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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庸盦笔记-清-薛福成*导航地图-第3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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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吏平反冤狱
胡文忠公抚鄂时,尝明保东湖县令张建基之治行,游擢府道,至湖北布政使。以贪黩着闻,大府勒令告病归田,世颇讶胡公之滥保。其后,乃知胡公之保建基,以其乎反东湖冤狱,而实则理是狱者,建基之前任张君也。先是,东湖有民妇某氏者,事姑素孝。每晨起,洒扫庭除治中馈,然后适姑寝问安,以盥水一盆,鸡卵两枚,置案上,如是以为常。一日,清晨排闼入,见姑床下有男子履,大骇,亟低声下气,为掩门而出。姑已觉之,羞见其妇,自缢而死。
乡保以妇逼死其姑,鸣于官。妇恐扬其姑之恶,不复置辩,遽自诬服,已按律定谳矣。
此张君前任事也。及张君莅任过堂,见此妇神气静雅,举止大方,谓必非逼死其姑者。疑共有冤,再三研诘,矢口不移。因渝之曰:“汝若有冤,我能为汝直其事。此时不言,不得活矣。’妇答曰,“负此不孝大罪,何面目复立人世,愿速就死。”令终疑之,沉思累日。县有差役某甲者,其妻素以凶悍着。令忽召某甲云:“有公事须赴某县一行,俾还家束装,速来领票。”顷之,某甲到署,令忽大怒曰。“汝在家逗遛,误我公事,必为汝妻所縻也。”即发签拘其妻,鞭之五百,血流浃背,收入狱中,与获罪妇同系。
某甲之妻终夜诅骂,谓县令如此昏暴,何以服人。妇闻其絮聒不休,忽言曰;“天下何事不冤?即如我任此死罪,尚且隐忍不言。鞭背小事,盍稍默乎了”县令使人潜听于户外,闻言来告,令大喜。明旦,提妇与某甲之妻同至堂上,诘以昨夕所闻之言,妇不能隐。令悉心鞫问,尽得其情,平反此狱,而薄犒某甲之妻,慰而遣之。迩省惊为神明。及胡公抚鄂,访知东湖张令之事,而其时张建基适令东湖,胡公误以为平反此狱者也,遂登之荐牍。而前任之张令已卒,竟致湮没不彰,其籍贯名字至今已不可考矣。
惜哉!
  墨吏设誓受谴
  咸丰年间,有某刺史在遵化直隶州任,自撰一联,悬之堂皇,曰:“我如枉法脑涂地,尔莫欺心头有天。’’然刺史黩货枉法之事,不止一端,州人皆能道之。既谢事归田,饶于资财,享林下之福者近十年。家在河南某县,适值捻寇扰乡里,刺史率其儿孙登一山顶避寇,失足颠陨,触于巨石而死,头破脑裂焉。又有某大令宰江南之青浦,欲加漕费,每石钱数百,县民不听。县令谓:“所加公费出于不得已,非以肥私橐也。”
  乃率胥吏等二十人. 自誓于城隍神前,曰:“办漕加费,涓滴归公.有沾染一钱者,官不能保首领以没,胥吏等皆立受显罚。”
相传青浦城隍神,乃筑堤御水,以死勤事之周太仆也。太仆生为循吏,殁为明神,廉惠最着,威灵显赫。县民素所敬信。又闻大令誓语迫切,乃各输费如数,官吏以是大获赢余。未一岁,胥吏二十人相继夭亡,大令生疡于头,日益危笃。一夕,阍者见一人,白面黑须,酷似城隍庙神塑像,手挽大令头,出门徐步而去。阍者惊愕失措,奔入询问,则哭声已举于内,大令颈烂头落而死矣。人始知漕费之多侵蚀云。夫天网恢恢,岂能求贪墨之吏而尽殛之?然既肆其贪,复行其伪,甚且以伪济贪,则鬼神有断不能容之理。
彼假誓语以欺人者,方自喜得售其术,而名利可两全也。然终至罚及其身,而名利因之两失。呜呼!贪伪之吏,亦可以知所警矣。
  早慧不寿
  安庆诸生有盂昭暹者,年甫十二,补博士弟子员。其诗文书法具臻完美,尤善属对,尝以盘庚对箕子,名噪一时。曾文正公适驻安庆,闻而召见之。询其家世,知其祖亦诸生也。文正口占四字使属对,曰:“孙承祖志。”昭暹应声对曰:“孟受曾传。”文正大加激赏,谓此子必可有成。乃自甲子至癸酉科,四应乡试,皆不售。癸酉出场后,遽以疾卒。古人谓早慧不寿,于此益信,殊足令怜才者惋惜也。
  太监安得海伏法
子前有《太监安得海伏法书事》一篇,已选入《庸会文续编》矣。兹再辑其崖略,补记于此。先是丁文诚公闻安得海将过山东,密属德州知州赵新,如见其有不法情事,可一面擒捕,一面禀闻。赵新,能吏也,阅事多,计较利害亦颇熟。及鸯得海过境,欲勿察.则惧为丁公所怒;欲显禀,则恐不能去之,反撄其祸。因与幕客商用夹单密禀,意谓丁公如不参奏,则夹单非例行公事可比,既不存卷,安得海断不知之。若竟参奏,则祸福丁公白当之,与地方官无涉也。
及丁公疏既上,两宫皇太后召军机内务府大臣议之,皆力请就地正法。留中两日未下,醇亲王复诤之。同治八年七月某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