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典故纪闻 (明)余继登 辑
●卷一
太祖攻陈野先时,方假寐,有蛇缘臂而走,左右惊告,视之,蛇有足,类龙而无角。意其神也,祝之曰:“若神物则栖我帽缨中。”蛇徐入缨中。太祖举帽戴之,遂诣敌营,设词谕降寨帅。既归,忘前蛇,坐久方寤,脱帽视之,蛇居缨中自若。乃引觞自酌,因以饮蛇,蛇亦饮,遂蜿蜒绕神椟,矫首四顾,复俯神主顶,若镂刻状。久之,升屋而去。
太祖克采石,诸将见粮畜,各欲资取而归。因令悉断舟缆,推置急流中,舟皆顺流东下。诸军惊问故,太祖曰:“成大事者不规小利,今举军渡江,幸而克捷,当乘胜径取太平。若各取财物以归,再举必难,大事去矣。”于是率诸军进取太平。
太祖攻太平,先令李善长为戒戢军士榜,及拔城即张之。士卒方剽掠,见榜,愕然不敢动。有一卒违令,即斩以徇,城中肃然。
陈野先攻太平,太祖按兵城上,令徐达等转战至城北。忽有双龙见于阵上云端,敌众惊愕仰视,我师因大破之,遂擒野先。
太祖擒陈兆先,降其众。择其骁勇者五百人置麾下,五百人疑惧不自安。太祖觉其意,至暮,悉令入卫,屏旧人于外,解甲酣寝。众乃相谓曰:“既活我,又以腹心待我,何可不尽力图报?”及攻安庆,多先登。
太祖既定金陵,欲发兵取镇江,召诸将徐达等将兵往。戒之曰:“吾自起兵,未尝妄杀,汝等当体吾心。戒戢士卒,城下之日母焚掠,母杀戮。有犯令者,处以军法。纵之者罚,无赦。”诸将顿首受命。及克镇江,城中晏然,民不知兵。
太祖初设营田司,以元帅康茂才为营田使。谕之曰:“理财乏道,莫先于农。春作方兴,虑旱涝不时,有妨农事,故命尔此职,分巡各处,俾高无患干,卑不病涝,务在蓄泄得宜。大抵设官为民,非以病民。若但使有司增饰馆舍,迎送奔走,所至纷扰,无益于民而反害之,非付任之意。”
太祖为吴王时,命按察司佥事分巡郡县录囚。左右或言:“去年释罪囚,今年又从未减,用法太宽则人不惧法,法纵弛无以为治。”上曰:“用法如用药,药本以济人,不以毙人。服之或误,必致戕生。法本以卫人,不以杀人。用之太过,则必致伤物。百姓自兵乱以来,初离创残,今归于我,正当抚绥之。况其间有一时误犯者,宁可尽法乎?大抵治狱以宽厚为本,少失宽厚则流入苛刻矣。所谓治新国用轻典,刑得其当则民自无冤抑。若执而不通,非合时宜也。”
太祖为吴王,即立管领民兵万户府。谕省臣曰:“古者寓兵于农,有事则战,无事则耕,暇则讲武。今兵争之际,当因时制宜。所定郡县,民间岂无武勇之材?宜精加简拔,编缉为伍,立民兵万户府领之。俾农时则耕,闲则练习,有事则用之。事平,有功者一体升擢,无功者令还为民。则民无坐食之弊,国无不练之兵,庶几寓兵于农之意也。”
太祖自宣至徽,儒士唐仲实、姚琏来见。因言:“主公开创之功超于前代,然今日民虽得所归,而未遂生息。”太祖曰:“此言是也。我积少而费多,取给于民,甚非得已,亦皆为军需所用,未尝以一毫奉己。民之劳苦,恒思所以休息之,曷尝忘也。”
太祖攻婺城,未破先一日,有五色云见城西,氤氲似盖,城中望之以为祥。及城下,乃知为驻跸之地。
儒士范祖斡初见太祖,持大学以进曰:“帝王之道,自修身齐家以至于治国平天下,必上下四旁均齐方正,使万物各得其所,而后可以言治。”
太祖曰:“圣人之道,所以为万世法。吾自起兵以来,号令赏罚一有不平,何以服众?武定祸乱,文致太平,悉此道也。”
太祖为吴王时,召儒士许元、叶瓒玉、胡翰、吴沈、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载良、童翼、吴履、张起敬、孙履,皆会食省中。日令二人进讲经史,敷陈治道。
太祖既定宁越,欲取浙东诸郡,集诸将谕之曰:“仁义足以得天下,而威武不足以服人心。夫克城虽以武,而安民必以仁。吾师比入建康,秋毫无犯,故一举而遂定。今新克婺城,民始获苏,正当抚恤,使民乐于归附。则彼未下郡县,亦必闻风而归。吾每闻诸将下一城得一郡县不妄杀人,辄喜不自胜。盖师旅之行,势如烈火,火烈则人必避之。故鸟不萃鹰鹯之林,兽不入网罗之野,民必归宽厚之政。为将者能以不杀为心,非惟国家所利,在己亦蒙其福,为子孙者亦必昌盛。”
太祖起兵时,所招安郡县将士,皆征粮于民,名曰“寨粮”,民甚病焉。胡大海以为言,遂罢之。
太祖为吴王时,方国珍以金玉饰马鞍来献。太祖曰:“吾方有事四方,所需者文武材能,所用者谷粟布帛,其他宝玩非所好也。”却其献。
太祖视事东阁,天热甚,汗湿衣,左右更衣以进,皆经浣濯者。参军宋思颜曰:“主公躬行节俭,真可示法子孙。臣恐今日如此,而后或不然,愿始终如此。”太祖喜曰:“此言甚善。他人能言,或惟及于目前,而不能及于久远;或能及其已然,而不能及于将然。今思颜见我能行于前,而虑我不能行于后,信能尽忠于我也。”乃赐之币。
句容有虎为民害者,太祖遣人捕获之,令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