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甲完缴军工厂费。兹据二十股内第一户佃首芦竹仑庄方杼分下佃人芦竹仑庄方曾前来领垦芦竹仑熟耕园一坵○甲五分四厘,东至陈念园,西至李首园,南至埔,北至埔,四至载明,给出玉字第四十六号垦单一纸,付该佃方曾自备牛工、种子,前去垦耕。现时收成不一,未便议定铁租,其熟耕园从此为起,无论季分,就该园所种五谷、杂粮等项,按照二八抽的;而初耕园约三年内免的,至道光□□年起,亦二八抽的,俱车运到馆交纳,给与完单为凭。自给之后,各宜照界管耕,不得混侵他界,亦不许抛荒拖欠,致垫公项;
如有等弊,先将牛只、农椇公估抵外,倘若不敷,听业主将园招佃耕作,抵明租项,即还仍耕;倘敢顽抗,立即禀究,各宜遵守力耕,共乐丰年,此垦付照,行。
道光七年十二月日给。
(七二)
立给垦单威惠庙首事,有公置业户蓝日晃管下蓝兴庄界外大突寮庄租业,以为圣王公祀田,历年收租征课。迩来田被水冲十有一、二,今据佃人罗树成到庙报称原界浮复,向给垦单,约有三份,四至载明林交契内明白为界,自备工本垦成田园,年应纳租一石八斗,永远为业。其租不论年丰岁歉,经风煽净,车运到庙交纳,不得少欠。今欲有凭,合给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垦成田园倘被水冲崩坏,租免认纳,再照。
道光九年十二月日给。
垦佃人罗树成
(七三)
同立给垦招佃字人垦首张居郎、潘奈正等,有先年同向水沙连社通事毛天福、社丁首黄林旺给出八杞仙管内埔地一段,座落土马鞍仑尾,东至自己田,西至张远园,南至李甚园,北至崁唇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各有定界。今给付与张天球叔前去自备工本开凿水圳,招佃收税纳租,永为己业。三面言定三年之后,开垦成田,定例每甲并年配大租粟四石正,经明丈五分零一毫四丝正,年配纳垦首大租粟二石零六合正,年清年款,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大租者,听垦首招佃收抵,不得阻挡。
其田因佃户自凿水圳,工本浩大,日后价值千金,郎、正等永不得加增租粟,亦不敢滋事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给招佃垦字纸一纸,付与永远收存,照。
即日收过埔底垦字银二大员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其地不拘园头园心,欲要开凿,无分公私水圳,通流灌溉,不得阻挡刁难滋事,批照。
道光十年正月日、上字第四号。
代笔人李永成
同立给招佃垦字人张居郎
潘奈正
(七四)
立招垦永耕字垦首苏贤彩,同男顺昌,今有承父遗下石埧一所,土名石角东门外河背,东至圳崁为界,西至溪唇,南至礜外河唇为界,北至吴应标田为界,四至界址踏付分明。原带坡圳水灌溉足荫,情因工力浩大,不欲自垦,前来招得佃人刘连魁出首承垦。当日三面言定,备出石埧埔底银六大元正,即交亲收明讫;其埔地界即付连魁前去自备伙食、工本、农器,垦筑成田,三年以后,递供纳大租榖三硕正,按早晚二季均纳,丰凶两无加减,亦不得湿冇抵塞。
其隘番口粮系垦首自理,不干佃人之事。若佃人另创别业,转退他人,务须声明垦首认佃。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招垦永耕字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顺昌实收到字内埔底银六大元正,足讫,照。
再批明:北至仕直田为界,批照。
批明:咸丰三年十月十二日,刘徐氏同夫弟连芹,将西畔之水田自愿托中出卖于族弟妇刘管氏前去永远管业,日后任从分垦各管,各不得侵界,声明,批照。
道光十二年壬辰岁五月日。
代笔人刘海辉
立招垦永耕字人□□□
(七五)
立给垦约字人垦首苏贤彩同男顺昌,今有明向隘番总给垦石角窠、青埔四围一带,经蒙分宪张示建庄开辟,穿凿陂圳,招佃垦耕,已成田业,理合给垦付佃执凭。兹将庄北栅竹围角沟背西片埔园一处,东至吴逢春埔为界,西至山面为界,南至叶家埔为界,北至吴逢春田为界,四至界址分明,自本年起,议定每年此业实纳大租榖四石正,即日将此业尽界给付佃户刘连魁前去自备工本,开垦成田,引水灌溉,永为己业。递年供纳垦首大租榖四石正。早晚均纳,丰荒、阔狭两无加减。
其隘番租系垦首自理,不干佃户之事。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给垦约一纸为照。
即日垦首实收到字内埔底银六大元正足讫,照。
道光十二年壬辰岁六月□日,给垦约人垦首同男苏顺昌悉。
光绪辛巳七年十月批明;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