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承祖父遗下课租二段:其一段址在东螺堡、海誓仑、茄苳沟、八张犁等庄课田三十一甲八分六厘三毫九丝正,逐年额征课租粟二百五十四石九斗一升一合二勺满正,又对佃抽的租粟一十石七斗二升满正;另一段址在八张犁庄前溪底水田二甲七分,逐年征收课租粟二十一石六斗满正。计共额征粟二百八十七石二斗三升二合一勺正,年配完正供榖四十四石,丁银二两,耗银二两二钱正,又配纳番租粟六石正。各段俱带二份水份通流灌溉。又有公馆地一所,址在海丰仑庄内,东至张家厝地,西至林家厝地,南至沟,北至仑后埔;
四至界址俱载明白。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业出典,先问房亲人等不受,外托中引就于东螺东堡海丰仑庄邱益丰堂出首承典,当日凭中议定时值典值银四百六十大员,库平三百二十二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课租随即对佃并馆地踏明,交付典主掌管,征收纳课。面限癸未年春起,至乙未年冬止,限满听泰备足契面银向赎;限到如无银可赎,仍付典主掌收,不得言典生端。保此业系泰承祖父应掌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又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拖欠正供、丁耗等项;
如有此情,系泰应出首抵挡,不干典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典契一纸,并向陈家赎回典契二纸,佃户册一本,俱连缴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交过契面银四百六十大员正足重,再照。
批明:大契带连别业,不得并缴,再照。
批明:典主代出中金花红礼银一十大员,赎契之日清还,无利,再照。
光绪九年二月日。
为中人蔡茄远
周阿恭
场见人梁庄氏
立典课租契人□□□自笔
契后批明:因泰庶母不肯立押花号,即同中再向原主添批佛银二十大员,库平一十四两正。其银不算利息,赎契之日,原母不失清过典主,批照。
(一二)
同立杜卖大租契字人台邑大社庄五房头张思足、张思德、张思干、张思博、张思见等,有承祖父明买过张法大租一宗,一百二十五甲,坐落土名大哮庄凹仔埔东北隅,东至山界,西至沟界,南至山窝口二沟界,北至大哮沟界;四至界址明白。年带纳供粟二石七斗二升一合,又带番丁银二两八钱,又带口粮粟六十八石二斗,又带鹿皮饷银十二两。因雍正十三年,法赴县呈控,蒙县主托秉判,将大租田二十五张内抽出五张租额,付法自收,议作六股,足等应得一股,其租课自六股均纳,立约明白。
自咸丰十年,至同治四年,足等乏银别置,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简化成官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大租价银八百员。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大租随即付成收掌纳课,契卷未交与化成收执。因足五房头人等先人有向佃人借债甚多,明约化成尽代清还佃债清楚,即将契卷交付化成收存;后遭戴逆倡乱,是以中阻,交契不遂。而今至光绪九年、十年,二比到县呈控,蒙前县主杨、县主蔡秉判,谕猫罗局长张金赤调处理息,二比听从和悦。足再托中向与简鹏年官等出首,承尽出杜卖价银一千员,连前合共一千八百员。
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大租仍交买主前去收租执掌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千休,日后价值万金,足子孙亦不敢言赎、言找,异言阻挡生端滋事。保此田系足承祖父明买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除代还佃债外,并无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足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杜卖大租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合约契字四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实收过杜卖大租价银一千员,连前八百员,合共一千八百员完足,再照。
一、批明:张思足前向番业主唐刘六、黄宗山众番等番租以及隘口粟鹿皮饷借去银项,载在契字内明白。将此三件,番借字六纸,并缴付鹏年等收掌,日后番主欲赎回之日,将银付鹏年执收,批明,再照。
一、批明:前印契、老契经已年久,失落无存,足五房头等若有藏匿,日后取出,不堪行用,批明,再照。
光绪十年十一月日。
谢文仲
为中人
简正存
公亲人张金赤
书契字人张世修
张思足
张思德
同立杜卖大租契字人张思干
张思博
张思见
(一三)
立杜卖尽根大租粟字人业主蓝清固,缘光绪十年六月间,林西美顶买林浅水田一段,址在内新庄北势,土名少坌,计共八坵,经丈五分,全年应纳蓝大租粟四石正。今因乏银别创,愿抽出二石出卖,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