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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皇明典故纪闻-明-余继登-第74页

:“宴待诸夷本柔远之道,所以尊隆国体,起其瞻仰。非但饭食之而已,必器具整齐,品物丰洁始称。今后筵宴并酒饭处,令光禄寺堂上官视之,仍以礼部官一员督察。有不遵者并治以罪。
成化十二年七月,京师西城,有物夜出伤人。其色黑,踪迹之不可得。上乃于禁中祭告天地曰:“臣以菲薄之资,抚盈成之运,顾政事之多缺,致灾异之荐臻。兹者京城内外,有物夜出,残害军民,惊动闾巷。夫变不虚生,必有所自,意者或用度不节,致伤民财欤?或土木烦兴,过劳民力欤?或忠言不闻,下情无由上达欤?或仁政不施,实惠未能下究欤?夙夜兢惕,罔知攸措。伏惟大造垂慈,曲赐矜悯,赦过宥罪,转祸为祥,俾妖物潜消,居人安妥。臣当祗谨天戒,循省愆尤,期维新于政令,以图报于大恩,不胜惓惓恳祷之至。”大学士商辂等亦条上时政阙失,请付所司行之。当时君臣尚有遇灾而惧、警惕修省之意。
昭德宫内使汪直得宠于宪庙,自黑眚之后,命出外调察物情。直布衣小帽,乘驴骡往来京城内外,人不之知。直刺得外间隐事,以取信于上。上益委任,遂谤及诸大臣,权宠赫弈。又委官校四外缉事,不拘京官藩臬,动皆拘系西厂。或夜入其家,搜其财物,刑其妻女,朝臣惴惴不自安。于是大学士商辂及万安、刘珝、刘吉上疏极言其害,言:“陛下委听断于汪直,直又寄耳目于群小如韦瑛、王英辈,大张声势,蠹众害人,使大臣不安于位,小臣不安于职,商买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途,士卒不安于伍,庶民不安于业。因条列其不法事以上,谓如此不已,国之安危或未可知。”宪庙从其言,为罢西厂。责汪直退还本监,调韦瑛边卫差操,散遣诸校尉。人心快之。然帝意犹未释然,会御史戴缙以九年满不得升,窥知意旨。遂上疏言:“皇上近以灾变,敕令臣工修省,未闻有进贤退不肖革弊厘奸者。独太监汪直缉奸恶,惩贪赃,释冤抑,禁宿弊,皆合公论而服人心。”假建言之名,以颂直功德。疏成,先以草托直所厚锦衣千户吴绶示直,令直先为言于帝而后奏之。疏奏,帝大悦。于是直复开西厂,洞察益苛,破家毁族,人不堪命。缙意望升都御史,乃止得尚宝少卿。
乡试小录前旧有吏典掌行科举及生员誊录对读二条,成化十三年,以少詹事黎淳言始削去之。淳又言:“士子有文理差错、行文有疵、表失平仄、字画差错者,皆宜究治。”礼部覆议:“平仄不顺,字画差错,与文理差缪者不同,宜仍令会试。”从之。
中外军政官,五年一次考选。旧无著令,成化十四年春,因兵部尚书余子俊、英国公张懋奏请始定。
成化十四年八月戊申早朝,东班官若闻有甲兵声者,因辟易,不复成列。卫士露刃,以备不虞。久之始定。究其事所从起,莫能得,亦异矣。
翰林院官,自永乐、宣德以来,俱不习仪。至成化十四年冬至日,锦衣缉事者奏学士王献等不赴习仪。宪庙命鞫问,二人举相传之例以闻,宥之。仍诏:“自今行大礼仍先期习仪,惟内阁办事者免。”
旧制,颁历在十一月朔。成化十五年,是日值冬至,礼部预以为请,命改颁历于十月朔日。
成化十五年,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杨鼎乞致仕,特赐敕允之。仍给月米二石,岁夫四名。先是,大臣致仕未有给米拨夫例,有之自鼎始。
成化十六年,以监生虎臣言,始诏:“天下学校,孔子庙庭所在,凡过其门者,皆下马。”
官吏折俸布旧于甲字库折支者,每阔白布一疋折米四十石。成化十六年,户部以为言,姑改折三十石。然布极细者不过值银二两,而米遇贵,石值银一两,已自悬绝。后又以粗绵布值银三四钱者支与,是粗布一疋准价银三十两矣,从古所未有也。
成化十七年,国子监丞祝澜请天下文庙皆宜用木主。礼部覆言,庙制已定,而澜欲紊乱旧章,遂黜为云南、广西府经历。后竟用木主,而无人为澜白其事者。
旧制,给事中外升,必方面知府,无府州佐贰者。成化十七年五月,礼科都给事中张铎、兵科给事中萧显因言事忤旨,吏部希意升铎为湖广汉阳府通判、显为贵州镇宁州同知。时镇宁州无同知,特添设以授之。
旧例,指官诈财满贯犯该徒流以上罪者,俱发充军。有大诰及遇恩,例减二等,为首从者止得徒杖之罪。成化十七年五月内,刑部题:“此辈情犯颇重,如复减等,恐奸伪日滋。请今后指称京官并三司以下官名及以官府使用为词诓财者,俱计赃。不分首从,悉连家属发边卫充军。原系边卫者,发极边守哨。”从之。
都御史李纲,山东长清县人。居官廉介,为太仆少卿时,曾于冀州遇盗,夺其箧。将启之,问其隶,知为纲。曰:“乃李少卿耶!是无钱。”不启箧而去。
成化十四年,巡抚宁夏都御史贾俊奏边储无措,请开纳银。十三道御史言:“堂堂天朝,富有四海,供输贡入,不可数计。使能量入为出,用一省百,则边储何患不充,军需何患不足,而为此卖官鬻爵之事!伏乞痛革前弊,别为经久常行之策。务使边备不乏,名器不滥,旧章不紊,异议不生。”疏上,宪宗曰:“汉文帝从晁错备边之策,令民纳粟拜爵,后人惜其作俑。迩者有司以乏边储,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