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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清代野记-清-梁溪坐观老人*导航地图-第1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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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乃集康熙、乾隆两朝御制诗百韵以进。上大喜,召见某都统奖之。都统不敢隐,以龙名对。仁宗曰:“南方士子往往不屑读先皇诗,今此人熟读如此,具见其爱君之诚。”立赏举人,一体会试。次年春闱下第。总裁覆命,召见时,大受申斥,谓今科闱墨不佳。及出,密询近侍太监曰:“今科闱墨甚侍,何以不惬上意?”近侍曰:“因龙汝言落第,不便明言耳。”于是朝臣咸识之。次科,即嘉庆十九年甲戌,主司入场,即将龙取中。上见题名录大喜。及殿试,即以一甲一名拟进,上私拆弥封视之,乃无言,仍封之。
胪唱日,上喜曰:“朕所赏果不谬也。”甫释褐,即派南书房行走、实录馆纂修等差,赏赉稠叠,举朝羡之。龙妻素悍,龙幼孤而贫,赖妻父卵翼之,故惧内。一日与妻反目,避居友家,数日不归。
适馆吏送《高宗实录》请校,龙妻受而置之。越日吏来取,妻与之,龙始终不知也。忽一日革职之旨下,大骇,始知“高宗纯皇帝”“纯”字,馆吏误书作绝,龙虽未寓目,而恭校黄签则龙名也。仁宗见之大惊,惋惜良久,乃下旨曰:“龙汝言精神不周,办事疏忽,著革职永不叙用。”犹不忍宣其罪状,亦不交部议,虽甚爱之,无如书生命薄而已。逮仁宗升遐,龙以内廷旧员,兼受大行非常知遇,例准哭临,哀痛逾常。宣宗闻之,谓其有良心,特赏内阁中书。
道光戊戌科,犹得会试同考官一次。未几卒。龙,安徽人也。
●卷中
○京师志盗 五则京师虽辇毂之下,而盗风最盛。然盗亦有道,兹就所闻见者汇记之。西河沿西头有一民家,仅寡妇孤女二人,其先亦小负贩也,微有蓄积。女将嫁,母罄所有备嫁资,为贼所侦,一夜逾垣入将撬门矣。母闻之,呼女曰:“外间有响动,莫非尔舅舅又来乎?尔舅舅以为我有旨蓄,不知我寡妇孤儿之苦也。
  今既来,不可使其空过,尔将嫁衣掷一件与之,免我母子受惊也。”女如言,取新衣一袭裹而掷窗外,曰:“请舅舅以之质钱为赌本可也,我母子尚乞尔照应,勿迫我是幸。”贼不言,持衣去。越日,又闻逾垣声,母复呼女曰:“尔舅舅其以我为鱼肉耶,何不谅乃耳!”因啜泣。贼在窗外曰:“非敢再扰,来还账也。前日吾等不知冒犯,甚歉然。今物在是,我去矣。”
言毕而逝。天明视阶下一纸裹,即所赠嫁衣,确由质库出者。外一小红封,签书花仪二两,下不署名。母女得之意外,喜可知也。南横街堂子胡同有住屋一所,颇轩敞,且有亭矗出檐际,可以远眺,惟后墙外即南下洼,居此者时遭鼠窃,遂久无人居。有王姓部曹者,家甚贫,贪其值廉,赁居之。一年夏间,独坐棚下纳凉,夜已深,尚未寝,忽见屋上火光一闪,如火刀击火石状,继而忽闻屋上人语曰:“火绒无矣。”俯视下有人,以为必更夫或御者庖人之类,遂悄声曰:“朋友,赏一火抽袋烟。
”王即以纸拈燃火递之。贼见王问曰:“尔家主人寝乎?”王曰:“我即主人也。”贼大惊曰:“小人该死。”王曰:“无伤也,夜深不能寐,得君夜谈甚佳。”因自述宦况,并所以赁居之故。贼曰:“王老爷如此清苦,我辈断不敢扰,请放心可也。”王称谢,且曰:“君知之,君之侪辈未必皆知,设若光顾,无以敬,奈何?”贼曰:“我所居即去此不远,凡南路朋友皆在此一方,我明日见之当遍告。”王又谢曰:“无以为敬,票十千,一茶可乎?”贼再三让,不敢受。
王曰:“为数本微,不过与君发利市耳。”贼乃受,道谢而去。自是王宅虽夜不闭门,亦不窃之者,人皆笑王有贼友焉。
光绪改元,予入都应顺天试,秋闱报罢,遂馆于光稷甫侍御家,以待再试。时正季冬,予卧室为厅事之东厢。一夜,忽闻更夫与人语,但闻“不白借”三字,又闻答以“晓得”二字,以为渠与同辈语耳。将黎明,忽闻院中有物堕地声甚巨,亦不知何物。晓起,主人谓予曰:“今日请尔啖贼赃。”余问故,主人曰:“昨夜有贼屋上过,更夫喝之,贼曰借道者,更夫曰不白借。至天明,遂以此物为借道费耳。”视之,玉田盐肉一肘,重十余斤。予乃恍然于所闻之语,乃更夫与贼语也,相与大笑。
烹其肘,合宅遍享之。
  京师有一种力役,名曰掮肩。凡人家移居或小家送嫁妆,皆若辈任之。一横担长不过尺余,担于肩颈之中,以方桌架其上,桌上陈设各物皆如故。彼能以一肩之力,丝毫不致撞跌,虽贵重之物置其上,皆不致遗失,亦北方一绝技也。由此达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