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沪英领事致浙抚恽电
单内所开之犯,与本领事指请拿办之犯无一符合。据敝国政府意,以为上自抚院,下及府县,既有主使纵庇情事,亟宜从严惩办.总之重在官犯,不在民犯。如前电所致各犯,内有拿获解省者,请即电告,以便详报外部。至前抚办理不善,亦未便使之轻易离杭。
◇瓦统帅致各国提督函
西正月二十六号,即十二月初七日,兹有致本国穆大臣两函,钞请贵提督查阅。该两函已烦穆大臣酌核转交各国钦差大臣查照。贵提督自可于函中各节见本帅按照和约大纲办理军务用意之所在矣。 ◇瓦德帅致德使穆函
西正月二十二号,即十二月初二日,接准本月二十一号来函。兹照复如下: 西巡回銮始末
(一)通海之畅道,惟有保护铁路之一法。是以铁路经过之处,宜设立兵卡为妥。太平时不必每卡驻兵,但相距宜近,由此卡至彼卡必须步行一日可达.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滦州,芦台,塘沽,唐山各军站,自应一律占据。其屯军火之处,则应永远有兵看守,至少以二百五十名至三百名为率,其中须有五十名骑中国马者。天津为人烟稠密之区,该处为预防不测事端起见,驻兵应增至极少五百名。
(二)各卡应如何各国分驻兵队之处,须俟第一款定议后,乃确知何国愿留兵队常驻直隶,方能计议.除天津不计外,每卡似宜指定一国之兵驻守为妥。但各卡均有守望相助之责,有事时通力合作,庶不忘驻兵自保之宗旨。遇有变端,且专为变端起见,必须事权归一,庶各外国人财产性命得保无恙。联军总统之任,非勇略兼优者不能胜之,宜于无事时预选人才,俾该员得以随时考查地方情形而胸有成竹,不致临时仓卒受任,贻误事机.惟应于何国选派何人,或有为难之处,不如各国按年轮派。
应以天津为该总统驻扎之区.(三)大沽及其它各处炮台,应行一律折毁,由各国派员细心踏看定夺.惟其中亦有各国可留为屯兵之用者,如天津炮台是也。即如天津应留英队,均可在现在占据之东局内屯扎。
◇瓦德帅致德穆使函
西正月二十一号,即十二月初一日,兹照中国全权大臣所请之意,特将鄙见声明。 各国联军队撤退之先,中国必须将和约条款各节动手举办方可。所谓举办之事,我以为各国大臣所索惩办祸首一节,如果业已照办,确有证据,而各国所索兵费,亦经如数付给,则北京保定两处兵队可以撤退,而该处全省兵队亦可同时酌减. 西巡回銮始末
惟京保两处撤兵以后,则天津自为驻兵首要之处。撤兵之期须俟各国运船租妥,调济能至大沽码头为准。而大沽码头与别处情形不同,如有大枝兵队自该处起程,预计其期,非西三月初不可。至天津及其附近之区暨山海关与能通北京之畅道,暂时仍应由各国驻扎重兵,俟下开两条认真办妥后始可议及撤减.
即:(一)中国政府必须表明其情愿及真能担保以后直隶全省太平守法,并须保护各教堂教民务有实效。(二)中国已允赔偿之各款,必须将如何付给之法议定章程。当上开两层尚未议妥之际,及议妥尚未举行之际,则下开各处应驻扎各国兵队:(一)北京保护使馆者二千人。(二)天津芦台大沽一带约六千人。(三)山海关一带约一千五百人。(四)铁路经过处所应分扎小队,每队约三二十人,如黄村,安定村,郎坊,落垡,杨村,唐山,滦州是也。
(五)北河之河西务马头,通州,现有之兵卡仍应暂驻,俟直隶全省撤兵,再行一律撤退;暂行管理之天津都统衙门,于交还该处之先,仍应照旧管理该处地方。
我以为现在开议之始,即应告知中国政府,如将所索直保撤兵以前之事照办,各国方能调集运船从京保两处陆续撤兵。中国应知照允所索各节,皆系于中国有益者也。 敬祈贵大臣详加查核,转商各国钦差大臣。 ○北京官商呈请回銮函禀
◇北京满汉大小官绅致敬尚书公函 大冢宰大人阁下:窃闻廷旨召公前赴行在,询问回銮事宜。 都下官民上念我皇太后皇上西巡半载,始庆言旋,如婴儿之重逢慈母,莫不欢忻鼓舞。盖关中非久安之地,古所谓我能往, 西巡回銮始末
寇亦能往。京师则联军使馆互相牵制,莫敢先犯不韪,其地似危而实安。我皇太后皇上固已洞悉情形,无庸过虑矣。我公以宗室大臣,膺兹大任,自必仍以京师危而实安之故,剀切敷陈,以慰慈<厂堇>而孚众望。惟念我公到秦之日已届三月中旬,似宜于初次召对时即请宣示启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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