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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得一录-清-余治-第29页

邀医赴诊。
  一婴儿有猝报病故。未经报知医治者。司察即往验明。细缉果系猝病。令其到堂缴牌销册。随后给匣收埋。如有别情。查确的实。即将乳夫送究。并追还乳食。及婴衣等物。
  一堂婴出继后。男则为螟蛉嗣续之计。自无他虑。而女则保无妓妾贩卖情弊司事者如未素悉其人。先当探其行止生计实非娼优下贱他乡客籍之人。方准给票过继。庶免日后禀追提堂惩奸锄恶之举。并戒在堂人役不许索取钱文。至及笄后。无论即为子妇。许字他姓。总当报明堂中。务察的实。俾无失所。【一索小费便阻出路。故向例有领费四五百文。宜就本堂赏给乳媪。】
  一收育诸婴。怜此呱呱赤子。本生父母不能乳育。当捐弃时。父母之恩已绝。本堂收育以后过继与人。抚养成人。倘有假称婴父母恃强索领。即以凶恶光棍论。许继婴家持过继票报知堂中。送官按律严处。又有口称己子。母病母死寄堂求乳者。及三岁以外能食能行者。概不收育。仍请□县示禁。
  一本堂出继婴孩除立过继簿一本外。业经禀 县颁发过继执照。预请空白存堂。后遇过继者。立可登填注册。即将此照给发过继之人收执。其照根存堂。以便同册送 县备案。此举以定继者之后。以杜族人之争。而安是婴之业。
  一婴孩离乳。无人过继者另雇干妪照管。每人派管四婴。照前给发。男至六岁以外。司年司月酌送义学读书。十二岁以外。倘质性愚钝不能读书者。酌行送业。女至十三岁以外。司年司月留心择配。倘有聋瞎瘫痪残疾等症。至十六岁司年司月公同斟酌妥为安置。
  一婴孩保无殇损。乳夫报知堂中。司察亲至其家验其病死属实。一岁以内者。用杮漆皮纸草纸蒲包收殓发纸锭七提。一岁以外者。司堂即发票给领木匣。用杮漆皮纸着值堂糊封内缝。再用石灰草纸填实。以防渗漏。随发纸锭七提。成殓后发婴地掩埋。每中元节。延僧道诵经一永日。施放法食一坛。以超度殇婴。
  一堂中火食。不论上下。每日定以六十文为率。一应在内。如遇米粮昂贵。实不敷用者。司年司月会议暂行酌添。除在堂司事开销外。遇有亲友往来堂中。祇供烟茶。不得狥私留宿。各司事自愿出资留饭者听。倘遇公事到堂。诸同人各贴饭钱三十文。不准堂中开销。
  一司年每月朔望。及发乳粮日期。俱应到堂。众司事咸集。必衣冠严整。容止敬恭。有事则议。无事则散。每年收用清数。刊载征信录。一焚神前。
  一存堂内查考。每岁除夕。司年捐资。谨备酒醴祭圣母诸神及土地神祠以答神庥。
  一开堂收育婴儿。来者自必络绎而来。但乳食之费。日盛月增。惟赖远近 仁人君子乐输勷助。或捐生息。或捐产取租。俾得经费渐充。堂基永固。阴德所存。获福无量。
  一婴儿最宜清洁。乳母食菜。不得买韭蒜辣椒等物。若烧酒尤易致婴火毒。更不许私买进堂。
  一婴儿之于乳毋。不能片刻相离。所有堂中雇定乳妪。既经入堂。凡各衙门及捐户司事家不得借用帮乳。致滋物议。
  一堂中接婴及发外各乳妇。倘有偏爱自已子女。将本堂四时所给婴衣等件。私于己子。不顾堂婴。并乳哺己子。仅以粉饵饲婴等弊。全赖司察随时稽查。如有禁止不改。甚而婴色可怜者。即将此婴提堂。另发他妇领育。
  收育女婴。如有愿领为养媳自行乳哺者准每月贴钱五百文。每月朔日亦来堂验看一次。以十个月止
  一婴儿剃发。除严寒大风及有病之时不剃外。春夏秋每月二次。冬月一次。男左女右。各留发一撮。以示区别。
  一堂婴出天花最易传染、故必须请医种痘。每年以冬十二日及正月为期。又平日宜预备稀痘丹为之先擦。症有轻重。乳妇有劳逸。视其痘之轻重。酌给赏钱
  一凡过继婴孩。前条所列奖赏乳妇钱文。均系本堂给发。领婴之家。不费分文。倘有乳妇下人私向需索。以及外人籍称领费名色从中讹诈者。许领婴之人报堂送 官究治。
  一婴堂经费不充。未能全育内堂。是以新收血婴孱弱者酌留在堂抚养。约匝月候其气旺。掣签发外领育。以穿耳留发为识认。以杜己婴充作堂婴。将堂婴复放之弊。
  一内育乳妇。每人准带己婴一名。每月乳粮通足钱一千文。不带己婴。每月乳粮一千四百文。如抚育勤劳。婴有花色。另如奖赏。保金照门户例加一。倘乳汁不旺。及不善抚育退出另雇。
  一凡堂中访募乳妇。接婴请医。备办内外火食。启闭门户。雇用诚实乡人三名。每名月给工钱七百文。折荤与乳妇同。
  一内堂乳妇四季给发布衣裙裤等项。期满出堂。赏给带回。被褥蚊帐不准私挪。以为后妇应用。每月每名给零用钱五十文。每名夏给草席一条。凉扇一把。冬给箕夕一个。日给炭基一枚。
  一堂中雇首妪一名。每月给工钱六百文。为众妇之统率。专司稽查堂中乳妇有无口角是非。乳水是否充足。婴儿饱暖饥寒。及乳妇贪睡覆压等情。俱凭首妪查察。须择存心公正。精练老成。曾生子女者。方准充当。至各房什物并火烛各事。应着令照派管理。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