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聚四九引孔融卫尉张俭碑铭:“君以西部督邮上侯览祸乱凶国之罪,鞫没●奸,以巨万计。”所言与此文可互证。
〔一一〕“摧”,袁纪作“推”,误。“雄”,范书作“凶”。
〔一二〕皋陶谟文。
〔一三〕今论语为政篇作“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李赓芸炳烛编一:“古读以‘举善而教’ 为句,风俗通:‘汝南太守欧阳歙下教云: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后汉书卓茂传:‘举善而教,口无恶言。’三国志徐邈传云:‘举善而教,仲尼所美。’顾劭传:‘举善以教,风化大行。’陆绩传裴松之注云: ‘臣闻唐、虞之政,举善而教。’”器案:自“书曰” 至此,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一四〕朝,汉人谓郡治为朝。本书十反篇:“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二朝乎?’”二朝,谓安定郡之新旧太守也。后汉书王堂传:“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又法真传:“太守请见之……曰:‘昔鲁哀公虽为不肖,而仲尼称臣;太守虚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 ’”尹宙碑言“纲纪本朝”,“ 正色立朝。”俱谓郡治为朝也。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四:“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御览二六五引韦昭辩释名:“主簿,主诸簿书。簿,普也,普关诸事。”
〔一六〕范书“读”下有“书”字,袁纪无。惠栋曰:“‘书’字衍。”
〔一七〕范书、袁纪俱作“户曹”,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一八〕袁纪同,范书、东观纪俱作 “恽于下坐愀然前曰”。
〔一九〕后汉书注:“司正,举礼仪者。觥,罚爵也,以角为之。”晋语:“晋献公饮大夫酒,今司正实爵。”注:“司正,正宾主之礼者,其职无常官,饮酒则设之。”案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乡射礼同)燕礼:“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大射仪:“请立司正,公许,摈者遂为司正。”是其职无常官也。说详胡匡衷仪礼释官。
〔二0〕后汉书张湛传注:“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称,韩延寿为东郡太守,门卒谓之明府,亦其义也。”案明府之称,李贤所举,见汉书韩延寿传,外此其余,如本书十反篇,汉书孙宝传、何并传、龚遂传,后汉书张俭传、刘宠传、刘翊传、高获传、钟皓传,皆有明府之称。又如御览八三五引续汉书刘宠传、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九三八引东观汉记吴良为郡议曹掾,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华歆传注引虞溥江表传,亦有明府之文。
盖汉人多以明字加于称谓之上,以示尊重,如明太子、明公、明将军、明使君等之称,亦屡见不鲜,与此称太守为明府,正相类耳。
〔二一〕此二句,范书、东观纪无,袁纪有。
〔二二〕“资”,范书、东观纪同,袁纪作“质”。
〔二三〕后汉书、东观纪“圆”作“ 员”。李贤注:“言延外示方直,而内实柔弱也。孔子曰:‘色厉而内荏。’”器案:此谓延表里不如一也。盐铁论论儒篇:“孔子能方不能圆。”
〔二四〕“构”,原作“构”,校补校作“构”,案仿元本、郎本、钟本作“构”,范书、东观纪亦作“构”,今据改正。
〔二五〕“民”,范书作“人”,当出唐人所改。“外方”以下三句,袁纪无。
〔二六〕汉书礼乐志:“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荒乱,谓荒年乱世也。
〔二七〕“虚”,袁纪作“虐”。范书无此句。
〔二八〕“怨”,袁纪作“冤”。
〔二九〕“苦”,袁纪作“怨”。范书无此句。“所在”以下四句,东观纪无。
〔三0〕此句,袁纪同,范书作“股肱以直为曲”,东观纪作“以直为曲”。
〔三一〕汉世郡县,犹古之诸侯(语本后汉书左雄传),自辟属吏,恩礼如古陪臣,故太守令长,于属吏得蒙君父之称,虽于朝廷,不以为嫌也。郅恽事而外,见于后汉书者,若虞诩传:“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诩駮之曰:‘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公孙瓒传:“为郡小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祭辞先人……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便当长辞坟茔。’”刘表传:“遣从事韩嵩诣曹操,观望虚实,……嵩对曰:‘嵩至京师,天子假嵩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复为将军死也。
’”景君碑:“府君欲养,臣子弗留。”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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