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矣。但予幼时顽劣,姊强负予,予曾啮姊臂伤焉。惟记此事。”高夫人大哭而出,乃兄弟也。陈因以得所,升武清知县云。
楷树子如蔓荆实,有红黑二色。黑子打油,可以点灯;红色者中空,无用也。
郝天挺《唐诗鼓吹》,出手腐板可厌,何近人家弦户诵乃尔!无怪其出手即作学究语也。
偶与宗夏论《易》,因谓之曰:“《易》无思也,无为也,本是说易,易即是蓍卦。诸家皆就人上说去,于是有无将迎不安排之说。此处,考亭之说为得之。”
又论《老子。不尚贤章中》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乃承上二句言。盖贤也货也,皆可欲也。上之人尚贤贵货,是示民以可欲而乱其心也;惟不尚不贵,则不见可欲,而使民之心不乱。本是明白直截,后人却截出此句,就自己学术上说,反说老子说得不是。嗟嗟!不深理会其言,而遽非之,宁不令柱下笑人邪!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四其字皆就使民上说。”
偶与日宏论诗,因谓之曰:“性情一也,而有十五国之不同,微乎危矣。”
乘除之法,唐九执婆罗门,以书为计,其学不传久矣;回回土盘,未广流布,世亦无有知者;泰西来宾,书数始为合一。余别有《序》一通,推论其故。汤道未更制方筹,尤为奇创;与盘珠而三,皆绝世之奇构也。
徐炳文,梅堰人,孔东塘门人,尝辑《二十一史孝子传》。读其《两晋》一册,殊有可观。
辛未春,戛尔旦提兵忽抵西口(噶尔丹内犯,在庚午夏,此误),京师戒严,每牛录下枪手派至八名,几于倾国矣。城内外典廨尽闭,米价至三两余。
曾天妹,青藜幼子也。青藜死,榇归,其如夫人亦死。天妹幼无所归,奉世抚之如子,此今人之所难也。
舟中读张戴人《儒门事亲》一书,觉耳目一新,颇有悟入处,真医学士中申韩也。
寒山赵凡夫先生六书之学,近代人无出其右者。其《说文长笺》,虽未尽合于理,然亦弘博可观矣。先生以谐声之故更求之等字。有真定淖公,先生师之,供养于法螺庵,与先生衡宇相望也。
淖公精《五天梵书》,以大梵书题法螺庵额,曰“达摩商亻去”,至今犹在。
洪武二十三年,《洪武正韵》,颁行已久。上以字义音切,尚多未当,命词臣再校之。学士刘三吾言:“前后韵书,惟元国子监生孙吾与所纂《韵会订正》,音韵归一,应可流传。”遂以其书进。上览而善之,更名《洪武通韵》,命刊行焉。今其书不传,仍行《正韵》。
今爰书中,有大诰减一等,自死罪外,无一不然,此未知立法本意者也。明太祖颁行《大诰》,一切官民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有者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今民间虽有此本,顾概有减等,而不闻有加等,此因仍之误也。然徒杖笞减一等者,犹未相远;流配一减,即为徒罪。以律“二死三流”,同为一减故也,因以流罪废而不用,而律为空设矣。然流罪下死刑一等,尽有情罪深重者,降而为徒,法实不蔽,奈何因仍而不改乎?
明禁中,端午有龙舟骠骑之戏。骠骑者一人,骑而持帜前行,后骑继之,各于马上呈弄伎巧,盖以习骑乘云,实元制也。龙舟,似亦有习水师之意。
永乐时,禁中有剪柳之戏。剪柳,即射柳也。陈眉公云:“胡人以鹁鸽贮葫芦中,悬之柳上,射之。射中葫芦,鸽辄飞去,以飞之高下为胜负。往往会于清明端午日,名曰射柳。”
宣德十年十一月朔,当颁历,以是日日食,移于十二月朔;成化十五年十一月朔,值冬至,移十月朔;弘治三年十一月朔,值冬至,移望日。前此颁历,皆在十一月朔,嘉靖间,始改十月云。
旧制,殿试在三月朔日。成化八年,以悼恭太子发引,改于十五日,至今因之。
正统十一年正旦日立春,礼部言:“二节同一日,宜杀立春日。”从之。天顺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万寿圣节,又值冬至,礼部言:“二节当行庆礼。”然致词各异。
儒者谓管仲煮海,为伯国之术,然历代行也,未有能废者。明朝国赋,所资于盐尤溥,以近日计之,岁岁入余盐课税等银约一百万三千两有奇。各边中盐引价约五十六万七千两有奇,其于全赋,盖五之一云。
永乐取举人监生年少者,入翰林院习夷字,以通事为教师。科举时,任其应试,卷尾识译书数十字。三场毕,送翰林院定去取,仍送入场填榜,盖优典也。中榜后,改为庶吉士,仍习译。其后习译益多,中第者益众,有一榜中三十余人者。天顺中,以奔竞者多,乃革之,而用民间子弟。
洪武乙丑科,丁显为状元,练子宁为榜眼,花纶为探花。子宁有《送花状元归娶诗》,以状元称花,不晓其故。考宋时称鼎甲者,皆为状元,或以是也。是年,黄子澄以三甲改庶吉士,今状元考与翰林题名,皆以黄为探花,而遗纶名。盖是科题名碑有缺,故误传耳。
曹鼐以典史中状元,人皆知之。洪武辛未,榜眼吴言信,福建邵武人也,以钞局副使中,人多未之知也。正统壬戌,又有松陵驿丞郑温中第。
嘉靖中,南给事高鹤者,绍兴人也。尝具疏劾严氏姻亲,忤旨降县丞,稍迁凤阳属邑令。偶有严氏家奴,乘传过其邑,鹤执之,杖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