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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导航地图-第12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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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明:后来或开水灌筑成田,照庄例按甲纳租,批照。
  乾隆二十九年十月日给。
  批明:此垦内埔园,东至大港,西至旧竹围脚,南至汪家园,又竹围内南亦至汪家竹围;北至陈诰园。于道光十四年十一月,荣、基等叔侄乏银费用,经已折出此业,尽根卖与邵春燕、邵清甘官。兹陈宅垦内尚剩旧竹围田园一段,其垦单尚留与荣、基等收存,日后邵家要用垦单,荣、基等当即递出应付阅明取用,不得刁难,不敢妄批,所批是实,再照。
  (一○)
立给送坡地牛埔垦批字霄里庄业主黄燕礼,同股伙等,先年承买薛家大庄业大租四至界址,及正供钱粮社课各款,但载契约造册内注明,历管无异。其各庄田业俱各田头筑坡,堵水灌■〈氵荫〉,田业未有大溪泉源圳水通流灌■〈氵荫〉。兹因霄里山下新兴庄众佃所有给垦开辟田业既尽,各垦内未曾余埔筑坡牧牛,只有山下庄崁而荒埔一所未有给垦与人,是业主该管之界,内原系赤烁之地,旱埔不能垦辟成田,仅可给众佃以为筑坡牧牛。
众佃吴永辉、吴永岐、徐时伟、张子敏、杨惠初、谢廷松、谢廷玉、何发伯、游荣顺、李奕能同庄众等前来与业主商酌山下庄田业乏水灌■〈氵荫〉,无坡地可筑,亦无牛埔可牧,众佃备出花红银二十四大员正,求业主垦给佃批霄里山下崁面荒埔四至界址,东至众佃屋背崁顶路为界,西至社仔背窝透至后寮湖为界,南至官路阙,与业主埔毗连为界,北至往中坜路为界;四至界址踏明,随即交付众佃吴永辉等同前去掌管,筑坡牧牛。况此埔真旱瘠之地,无论何人倘有向前业主给出垦批字约,不堪照用。
其众佃倘有栽种杂物等项,照庄例一九五抽的。此系业佃相依,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送坡地牛埔垦批字一纸,付与众佃永远为照。
  即日批明:业主实收到垦批银二十四大元正足讫,批照。
  业主。
  乾隆三十年正月日立给。
  (一一)
立招垦字雷朗社番业户君孝仔,有承祖遗下番口粮埔地一段,坐落大坪林溪中,土名溪中央中州树林。埔地一所,东至溪头,西至溪尾,南至大溪,北至溪仔;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众番口粮无资,无力开垦,议招汉人张直篇前去自备工本伐木垦种,时收过犁头单银完足正。即日公同收讫,分给众番口粮;其溪中州踏付张直篇掌管,永远为业。议定垦成三年外,所种杂物照例报业户一九五抽的,或开有成园者,听业户丈量甲数,园每甲年纳社租三石,以为分拨众番口粮,不得增多减少。
所纳租榖分作早、晚二季交纳,不得拖欠;倘垦人如要别置,对户过佃收租,余任从其便,不敢阻挡。后来恐遭洪水漂流,大租榖存不敢取讨。保此溪州埔地系孝承祖遗下物业,与别番无干,亦不敢重招垦贌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孝自一力抵挡,不干垦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口恐无凭,立出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二年三月日。
  代笔人李志荣
  立招垦雷朗社番君孝
  (一二)
立垦佃给批人北投社番业主买奕,有祖遗下阄分水田一小坵,并带水分灌溉。内园一坵,南至圳,北至大车路,东至火巴连园,西至朝用田;四至界限明白。因筑守隘口,自己不能耕作,今招得汉人陈仕官前来顶耕,时收超开辟埔底辛劳银三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并园随踏付佃人管耕,永远为业,并付起盖栽插,历年配纳大租粟二斗,永远定例,付业主车运,不得增多减少。自给之后,永断葛藤,佃人管耕,世代久远相承,业主不敢藉端自耕,亦不敢另给他人。
倘佃人要回唐,听其转递,业主不得阻挡生端。今欲有凭,合立给批一纸,永远为照。
  即日收起开辟辛劳完足,再照。
  乾隆三十四年二月日。
  知见人通土朗
  业户余启章
  在场人大巴连
  代笔人黄成业
  中人张安观
  母大目斗
  番妇蹈投
  立招佃给批番业主买奕
  (一三)
立给佃批雷朗等番业户土目东义乃,缘漳和永三庄奉宪清丈,溢出田二百四十七甲零,遭例赴府宪呈请归番。现蒙恩移厅宪议详归番在案。兹永丰庄溢额各佃,经同业户林成祖与乃等议约,永丰庄埔地原系硗瘠,且成祖同佃人开凿埤圳工本浩繁,因是酌以每甲田纳大租六石,内乃番等收园租三石,业户林成祖收水租三石,永远定例;倘业佃顶换,永无增减。兹佃杨切名下溢额田○甲八分八厘二毫八丝,每甲照三石完纳,约早、晚二季车运至枋寮馆各半完纳,不得少欠。
此田经宪迭丈,寸土无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