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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杨仲良-第153页

意,累两宫好生之德。且妇人柔弱,箠楚之下,何求不获?万一怀冤,足累和气。祥符中宫夜火,先皇帝尽索其类,属之有司,明寘以法,欲申戒于后人。若患可防而刑可止,岂复有今日之虞哉?况变警之来,近在禁掖。诚愿修德以御之,思患以防之。凡逮系者,特从原免,庶几咎灾可消,而福祥来格也。』又言:『国家以火德王天下,火失其性,由政失其本。』因请太后还政。而越言尤鲠直,皆不报。宗谅,湖南人;越,大名人也。
  九月庚午,以景福殿使、雅州防御使、入内都知韩守英为都知,仍月增俸五万。宫苑使、忠州防御使、入内都知蓝继宗为昭宣使,西京作坊使、文州刺史、入内押班江德明为如京使,入内副都知、礼宾使、入内押班卢守勋领昌州刺史。又自上御药而下至内品,凡迁擢十五人,并以宫庭火,录卫乘舆之劳也。火始作,小黄门王守规独先觉,自寝殿至后苑门皆击去其锁,亟奉帝及太后至延福宫,回视所经处已成煨烬。及执政俟起居,帝曰:『非王守规引朕至此,几与卿等不相见!』乃以守规为入内殿头。守规,成勋幼子也[7]。庚寅,重作宝册,命参知政事陈尧佐书『皇帝受命册宝』,参知政事薛奎书尊号册宝,宰相张士逊书上为皇太子册宝,参知政事晏殊书皇太后尊号册宝,以旧册宝为宫火所焚也。既而有司言:『重造册宝,其沿宝法物,凡用黄金一千七百两。』诏易以银而金涂之。丙申,诏以皇太后及上阁中金银器物量留供须外,尽付左藏库,易缗钱二十万助修大内。戊戌,赐修大内役卒缗钱。
  十月甲辰,改崇德殿曰紫宸,长春殿曰垂拱,滋福殿曰皇仪,会庆殿曰集英,承明殿曰端明,延庆殿曰福宁,崇徽殿曰宝慈,天和殿曰观文。大宁门曰宣祐,宣和门曰迎阳,
  左右勤政门曰左右嘉福。己酉,再赐修内役卒缗钱。
十月甲戌,上以修大内成,恭谢天地于天安殿,遂谒太庙,大赦改元,优赏诸军,百官皆进官一等。是日,还自延福宫。己卯,冬至。百官贺太后于文德殿,上御天安殿受朝。戊子,如京使、文州刺史、入内副都知江德明为文思使、普州团练使,左藏库副使、右班都知阎文德为洛苑使、开州刺史,并录管勾修内之劳也。其余皆作承受事,迁擢者又十三人。
校勘记
[1]十一月 原本『一』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一三补。
[2]真食 原本作『直食』,据《长编》卷一七三改。
[3]循用 原本『循』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七三补。
[4]是谓 原本『谓』字为墨丁,据《长编》卷一五七补。
[5]问起居 原本脱『问』字,据《长编》卷一一一补。
[6]诏营造其宫殿庭宇 原本作『□其宫殿庭宇』,《长编》卷一一一作『诏营造殿宇』,兹为补改。
[7]成勋 《长编》卷一一一作『承勋』。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三十三
仁宗皇帝
追尊庄懿太后
  明道元年二月丁卯,以真宗顺容李氏为宸妃。是日,宸妃薨。宸妃始生帝(见《庄献垂帘》),皇太后即以为己子,使皇太妃保视之。帝即位踰十年,宸妃默处先朝嫔御中,未尝自异。人畏太后,亦无敢言。终太后世,帝不自知宸妃所出也。疾革,乃进位,遽薨,年四十六。二宫发哀成服苑中,赠妃曾祖应己及祖金华主簿延嗣为光禄少卿,父左班殿直仁德为崇州防御使,母董氏为高平郡太君。始,宫中未治丧。宰相吕夷简朝奏事,因曰:『闻有宫嫔亡者?』太后矍然曰:『宰相亦预宫中事耶?』引帝偕起。有顷,独出曰:『卿何间我母子也?』夷简曰:『太后他日不欲全刘氏乎?』太后意稍解。有司希太后旨,言岁时未利。夷简黜其说,请发哀成服,备宫仗葬之。时有诏欲凿宫城垣以出丧,夷简遽求对。太后揣知其意,遣内侍罗崇勋问何事。夷简言:『凿垣非礼,丧宜自西华门出。』太后复遣崇勋谓夷简曰:『岂意卿亦如此也?』夷简曰:『臣位宰相,朝廷大事,理当廷争。太后不许,臣终不退。』崇勋三反,太后犹不许。夷简正色谓崇勋曰:『宸妃诞育圣躬,而丧不成礼,异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谓夷简今日不言也!』崇勋惧,驰告太后,乃许之。
  凿垣事,据魏泰《东轩记事》。宸妃以二月二十六日薨,辍视朝三日。三月初一日发哀成服,初四日赠三代,十四日葬,又辍朝,今并书之。宸妃之号,前此所未有,恐是别创也,当考。
  三月。初,宸妃入宫,其弟用和才七岁,后不复相闻知。用和穷困,凿纸钱为业,居京师。妃既生子,太后使刘美及张怀德访妃亲属,得用和于民间,补三班奉职,累迁右侍禁、閤门祗侯。癸巳,特迁用和礼宾副使。
  二年三月庚寅,太后刘氏崩。
  四月,皇太后既崩,左右始以宸妃事闻者,上号恸累日不绝。壬寅,追尊宸妃为皇太后。甲辰,诏改葬于永定陵,大行皇太后五使并兼追尊皇太后园陵使,或言:『太后死非正命,丧不成礼。』上亦疑焉,因易梓宫。上遣李用和视之,则容貌如生,服饰严具。用和入告,上叹曰:『人言其可信哉?』乃于大行神御前焚香泣曰:『自今大孃孃平生分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