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江南米价昂贵。苏耆吁请平价。触宁怒。立拘三十八人。多毙杖下。及后奉旨枷责。只余六人。原宁放米出洋。暗受其贿。乐米贵。商船始来。布政辰垣奏之。斥回京。相传今上十六年南巡。适母史氏见太后诉其困苦。诏归故产云。
雍正六年岁在戊申。
春正月壬子朔。
上御殿受朝贺。
甲子。上幸圆明园。
令因奸谋死亲夫设计娶为妻妾者。夫立决。妻凌迟。河南总督田文镜题旌永城侯服齐新乡郭培墉孝行。令江滨新涨地亩争讼不决者入宫。招民垦种。所获归常平仓。江州涨坍无常。民易争夺。动至杀人。有讼狱数十年不决者。江苏巡抚陈时夏请行之。以凤阳知府朱鸿绪为厦台道。
鸿绪号森庵。籍河南陈州。本回回人。尝为扬州同知。甚得民。父忧去任。一城如失慈母。在凤尤着贤声。因父岩原为蒲州牧。亏空罢任。上特召见。奏由原河东道杨朝麟勒索。以致父有亏空。愿甘赔补。上谕。实属贬抑。若隐忍代赔。有伤伊父令名。仍向朝麟名下追完。赐孔雀翎。擢巡厦台。寻改令督查镇江积欠钱粮。乃冒昧追比。大拂民心。严旨切责罢之。乾隆初。再复官。
定世仆之制。
汉人契买及投靠招配婢女之仆。照满洲例严定主仆名分。将文契赴地方官用印。庶民之家不许存养良家男女为奴仆。违者杖一百。即放从良。其已经赎身而不依主豢养者。本亲及子孙见主仍存主仆之分。至小户附大户之村佃种大户之田者。本系良人。不得拘世仆之例。从安徽巡抚魏廷珍条奏也。
春二月壬午朔。
改山西直隶蒲、泽二州为府。设附郭县曰永济、凤台。分蒲州之临晋复设县曰虞乡。蒲州府辖永济、临晋、虞乡、荣河、万泉、猗氏六属。泽州府辖凤台、高平、阳城、陵川、沁水五属。蒲州春秋蒲坂地。即秦孟明济河焚舟处。解州隋名虞乡。临晋后魏亦名北解州。皆汉解梁地。晋杜预以孟津渡险建河桥于富平津。至唐开元九年复作于蒲津。横亘百丈。连船千艘。镕铁为伏牛以系缆。盖浮梁。疑永济所取义。凤台以山名。
改陕西潼关卫为县。隶华州。
潼关卫原在华阴治。后县改属潼州县。建风神庙于京师。
后总督河道齐苏勒奏请。河县清河口旧有风神庙。雍正二年以来。西风不作。河道安澜。乞加封号。钦定清和宣惠风伯之神。按自雍正纪元后。届今三十年。风无三日西北。故河工长固。足征神灵之福国庇民。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田从典老病予告归里。卒于途次。从典字克五。号晓山。山西阳城人。戊辰进士。陛辞赐元衡介福额。联曰德重纯诚。嘉猷资辅弼。礼崇惠养。眉寿备恩荣。及卒。上以其子年幼。遣内阁汉学士一人、满侍读一人往办殡殓。
散秩大臣一人、侍卫六人往奠茶酒。子懋。服满以荫筮仕。乾隆十年至吏部左侍郎。破格用之。从典殁后。吏部尚书在任守制蒋廷锡假满回朝。拜文华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仍摄本部事。未详时日。附载于此。
朝鲜岁贡。诏永减常贡米六十石。以恤远人。往例每年贡米百石。以供祭祀之用。今以该国路程遥远。运送匪易。减去稻米三十石。江米三十石。止贡江米四十石。永着为令。户部尚书署两江总督范时绎题。两淮商人于丙午纲捐银三十万两。开修五塘、串场等河。上谕。两淮商人感戴朕恩。急公念切。将正项及带销银两全完。又捐银数十万。办理地方公事。甚属可嘉。今又公捐以佐公费。朕闻之心甚不忍。或系伊等实心踊跃以报国恩。或系大臣地方官授意而有此举。
着询问真情。呈报该督。再行请旨。串场河始于康熙二十四年。圣祖南巡。高邮士民郭天祚等叩阍请开复。以泄六坝之水。由范公堤入海。前后以按察使于成龙、侍郎孙在丰为下河副总河治其事。但河由高邮运河东注于海。中有湖横截数十里。于湖中挑筑两岸。使所注水夹流其中。不致散漫入湖。以分上河黄、淮、湖之壅涨。工巨而费大。久之报罢。乾隆十年复奉旨成其事。总督尹继善复请下河田亩如江滨挑筑圩岸。以为捍御。由是泽国变为膏腴。食利无穷矣。
扬之盐商轻财好义。最贤者为汪应庚。宋上章。如植万松。构亭台于平山堂。以成名胜。与同辈复梅花岭故址。建书院以课养士子。修萧子祠墓。每年设药局以济贫。皆身先之。十年各邑买稻积贮。皆分派富户任之。江都当二万。以一人代办。合邑若不知有此事者。十二年朝命特授光禄寺少卿以旌之。乾隆二年又独力鼎建府县两学宫。费五万余金。又捐银万二千两置田以供后日修理。其所余助士子乡会应试。远近尤称异。若琳宫梵宇求其一文施舍。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