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大王自有无穷前途也。”
或日,有人持食一器曰:“此是均州所产稻米也。”视之,坚硬如麦,饭内有双仁,嚼破食之,数日不饥,腹痛泄泻,久而方定。上皇食之,手足软弱,不可行步执物。其人说此物初生,多在沙碛中,苗如芦苇,高七八尺,暑甚结穗,每穗约有一二合,外有黑壳,用木棒打开,取仁食之,彼处人呼曰“没加”。又有茶肭草,其树高三尺,叶如南楝花而紫色,皆有白黄点,花开四出,其大如手,碧色,或有八出者,其结实大如拳,熟便可食,其甘如蜜,彼人呼曰茶肭子。
又有野患草,生布盈野,如南方艾蒿之属,彼人种而方生,采以为茹。至夜无灯,惟此城中北大石坑中,水渍没加及茶肭、野患草三种,其水稠如南方之油。冬间大雪,尤有弥漫广野,经旬不止者,人皆入土坑中ㄣ伏居止,布没加诸草苗于其中,自然温暖。其他异于人世者不一,今不复录,大约皆淫慝事也。二帝凡在均州,经夏及冬,上皇疾甚,不食已旬日,不复有药。彼中疾者,取荼肭子啖即愈,少帝使人求之,去皮令上皇啖之,云苦吐出,不及下咽,而喉间已成疮疾布满,又为从行人移置湿地泥淖中居止,因此大困。
天眷三年,宋绍兴六年,岁在丙辰,正月旦,彼处相贺,但二人相见,以手交腋歌舞,笑语为礼而已。元宵亦有灯,以坑水渍没加荼肭子,以苗茎为炷而燃之。是日,其宅令男女合婚,皆以高低色泽相等者为偶合之式,会于城北大泽间,从民便自配之,仍于其地即便交加,事毕,男负女而归。或日,梅寻部大王来均州市易打搏至,其人约十余,皆毳衣跣足,言语不可晓,物亦不可名,其人市易罢,杀牛马,与均州人同饮其血以代酒也。食牛皮者如啖藕蔗,复以物两箧送官而去。
或日早,少帝自土坑中顾视太上皇,则僵踞死矣。少帝哽咽不胜其恸,阿计替勉帝曰:“可就此中埋藏。”问乡俗,乃云:“无埋瘗之地,此地死者必以火焚尸,及半烬,以杖击之,投州石坑中,由是此水可作灯油也。”语未已,随有人已白官府,乃引彼土人五七人,径入坑中,以木共贯上皇而去,少帝号泣从之。直至一石坑之前,架尸于其旁,用荼肭及野蔓焚之,焦烂及半,复以水灭之,以木杖贯其尸,曳行弃坑中,其尸直下至坑底。少帝止之不可,但踯躅于地大哭。
已而,少帝亦欲投坑中,左右拽其裾止之曰:“古来有生人投死于中,不可作油,此水顿清。”争力挽之,少帝究其日月,则天眷三年三月六日也。
初,上皇崩,时年五十四,遗言欲归葬内地,郎主不许。时兵部侍郎司马朴与奉使朱弁在燕山闻之,共议制服,弁欲先请,朴曰:“为臣子闻君父之丧,当致其哀,尚何请?请而不许,奈何?”遂服斩衰,朝夕哭,为文以祭,有曰:“叹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龙髯而莫逮,泪洒冰天。”金人义之而不责。洪皓在冷山闻之,北向泣血,往燕山,建道场于开泰寺,疏曰:“千年厌世,忽驾乘云之仙;四海遏音,同深丧考之戚。况故宫为禾黍改馆,徒馈于秦牢;
新庙游衣冠招魂,漫歌于楚些。虽置河东之赋,莫止江南之哀。遗民失望而痛心,孤臣久絷而呕血。伏望盛德之祀,传百世以弥昌;在天之灵,继三后而不朽。”金人读之,亦为堕泪,争相传诵。俗重忠孝,不以为罪。先是,上皇尸投坑中,事毕,阿计替与众人促帝行甚速。
或日,有牌使至州,引帝至庭下,乃宣圣旨曰:“天水郡公赵某比闻已死,其子天水侯可特与移住源昌州听命。”少帝闻之大哭,阿计替曰:“且喜。”帝曰:“何以为喜?”阿计替曰:“此地去源昌州六百里,却是南地,若去燕京稍近,此乃郎主知上皇死,故将大王移入近地也。”来日遂起发均州,从西南去。随行人比来时又死及半,止有一十三人,内人死,亦皆焚弃坑中,此行少帝与阿计替并众人共十五人而已。帝日日哭泣不止,衣裾破敝,随行人及帝皆如鬼形状,所行之路,犹平坦好行,非昔日往来之路矣。
亦有人物居息,路傍闲花野草,生花皆有青白二色,合成一花。日夕所食,皆干粮。
或日,至一河,水不甚深广,遂于下流浅水中众人涉水,时帝及人从皆洗足。阿计替曰:“今路已近南,稍稍可行,间问于人,言去北京为正路,惟大王勉之。”帝曰:“千辛万苦,父母妻子俱死,一身伶仃孤苦独在,不死何为?倘北国皇帝恩造,早赐诛戮,亦犹生耳,庶免如此劳苦。自东京至此,跋陟已六千里路矣。”阿计替曰:“幸我随行,若他人,则大王已死久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