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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
  〔五〕 元亦误作“卿”,下同,据范书、东观纪改。
  〔六〕 范书“期”下有“克”字。
  〔七〕 御览四九六引东观汉纪“正 ”作“兵”,此亦当作“兵”,形近而误,下同。
  〔八〕 惠栋曰:“案春秋之义,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乡佐服其义也。义见何氏公羊。”
  〔九〕 范书作“舆归养之”。说文:“箯,竹舆也。”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笋将而来也。”注:“笋者,竹箯,一名便舆。”史记陈余传:“上使泄公持节问之,箯舆前。”集解:“韦昭曰:‘舆如今舆床,人舆以行。’”索隐: “服虔曰:‘编竹木如今峻,可以粪除也。’”御览四八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误。
谨按: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一〕”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三月〔二〕不出,既瘳矣,犹有忧色。身无择行,口无择言〔三〕,脩身慎行,恐辱先也。而伯况被发,则得就业,乡佐虽云凶暴,何缘侵己?今见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于人。亲不可辱,在我何伤。凡报雠者,谓为父兄耳〔四〕,岂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五〕?既远春秋之义,殆令〔六〕先祖不复血食,不孝不智,而两有之;归其义勇,其义何居〔七〕?
  〔一〕 开宗明义章文。
  〔二〕 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三月”俱作“数月”,吕览旧校云:“一作‘三月’。”与此同。
  〔三〕 孝经卿大夫章文。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原亦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又见册府元龟五九八)论衡自纪篇:“口无择言,笔无择文。”案尚书吕刑:“敬忌,罔或有择言在身。”王引之述闻曰:“择读为斁,洪范:‘彝伦攸斁。’郑注训斁为败(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败也。’引商书曰: ‘彝伦攸●。’斁、●、释,古音并同。”
  〔四〕 公羊传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
  〔五〕 论语子路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案下文“不智”,即承论语“惑”字而言。荀子荣辱篇:“斗者忘其身者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 ”
  〔六〕 “令”原作“今”,从拾补校改。
  〔七〕 御览四四一引杜预女记:“ 申屠蟠奏记外黄令梁配云:‘昔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雠,当时论者,犹高其节。’”又见后汉纪二五。
汝南陈茂君因〔一〕,为荆州刺史〔二〕,时南阳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三〕,引车到城东,为友人卫修母拜,到州。〔四〕恂〔五〕先是茂客,仕苍梧还,到修家〔六〕,见修母妇,说修坐事系狱当死,因诣府门,移辞乞恩,随辈露首〔七〕,入坊中,〔八〕容止严恪,须眉甚伟。太守大惊,不觉自起,立赐巾延请,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阳士大夫谓恂〔九〕能救解修。茂弹绳不挠,修竟极罪,恂亦以它事去。南阳疾恶〔一0〕杀修,为之语曰:“卫修有事,陈茂治之〔一一〕,卫修无事,陈茂杀之。

  〔一〕 谢承后汉书:“汝南陈茂,尝为交址别驾。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刺史周敞欲到珠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听,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拔剑诃骂水神,风即止息,方得济。 ”( 书钞七三、类聚八、白帖六、御览六0、文选芜城赋注、游赤石进帆海诗注引)当即此人。
  〔二〕 御览二五五引黄泰交广记: “秦兼天下,改州牧为刺史,朱明之时,则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则还诣天府表奏。刺史,言其刺举不法,史者,使也。”
  〔三〕 宛城,南阳郡治。
  〔四〕 拾补曰:“此下叙次舛错,甚不明白,今欲稍加改易,未必尽如原文,但略使情事分明而已。此数语先叙茂之本意如此,然后到州也。”
  〔五〕 拾补校“恂”作“修”。
  〔六〕 “到”上,拾补校补“茂” 字。又曰:“此方正叙,故知上是先探茂之本意,不然,复矣。”
  〔七〕 愆礼篇:“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凡谢罪皆免冠谢,故称露首。汉书黄霸传: “尚书令受丞相对,霸免冠谢罪。”霍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