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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被水纪闻
姚济
本年自前四月初,至闰四月底,晴少雨多,或连五六日不止,或连昼达夜大雨如注。西北低洼之田,已尽没水中,荒象已见。乡民赴县报荒,不期而至者约有四、五处。以后景象,当有不止于此者。因就所见闻,按日记之,以便稽考。
五月 初一日,竟日小雨。
初二日,夏至。晴雨参半。
初三日,辰刻大雨,至晚大河中潮汛,已涨有四、五尺。
初四日,阴雨。闻华、娄署前来报水者,均有三百多人。
初五日,竟日阴。
初六日,竟日雨,闻东北乡已有借灾肆抢者。
初七日,竟日雨,有人从张泽来,云彼处水已出场,幸未入室。
初八日,自辰至酉,大雨倾盆。小街极低处,已积水半尺许矣。
初九日,阴,夜复大雨。
初十日,竟日阴,报荒乡民日多一日。夜仍雨。
十一日,竟日大雨。市中米价已增至每升四十六文,稻草每斤四文。
十二日,雨。是日娄邑尊(李公名辉海)下乡勘水。
十三日,阴雨参半。
十四日,日夜大雨。
十五日,自黎明至夜晴。
十六日,雨。有地方公呈,请禁客籴,颇为有益贫民。
十七日,竞日大雨。夜复东北风大作,竞夕风声、雨声、坍墙倒壁声不绝于耳。
十八日,小暑,雨。余家后墙亦坍。
十九日,大雨三四次。水势自月初至今,日涨一二寸、三四寸不等。闻白龙潭一带,人家已住水乡矣。
二十日,雨。闻江阴东门外地陷成河,未知其细。
二十一日,雨,复大雨。而风闻金陵人多避居钟山上,未知试期何如。
二十二日,雨,闻乡民报荒,有在府堂啰扰者。太守请城守营及华、娄两邑尊曲为开谕而退。太守练公名廷璜。
二十三日,雨。闻金山有拆毁大堂之信,未知确否。
二十四日,阴,夜雨。闻北乡境倪、陈各家被抢状。
二十五日,大雨。华、娄已通谕各富户平粜,并设局劝捐备赈。地方官之心,不可谓不静,其如乡民藐不畏法,日逐聚众报荒,出言无状,人心之坏,不知其何以至此。
二十六日,阴,夜仍微雨。闻省中被水状。并有人自清江浦来信,除邵白等处,人家半没水中。其余各府县城内外,无不积有二三寸水。高处尚属可免。特此在发【信】日前所见,现更不知何如。闻昨日娄邑有解到抢犯三人,当堂杖责收禁。
二十七日,晴,夜有微雨。天虽有好意,然河水日涨,高处尚与岸平,低处如北外下塘及城中吴家汇、邱家湾等处,均已上岸半尺许。吁,可畏哉!昨悉乡中富户以怕抢故,纷纷搬入城中。然仅可挈眷,不能运物。运则无有不抢。如此借荒行劫,藐视王章,宜乎彼苍之隐夺其食,听其积久而毙也。闻浙江严州起蛟,漂没无算。
是日,有青浦千余人,硬开吕岗泾坝,意在泄青浦水故也。
二十八日,竟日晴。闻娄署前有二十图乡民哄事索食,唐突县尊。立擒四人杖放。并闻某县韩某为乡民咬伤而死,亦异事也。河水又涨二三寸。乡间牛羊等俱寄养城中。
二十九日,辰刻雨,即晴。娄县有东外马姓,解进抢犯一名(姓彭),当堂杖责,并令插耳箭出游四门示众。甚为快事。此等强民不可无此大戒。并闻华邑亦将抢犯杖至盈千,监候详办。同一疾恶如仇,似少作用。未识四乡闻之,亦稍知警否也。水势又涨三四寸。
三十日,竟日晴。傍晚东南风大作。据云,乡间水势渐退去一二寸,而城中河水仍无退象。午刻,闻佘山十四图地保擒到抢犯三名,当堂杖责后,插箭游门,稍彰国法。其如东北一路,仍抢者纷纷。
顷闻,莘庄冯小泉家,于二十六、二十七两日有乡民千余人,聚将肆抢,当雇庄丁一二百人隔河把守。又得莘庄来人三百名,及马家(十四图)所雇乡勇五六十人,闻风来助。相持两日,各执器械并鸟枪等,两不相逊,几成械斗。小泉因来城请示。似此抢劫成风,以强为胜,实为乱阶。吾辈虽无民任,然睹此情形,于心闷闷。未识当事者将何以处此也。
并闻娄邑在西外劝捐,在城各绅富如韩瘦山封翁、张梅岭学博各捐钱二千千文;以次乐输,颇为踊跃。惟有监生卫书源者,初以河车起家,积田至三千余亩,吝不肯捐。闻邑尊已将该图地保枷号卫姓门首,催令书捐。未知河车肯发善心否。
华亭设局,四五日并无一绅富到局书捐。惟闻西内侯姓许捐钱二百千文。邑尊金公(名咸)甚不惬意而去。旋令仓书送来告示底一纸。内有:“本县既因福薄累民,又无才具,不能劝捐集事。惟有听民自向各富户踵门求食,切弗生事。即或遇有为富不仁之家,将尔等或麾门外,或加唾骂,只宜顺受。再四哀求,务望激发天良,解囊肯救而后已。含泪书此”等语。闻之可为三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