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拟招驳之责,且甫入都,安有此事?”上即令拱乾去。志完被逮,知上方注意封疆,决无生理,满载辎重,望门投送,而不得要领,卒置于法。永图亦坐封疆失事律,决不待时。
逮大学士周延儒于家,吏部尚书郑三俊罢。先是,御史祁彪佳贺登选各疏,参吴昌时紊制弄权,给事中郝昌疏劾:“吴昌时、周仲琏窃权附势,纳贿行私。内阁票拟机密,每事先知。总之延儒天下之罪人,昌时、仲琏,又延儒之罪人。”至是,御史蒋拱宸疏论:
“昌时入延儒之幕,与董廷献表里为奸,无所不至,赃证累累,万目共见。即如南场一榜,非其亲戚,即以贿赂,皆昌时为之过付,伊弟肖儒、伊子弈封公然中式,毫无顾忌,以至白丁铜臭汪庶、陈咨稷等,皆夤缘登榜。其贪横如此,尚知有朝廷法纪哉!”
末又指“通内”一事。时缇帅骆养性细刺昌时与延儒通贿诸款,具事件上闻,诸奄亦尽发延儒蒙蔽状,复遣缇骑逮延儒对勘,而三俊以举用昌时引罪回籍。延儒就逮,将所居楼阁三楹尽行焚毁,盖生平宝藏,咸集于此。紫貂帐以十计,清河参有一只重十两者,金珠非最上乘不能登此楼。焚时,火焰皆作五色云。
蒋拱宸疏参宜兴及吴昌时,内有“通内”一事,为上所最忌。七月二十五日,召府部九卿科道廷鞫,上角素,率太子与定王同讯。呼昌时前,诘其通内,上声色俱厉。昌时辨:“祖宗之制,交结内侍者斩,法极森严,臣不才,安能犯此?”上呼蒋拱宸面质,拱宸战栗,匍伏不能措一语。上愈怒,叱退拱宸,然上意已有成局,不待拱宸之对质也。昌时始终不为屈,曰:“皇上必欲以是坐臣,臣何敢抗违圣意?自应承受。若欲屈招,则实不能。”上即命内侍用刑,阁臣蒋德、魏藻德出班奏曰:“殿陛之间,无用刑之例,伏乞将昌时付法司究问。
”上曰:“此辈奸党,神通彻天,若离此三尺地,谁敢据法从公勘问者?”二阁臣奏:“殿陛用刑,实三百年未有之事。”上曰:“吴昌时这厮,亦三百年未有之人。”二阁臣口塞,叩头而退。内侍遂进用夹,两胫皆绝,昏迷不省人事,乃命下锦衣卫狱,昌时已不能行,卫役负之以出,进见卫帅骆养性曰:“请受刑。”养性曰:“汝甫受刑,尚不省人事,且俟后审。”越数日,卫审一如廷鞫,语不稍屈,乃刑其两家人,亦终无所招,后有旨:“送法司。
”咸谓有生机矣。不数月而斩决之旨下。先是,韩城之逮也,昌时本无所置力,而掠之居以为功。王陛彦临刑恚恨曰:“吴昌时杀我也!”旁人皆为咋舌,而昌时更扬扬自得也。及是,奉旨:“吴昌时着即会官斩决。”与王陛彦之旨同,人以为有天道焉,其实不尽然也。
逮张国维下狱。时追论其中枢误国之罪,故部拟“赎徒。”有旨:“张国维中枢溺职,一徒岂足蔽辜,还着再拟具奏。”
九月。廷对策士,赐杨廷鉴、陈名夏、宋之绳进士及第有差。
上点礼部尚书李建泰、左副都御史方岳贡,俱以原官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办事。岳贡守松江十五年,以钱粮拖欠,停俸督徵,故久稽不迁。今春入觐,有以岳贡操守廉洁荐者,上特授左副都御史。适吏部某以某事奉旨诘责,尚书李遇知曰:“臣正行纠驳。”岳贡云:“何不即行题参?”一语深当圣意,遂同建泰入阁。从来阁臣无带都御史衔者,亦变例也。
给事中时敏,例推金华太守,敏求援于岳贡。岳贡令急进一条陈,疏方具,忽奉严旨:“下部议处。”众相讶不解所谓,及例推本上,岳贡票旨:“时敏方在议处,何得遽行升擢?员缺另推。”议本上,奉旨:“时敏着降三级照旧管事。”仍严然文郎矣。
周延儒赐死。宜兴逮至旅邸候命,所挽回者,不遗余力,欣欣向荣之念。及是夜半,而勒令自尽之旨下,宜兴从幞被扶起听旨。旨内先历数其罪,至姑念句,内奄止不即读,宜兴意有非望,稽首称圣恩者再四。奄候其稽首毕,始宣“着勒令自尽。”宣兴悸魄丧魂,左右不能自持,绕屋而走,妄思窜逸,缇帅令二缇骑执持之,延至四鼓,缇帅乃勉强从事。又宜兴素服参附,气断矣,四肢犹暖润如生,缇帅惧有他虞,急以钉钉入脑门,始敢复命,较之韩城为尤惨云。
先是,上与阁臣语及宜兴曰:“朕恨其太使乘。”晋江以告宜兴。曰:“事如此英主,不使乖,不得也。”周仲琏费四万金,乃免于难。
上特起沈自彰为文选郎中,改四川布政张法孔为职方郎中,加太仆卿衔,皆以其有廉名也。
上禁诸臣服饰,袖长不得过一尺,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