卯,龙图阁学士、给事中、知兖州范讽责授武昌行军司马、不签书公事,广东转运使、祠部员外郎庞籍降授太常博士、知临江军,东头供奉官吴守则追一官。又降都官员外郎、判刑部李逊知潍州,祠部员外郎、知信州滕宗谅监饶州税,屯田员外郎、知宿州董储通判吉州,光禄寺丞、馆阁校勘石延年落职、通判海州,殿中丞、知安吉县范极为和州司马。仍下诏以讽罪申饬中外。先是,讽性倜傥好奇节,不拘细行。雅善李迪,尝与张士逊议事不合,为中丞,力挤士逊。吕夷简入相,又合谋废郭后,欲夷简引己置二府。然夷简惮讽,终不敢荐也。讽建议朝廷当差择能臣,留以代大臣之不称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