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铜山营兵丁共三十四名。
郑绍安(闽安标兵丁一名)。
陈四、冯贵胜、萧美、梁苏、黄有德、何二、梁安兴、冯一、陈二、李义福、彭二、周荣昌、郭贡、廖召、谭玉章、李炳、黄有、余成昭、王三、梁九、何阿娣、方邦、庄巨元、文泽、陈定邦、李行、黄义、苏七胜、梁志高、谷仁、冯就。
以上义勇营兵丁共三十一名。
合共员弁兵勇共二百二十五名。
自序
光绪十三年,台湾巡抚刘铭传令台湾一律清丈,以一条鞭办法,名为地丁。彰化管辖十三堡,清丈一齐起手。其委员、司办多未晓算法,随丈随算,间有舛错,且不辨土宜。若者厥田惟上上,若者厥田惟下下,亦随意填写则数,至于山顶无水之园、海滨沙瘠之地,田惟分上、中、下三则,园则视田之上、中、下各降二成,每甲各纳丈费二元。是以谣言四起,激成变端。迨至事平,知府程起鹗初履台篆,见丈数、等则多未妥,德功请更正。程公命德功禀请刘帅铭传。
德功抄台南詹山保海滨一带下沙则园每甲或纳银三钱三分、或纳银四钱四分、海滨瘠田每甲纳银八钱;厥后命程公查核,如请准行,于是民困稍纾。
光绪十九年,全台修通志。知府陈文騄举德功釆访,拟撰施九缎一案。时署中案卷皆存,了如指掌。其人、其事,皆耳闻而目见。是以纲举目张,纪月编年,书官记氏皆灿若列眉。惟九缎明系围城三日,罪同叛逆,欲大书特书反字,何以成信史。又系清丈激成变端,若不曲笔,如公论何?此中词语,颇费踌躇。故起笔大书围城,继以索焚丈单,明其非故作不轨也。即起施九缎于九泉而问之,亦所甘心焉。此案经送台湾府陈公文騄并修志局总纂诸公,均蒙许可,故录其由以序于左。
光绪十九年十二月,立轩吴德功自序。
一、前彰化县俞炳焜批云:笔意周详,可称公允,候送通志局提调官转送。赠笔资金三十圆。
一、前翰林院掌教庶吉士国史馆协修通志局提调实授台湾府陈文焜批云:提纲斟酌得宜,余亦简净,候转详通志局存案。
施案纪略
光绪十有四年戊子秋九月己酉朔,施九縀围彰化县城,索焚丈单。
九缎,彰之二林上堡浸水庄人,耕作营生,家颇饶,性呆戆,信鬼神,常仗剑破额作乩童状。先是,丙戌年,台湾巡抚刘铭传奏请台湾一律清丈,以一条鞭办理。彰化县蔡麟祥率巡检黄文瀚、吴云孙等,先从桥仔头起手,大约每甲田止长加一,随丈随算,若有错误者改之。民无怨色。
嗣李嘉棠接篆,上游催迫,尽变旧章,各保派员清丈,不先计田之肥瘠,任意填写。一年之间,尽行丈完。催各保向领丈单,每甲丈费银贰元。计彰邑原赋额三万有奇,至是清丈,当未改则之初,约有二十余万,众委员在县署西花厅分给丈单,领者寥寥。时西门街民家有鸡雌化为雄,谣言颇起。嘉义亦催迫丈单,民间骚动。会盟纠众管领。武毅右营提督军门统领朱焕明(安徽人),本驻彰邑,刘爵抚檄往嘉义弹压,另拨栋营副带林超拔(雾峰人)驻守彰城。
朱焕明带勇到嘉,焚毁庄社,赶散余党。有李盘同余众入彰属,住胡仔内杨中成家中。时彰邑迫领丈单,承领者无多。至于二林、马芝一带,或居海滨,或界溪边,沙埋土瘠,承领更少。邑令李嘉棠见嘉义县罗建常收缴丈费起色,为上游优擢。因此,倍加操切。戊子八月,将禀准在案正法之犯林武、林蕃薯二名带往北斗西螺两处钉死。又将未详辨之简灿,捏报病故,带到鹿港大桥,依样钉死。将以示威。传者误指简灿为在押之许猫振,所以伊弟许得龙谋夺,不对,遂乘间入街,拥抢盐馆。
从者有湖仔内扬中成、番薯庄施庆并余匪二百余名。李令回彰闻报,出港往勘。许得龙、施庆等纠众在大路仗截。李嘉棠在鹿港游击郑荣(绍兴人)署中,请鹿绅为导,即刻由小路回邑。施家珍以一时召勇不及,取恨自此起。是日,戊子八月二十八日也。二十九日,有人入城,分黄布为号。初一日,施九缎身立神轿后,如迎神乩童,率杨中成、许得龙、施庆、李盘等,并余匪数百,以索焚丈单为名,旗书官激民变,下令不准抢劫人家财物。西门外六庄总理王焕,出派点心饷众。
驻扎南瑶宫至日晡,不期而临城下者数千人。登城一望,漫山遍野,草木皆兵。自晨至午,连打电音数十次。旋电杆尽行斫断。李嘉棠在城中布置周密,分发兵勇,率都司叶承辉、栋字营副带林超拔、都司洪盘安(北投人)分守城上。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