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世所谓雅乐者,未必如古。而教坊所奏,岂尽为淫声哉?数子纷纷,改制钟律而复古。庶之论指意独如此,故缀其语存之,以俟知音者焉。』庚寅,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胡瑗为大理寺丞。后勒停人阮逸为户部员外郎,内侍押班、右骐骥使、英州团练使邓保信为荣州防御使,入内供奉官贾宣为内殿承制,并以制钟律成,特迁之。
嘉祐元年八月。初,李照斥王朴乐音高,乃作新乐。下其声太常,歌工病其太浊,歌不成声,私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协。然照卒莫之辨。又朴所制编钟皆侧垂,照及胡瑗皆非之。及照将铸钟,给铜于铸?务,得古编钟一。工不敢毁,乃藏于太常。钟不知何代所作,其铭云:「粤朕皇祖,实铸和钟。粤斯万年,子子孙孙,永保用。』叩其声,与朴钟夷则清声合,而其形侧垂。瑗后改铸,正其钮使下垂,叩之,弁郁而不扬。其铸钟又长角而震掉,声不和。
著作佐郎刘羲叟谓人曰:『此与周景王无射钟无异,上将有眩惑之疾。』已而果然。于是范镇言:『臣复见国家自废祖宗旧乐用新乐以来,及今四五年,日食星变、冬雷秋雹、大雨不时、寒暑不节,不和之气,莫甚此者。使乐无感动则已,乐而有所感动,则众异之至,未必不由此也。去年十二月晦,大雨雪,大风,宫架辄坏。元日大朝会,乐作而陛下疾作。臣恐天竟以为陛下不应变祖宗积乐而轻用新乐也,不然,何以方作乐之时而陛下疾作?此天特警陛下之深也。
自初议乐时,臣屡论新乐非是,其间书一通最为详悉,今再具进呈,乞下执政大臣参详。臣书如有可采,伏乞且用祖宗旧乐,以俟异时别加制作。』丁丑,诏太常恭谢用旧乐。
校勘记
[1]丙辰朔原本无『朔』字,据《长编》卷一一六补。[2]乐音原本作『音乐』,据《长编》卷一一六乙正。[3]丙寅原本作『丙戌』,据《长编》卷一一六改。[4]甲辰原本作『甲午』,据《长编》卷一一七改。[5]并施原本『并』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一七补。[6]二月原本作『正月』,据《长编》卷一一八改。[7]应诏书者原本『诏』字为墨丁,《长编》卷一一八作『应书者』,句不通。兹据文意补。[8]十釐原本作『十犛』,据《长编》卷一一九改。
[9]酬验原本『酬』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一九补。[10]轩为正声原本脱『为』字,据《长编》卷一七五补。[11]胡部原本『胡』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七五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三十二
仁宗皇帝
修唐书
明道二年十一月丙寅[1],崇文院纂《唐遗事》,翰林学士承旨盛度请命官刊修《唐书》故也。庆历五年五月己未,翰林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判集贤院王尧臣、翰林学士史馆修撰张方平、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判史官修撰余靖并同刊修《唐书》。闰五月庚子,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曾公亮、宗正丞崇文院检讨兼天章阁侍讲赵师民、殿中丞集贤校理何中立、校书郎宋敏求、大理丞馆阁校勘范镇、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邵必并为编修《唐书》官。
必以为史出众手非是,卒辞之。
七年六月庚戌,命参知政事丁度提举编修《唐书》。皇苗兀年六月甲戊,改命同刊修《唐书》、翰林侍读学士宋祁为刊修官。三年二月戊申,翰林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给事中、史馆修撰宋祁坐其子与张彦方游,出知亳州。三月乙卯,知亳州宋祁就州修《唐书》,易史馆修撰为集英殿修撰。至和元年七月甲子,诏修《唐书》宋祁、编修官范镇等速上所修《唐书》。二年十月庚戌,翰林学士、刊修《唐书》欧阳修言:『自汉而下,惟唐享国最久。其间典章制度,本朝多所参用。
所修《唐书》,新制最宜详备。然自武宗以下并无《实录》,以传记、别说考正虚实,尚虑阙略。闻西京内中省寺、留司御史台及銮和诸库有唐朝至五代以来奏议案簿尚存,欲差编修官口口夏卿诣彼检讨。』从之。
嘉祐四年六月戊戌,翰林学士欧阳修等上所修《唐书》二百五十一卷,刊修及编修官皆进秩,或加职,仍赐器币有差。
修国史
景德四年八月丁巳,诏修太祖、太宗正史,宰臣王旦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王钦若、陈尧叟、参知政事赵安仁、翰林学士晁迥、杨亿并修《国史》。初,景德二年,毕士安卒。时寇准止领集贤殿大学士,日一以参知政事权领史馆事。及旦为相,虽未兼监修,其领史职如故,于是始正其名。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国史院进所修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