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之反本乂民,广风一俗,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丞相可不慎欤?于戏!君其诫之。」
丞相府官奴婢传漏以起居,不击鼓。官属吏不朝,旦白录而已。诸吏初除谒视事,问君侯应合奴名,白事以方尺板叩合,大呼奴名。君侯出入,诸吏不得见,见礼如师弟子状。掾史有过,君侯取录,推其录,三日白病去。
御史、卫尉寺在宫中,亦不鼓。
诏书下,朱钩施行。诏书下,有违法令,施行之不便,曹史白封还尚书,对不便状。
丞相有病,皇帝法驾亲至问病,从西门入。即薨,移居第中,车驾往吊,赐棺、敛具,赠钱、葬地。葬日,公卿以下会送。
有天地大变,天下大过,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赐上尊十斛,按:艺文类聚引此文「尊」下有「酒」字。养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上病。使者还,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病闻。丞相不胜任,使者奉策书,驾騩骆马,即时布衣,步出府,免为庶人。丞相有他过,使者奉策书,驾骓騩马,即时步出府,乘栈车牝马,归田里思过。日食,即日下赦曰制。诏御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凌暴百姓,行权相放,治不平正,处官不良,细民不通,下失其职,俗不孝弟,不务于本,衣服无度,出入无时,众强胜寡,盗贼滋彰,丞相以闻。于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监御史。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复监。后御史职与丞相参增吏员,凡三百四十一人,分为吏、少史、属,亦从同秩补,率取文法吏。
廷尉正、监、平物故,以御史高第补之。御史少史行事如御史,少史有所为,即少史属得守御史,行事如少史。少史秩比六百石。御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征丞相史守御史少史。所代到官视事,得留罢中二千石詹事、水衡都尉。
丞相史物故,调御史少史守丞相史,若御史少史。监祠寝园庙,调御史少史属守,不足,丞相少史属为倅,事已罢。
丞相、刺史、侍御史,皆称卿,不得言君。
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二千石以下至黑绶。按:北堂书钞引汉旧仪作「司隶督丞相,丞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云云,与此文略异。又「御史中丞」上有「武帝时」三字。
大夫见孝廉、上计丞、长史,皆放官司马门外,比丞相掾史白录。
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门无塾,门署用梓板,不起郭邑,题曰御史大夫寺。
大夫初拜,策曰:「惟五凤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按:百官公卿表:「五凤三年六月辛酉,西河太守杜延年为御史大夫。」与此文月日不合。皇帝延登,亲诏之曰:『御史大夫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己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姓未能绥。于戏御史大夫,其帅意尽心,以补朕阙。于戏九卿、群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厥职,厥有常辟,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贤能反本乂民,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以法为命,可不慎欤?于戏御史大夫,其诫之。』」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数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有郡国茂材不显者言上,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也。」
校勘记
〔一〕 御览卷六八0引作「止人,先置索室清宫而后往」。又孙星衍辑本前二卷皆本此辑,多有订补。今凡孙氏已补正者,一般不再出校记,请径参阅孙辑按语。
〔二〕 通典卷五七引作「飞月之缨」。
〔三〕 按续汉志补注作「皇帝行玺,凡封之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天地鬼神」。又御览卷六八二作「皇帝行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外国事;天子之玺,事天地鬼神」。又唐六典卷八作「有事及发外国兵,用天子信玺;赐匈奴单于、外国王书,用天子之玺;诸下竹使符,征召大事行州郡国者,用皇帝信玺;诸下铜兽符(「兽」当作「虎」,避唐讳所改),发郡国兵,用皇帝之玺;封拜王公以下,遣使就授,皆用皇帝行玺」。诸载各异。
〔四〕 御览卷六八二引有「布」字。
〔五〕 孔本书钞卷一三一此句下引有「自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十二字。
〔六〕 御览卷二二九无「金」字,「扣」下有注曰:「音口,金饰器。」
〔七〕 「将」字系衍文,据孙辑删。
〔八〕 据孙辑改「左右」作「在石」。
〔九〕 据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补「前」字。
〔一0〕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百官」下引有「事」字。
〔一一〕孔本书钞卷五九「闭封」作「开封」,同卷引汉官典职亦同。
〔一二〕据孙辑补「书」字。
〔一三〕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曰:期门,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有仆射,秩千石」。与汉旧仪异。
〔一四〕「上向」原误倒,据汉书东方朔传应劭注径正。
〔一五〕通典卷二一曰:「光武以武帝故事置司徒司直,居司徒府,助司徒督录州郡所举上奏,司直考察能否,以征虚实。建武十一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