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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本、郑本“距”作“拒”,古通。
  〔六〕 意林“汲”下有“郡”字。
  〔七〕 类林作“止客舍中六七日” 。
  〔八〕 此句,意林作“尚不相容” ,类林作“尚不见视”。
  〔九〕 “知”,意林作“识”。
  〔一0〕“语”,意林作“告”。
  〔一一〕“诸生事急”至“便至寺门口白”,意林作“诸生潜告汲令”。本书佚文:“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又:“寺者,嗣也,理事之吏,嗣续于其中也。”
  〔一二〕“抆”,原作“收”,今据拾补校改。
  〔一三〕意林“为”作“作”。
  〔一四〕“人何有生相知者”以下四句,意林作“何乃默止客舍,不遣人知”,类林作“何有默止客舍,邂逅不自贞哉”。文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岂可见黄门而称贞哉?”
  〔一五〕类林“解”作“廨”,拾补云:“犹廨舍。”郎本“传”误“傅”。
  〔一六〕意林作“躬御而归”。
  〔一七〕世说惑溺篇:“荀奉倩与妇至笃,冬月,妇病热,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 ”即此身自分热之举也。
  〔一八〕此句,意林作“疾渐损”,类林作“后病稍损”,此“加”字盖涉上文而衍。
  〔一九〕此句,意林作“已备凶具” 。
  〔二0〕“数十日”,原作“数十余日”,不辞,意林、类林俱无“ 余”字,今据删。
  〔二一〕续汉书百官志三:“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署尚书事,令不在,则奏下众事。 ”注补引蔡质汉仪曰:“仆射主封门,掌授廪假钱谷。凡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仆射、左右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车,豫相回避;卫士传不得迕台官,台官过后乃得去。”意林无 “仆射”二字。
  〔二二〕汉书地理志上注:“应劭曰:‘故庐子国。’”
  〔二三〕类林“不”上有“遂”字。意林“为”误“谓”。
司徒颍川韩演伯南,为丹阳太守〔一〕,坐从兄季朝为南阳太守刺探尚书〔二〕,演法车征,以非身中赃舋,道路听其从容。至萧,萧令吴斌,演同岁也,未至,谓其宾从:“到萧乃一相劳。”而斌内之狴犴〔三〕,坚其镮挺〔四〕,躬将兵马,送之出境。从事汝南阎符迎之于杼秋,相得〔五〕,令止传舍,解其桎梏,入与相见,为致肴异〔六〕,曰:“明府所在流称,今以公征,往便原除,不宜深入以介意。〔七〕”意气过于所望。到亦遇赦。其间无几,演为沛相,斌去官,乃〔八〕临中台〔九〕,首辟符焉。
  〔一〕 后汉书韩棱传:“孙演,顺帝时为丹阳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时为司徒。”注:“ 演字伯南。”汉官仪:“凡郡或以旧邑,丹阳是也。” (据孙星衍校集本)
〔二〕后汉书质帝纪:“南阳太守韩昭坐赃下狱死。”注引东观汉记曰:“强赋一亿五千万,槛车征,下狱。”范书及东观汉记所言即此事,可相发明,应氏言演以非身赃舋,则季朝乃以赃罪死,而非坐刺探尚书,此文疑有脱误,不然,则“非身赃舋”云云,无所着落也。案周礼秋官士师“邦汋”注:“刺探尚书事。”宋书百官志:“刺之为言,犹参觇也。”写书亦谓之刺,汉志所云“不得刺尚书事”是也。然则刺探者,谓探知秘事而私写之,盖汉律有此文。
又案:由范书知季朝为韩昭字,其名字义正相应。
  〔三〕 狴犴,详见佚文。
  〔四〕 札移曰:“案‘挺’疑当作 ‘楗’,说文木部云:‘楗,距门也。’坚其镮楗,谓置狱中,防闲严密也。”
  〔五〕 拾补曰:“疑当有‘甚讙’ 二字。”
  〔六〕 器案:“异”疑当作“馔” ,形近而误。
  〔七〕 拾补曰:“‘入’字衍。”
  〔八〕 “乃”,拾补校作“及”。
〔九〕中台,谓司徒。后汉书刘玄传:“三公上应台宿。”注引春秋汉含孳:“三公在天为三台。”又郎顗传:“反之,则白虹贯日,以甲乙见者,则谴在中台。自司徒居位,阴阳多谬,……立春以来,金气再见云云。”注:“韩诗外传曰:‘三公者何?司空、司徒、司马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故阴阳不调,星辰失度,责之司马;山陵崩绝,川谷不流,责之司空;五谷不殖,草木不茂,责之司徒。’甲乙东方主春,生殖五谷之时也,而白虹以甲乙日见,明责在司徒也。

    太傅〔一〕汝南陈蕃仲举,去光禄勋〔二〕,还到临颍巨陵亭,〔三〕从者击亭卒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