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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张文襄公选集-清-张之洞-第50页

(四月十五日申刻到)
总署来电:『法国尚无回信;屡询法使,只两船由澎赴台』等语。现两船并未到;到仅两船,何益?此事恐有变。约想已批,割台未声明剔开另议,恐法亦难挽回。外间有「法尚争台」之说,恐不确。公所闻如何?祈速示!崧。后。
又(四月十六日未刻到)
法船未到,诚恐有人败谋,一叹。英、德有兵三、五十人在岸,系防乱民、护洋行起见,似无他意。崧。铣。
致巴黎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亥刻)
总署来电:『昨法使赴总署,述外部电询台湾一事,中国拟如何办法?当告以台民不甘外属,愿以税课、矿利给他国,求保护;土地、人民仍归中国。现两国和约已换,前议办法尤须归之台民,与国家无涉,方不致倭启衅;往来筹商,切宜秘密。贵处可向外部,将总署答法使之言告知,并询法廷能否速以兵力护台?前云台、澎交涉,是否藉十一各事为词?想法廷必有计划。并即询明密覆!此电仍由南洋转发,申沪耳目众多,一切豫防传播。谏。转王之春』等语。请速复!铣。
巴黎杨部郎来电(四月十八日巳刻到)
铣电谨悉。昨密探法意不忘台,数日内尚未商办。再迟,恐自取。龚、庆均不遵旨,奈何!治屡陈更置之策,如不行,则一切坐废。爵气病,治代复。筱。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八日戌刻)
十三日奉电旨,当即电王使之春与法外部密商,庆常帮办;并知照龚使回英。嗣接总署谏电,亦即电王遵办。兹王使电称:『奉旨逾四日,龚无行意。此事首重神速,法既允许,当先拟定办法请旨;徒深焦灼』等语。窃思法确有保台之意,龚在法延宕太甚,徒致王掣肘。台民汹汹,万不能弃之不顾。惟有请旨,令总署电龚遵旨速回英;庆常留法,令实力助王。若仅由洞处转电,恐龚仍不肯行也。台事危迫,唐抚屡电催,不可再缓再误;激切待命。请代奏!啸。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九日丑刻)
俄、法、德已为我将辽、旅争回,令倭换约展限七日,已蒙旨暂缓互换,乃以伊东一言恫喝,仓卒互换;伊藤允展限之电到,亦已无及,愤懑万状。然事机虽已屡误,尚有补救一二之方。盖我约虽换,倭断不敢占辽旅,必另索巨款抵补;前议二百兆,已足令中国民穷财尽矣,岂可再加?闻伊藤已向李相示意。此乃倭寇窘极、狡极之计,万不可又受其毒。此时要策,惟有坚持定见;但托俄议,不与倭议。闻俄本有『拟与倭商立退地约据,如索偿费,允代调停』之说;盖倭不能据辽,乃俄之威、非倭之让,让万不必感、费自不必加,倭既不敢踞、俄又不肯占,倭计既穷,略为敷衍,即可仍归于我;即使俄不能代我减费,倭亦必自图了事。若为倭所愚,开口轻许,又耗巨款,中国更不支,祸患难言矣。台湾情形亦与辽相同,惟有请敕龚使速回英、敕王使速与法切商,则台全而不加巨费;与倭钱财虽轻于土地,然譬如人身,脂膏耗尽,何以自存?俄、法既经出头,倭必无再战之理。伏望朝廷坚忍力持,不胜大幸。请代奏!效。
——以上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巴黎王钦差(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巳刻)
总署皓电:『奉旨:「前令王之春商办之事,据法使言:外部不愿接见。究竟有无办法?着张之洞电询速覆!钦此」』。外部因何不见?敝处啸电奏请总署电催龚回英,想已行;外部实情若何?闻台民求在台德领事,乞德保台,唐抚已电奏;如法观望,则为德所先矣。祈速复!号。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午刻)
顷闻法使告总署:护台罢议,并请撤王使等语;不胜诧异。是否王为忌者所谗?抑倭知法有护台(同华按:此处疑脱一「意」字),以利饵法,故法变计?俱未可知。可一面托陈季同电询法廷确情;一面电奏,催总署与德使速商,以免两误。切切!号。
唐抚台来电(四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闻俄照会总署,假道伐倭;恐非为我争辽,乃欲自取。各国忌俄,争端必启,终是中华吃大亏,乱立见矣。陈副将得三海覆信,法实变志;台绝望矣。崧。马。
——以上见「全集」卷一百四十五「电牍二十四」。
致总署(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顷接台民二十一日公电云:『全台绅民敬电禀者:台湾属倭,万众不服。迭请唐抚院代奏台民下情而事难挽回,如赤子之失父母,悲惨曷极!伏查台湾已为朝廷弃地,百姓无依,惟有死守,据为岛国,遥戴皇灵,为南洋屏蔽。惟须有人统率,众议坚留唐抚暂仍理台事,并留刘镇永福镇守台南。一面恳请各国查照割地绅民不服公法,从公剖断台湾应作何处置,再送唐抚入京、刘镇回任。台民此举,无非恋戴皇清,图固守以待转机。情形万紧,伏乞代为电奏。全台绅民同泣叩』等语。谨据情转达。请代奏!禡。
——见「全集」卷七十八「电奏六」。
致总署汪侍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台势汹汹,令合肥商日暂缓交接为妥。请商农宰。廿二。
致台北唐抚台(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