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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得一录-清-余治-第37页

穷民。颓龄尤甚。积瘁之筋力。役以长贫。易耗之形神。撄之沉痼。发种种而己短。言茧茧而先哀风烛之危既迫于一瞬。饔飧之虑。复困于终朝。接目构心。谁能忍此。于是舍鲍侃之宅。更辟广场。输光学之钱。大施法食。徧告十方之众。共襄七级之修。于十六年复建斯堂。益隆义创。规条綦善。耄耋斯安。养有取乎献鸠。报非责之结草。遂使算高绛县。同资续命之田。年小如来。咸与无遮之会。布裘絮被。暖覆三冬上药中医。危拯六疾。即使嵫景难淹鬼中竟执。而桐棺掩骼。无嗟蔓草之萦。蒿里敛魂永妥佳城之闭。麦饭常浇。九幽勿馁。杨枝一洒。枯骨皆春。厥制详矣。厥功巨矣。夫■〈革喜〉厄之赈。特重于乡师。粻膳之典。有崇于王制。今兹善举。广自缁流。固宣彼法之仁。罔悖儒宗之训。用制斯文。式嘉厥志。将使城号化人。布福缘于一钵闾名行义。现寿相于千秋尔。南城曾燠譔
△恤颐堂规条
一本堂收养无靠老人。年七十以上者。赴堂报名。经董事查明。素无犯案。由邻甲投 府县出结入堂。未七十者不得强入。董事亦不得滥收。
  一老人年虽七十而有子孙奉养者。不准收入。
  一本堂量经费收养。今己收百六十人。未得入者司事仍注册俟有缺出循序挨补。毌得争越挜纳。
  一入堂后设有性格乖张。饮食起居。未能遂意。情愿自去者。堂中所给衣履被物。一概追还。本堂逐出者。棉袄一件。被一床。准其带去。以全怜老之至意。余物追回。
  一入堂后。不得随时擅行出入。如有要事。由司事处告假注册。回时销假。月不过一二次出以辰后。入以申先。否则不特黑行不便。抑且司事难查。如司事狥隐。一并立辞。
  一入堂后。设染疾病。医药饮粥本堂加意备办调护。倘成残疾仍留养本堂。一切衣物与众共给。
  一每月朔望前一日放假听其休息。探望亲戚。设老人有在外滋扰者。当即逐出。不许再入。
  一老人四名。共房一间。每年给箕箒一付。四人轮行洒扫。不得互相推诿。以致污秽。
  一老人入堂每名给床一张。无帐者给帐一顶【七年一换】 。给席一条【一年一换】 。冬天给草韀一条。给被一床新棉花五斤【三年收旧换新】 。夏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每年给水纱布小褂一件石门布小褂一件。每年给水纱布裤一条石门布裤一条。单布袜一双【二年一换】 。每年青布鞋二双。雨缨凉帽一顶【四年一换】 。蕉扇一柄。石门棉布大褂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大棉袄一件新棉花一斤半【三年收旧换新】 。蓝布套袍一件【三年收旧换新】 棉袜一双【二年一换】 。红纬大帽一顶【三年一换】 。瓜皮帽一个【二年一换】 。衣领一条
  一本堂所给衣被等物。如有私行典卖及借与人典押者。司事察出。即指名斥逐。司事狥隐者。一并立辞。
  一老人衣裳。难以洗濯。每月按名给零用钱一百文。以为浆洗薙发粗纸之费。
  一冬至日起。九尽日止。每日给炭墼一个。以免足冷。
  一本堂每日三餐。一粥两饭粥用小菜。饭用熟蔬永以为例
  一本堂设立。赍堂一所。百叟公同吃饭。如有私造饮食。或烧小锅小铫。及归房私吃者。立即斥逐不但丰俭不公。抑且恐防火烛。司事须每日检查。并责令在堂老人。公同举报。
  一本堂粒米同餐董事司事粥饭蔬菜。皆与老人一体。不得另起锅灶自行私食。
  一本堂悬本梆一架。饭菜熟时。厨夫将碗箸摆齐监督鸣梆。俟老人齐集坐定然后摆菜。各自盛饭。食毕各散。其收洗碗箸抹桌等事。司事责令厨役。率以为常。
  一每日一粥两饭。用上熟好米。董事司事互相监察。
  一每顿蔬菜十斤。用油三两。油之多寡。谅菜增减。每顿司事放油。与监督同看。油已入菜方回。庶厨役无偷漏。违者均咎。
  一饭时熟菜。每人各一碗。令厨役冬则盖之以碗碟。司事仍不时巡看。老人庶不冷食。
  一粥时小菜。每人一碟务要洁净。不可腐臭。由司事处按时支放。
  一在堂俱系高年。齿牙不利者多。凡小菜蔬菜。俱以熟烂为要
  一端阳节。每人给粽子四个。钱三十文。
  一中秋节。每人给月饼一个。钱三十文。
  一年节 每人给素菜一碗。年糕二条。押岁钱六十文。
  一恭遇万寿圣诞每人面一碗。
  一上元佳节。每人给元宵十枚。
  一凡有愿输蔬菜菓品食物者。由司事分给在堂老人均惠不在常例。
  一本堂老人衣食零星俱经酌定。不丰不俭。已可各适天年。如有藉说孤苦。求人私助告募者。司事查明。即指名斥逐。不得狥隐致乱堂规。
  一入堂寿终。如有寿材者。听其自用。无者给棺一具。装殓褥一条枕一个封口油灰一斤纸钱一块□锭一千。零用钱二百。抬钱三百打坑作堆钱三百。有坟归者听归。如无坟地者。即埋于本堂南门外丁字墙义塜。立石以志其名。每年春秋本堂致祭。
  一本堂义塜。五年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