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二十六年尽并六国,则是十六年之前未能致侯国子女也。牧乃谓”王子王孙辇来于秦,为秦宫人,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阿房终始皇之世,未尝讫役,工徒之多至数万人。二世取之以供骊山。周章军至戏,又取以充战士,歌台舞榭元未落成,宫人未尝得居。秦《本纪》所谓殿屋复道、周阁相属,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者,谓渭北宫宇,非阿房也。牧顾有“妆镜晓鬟脂水”之句,凡此,程泰之《尚书雍录》皆尝辨之,故不详及。独“未雩何龙”之语,不免与高阿那肱为类,尤可怪也。
洪《驹父诗话》载鲍饮止之说,谓古本作“未云何龙”,然未知何所据。
知钦州林千子,坐食人肉削籍,隶海南。天下传以为异,谓载籍以来未之见。余记《卢氏杂说》:唐张茂昭为节镇,频吃人肉,及除统军到京,班中有人问曰:“闻尚书在镇好人肉,虚实”笑曰:“人肉腥而且臊,争堪吃”《五代史》:苌从简家世屠羊,从简仕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尝历河阳、忠武、武宁诸镇,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九国志》:吴将高沣好使酒,嗜杀人而饮其血。日暮,必于宅前后掠行人而食之。
又本朝王继勋,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时屡以罪贬,后以右监门卫率府副率分司西京,残暴愈甚,强市民家子女以亻给使,小不如意即杀而食之,以椟贮其骨,弃之野外。女僧及鬻棺者,出入其门不绝。太宗即位,会有诉者,斩于洛阳市,则知近世亦有之。若盗跖及唐之朱粲,则在所不足论也。
吴传朋出己意作“游丝书”,世谓前代无存。然《唐书 文艺传》吕向能一 笔环写百字,若萦发然,世号“连绵书”,疑即此体也。
世人疟疾将作,谓可避之它所,闾巷不经之说也。然自唐已然。高力士流巫 州,李辅国授谪制,时力士方逃疟功臣阁下。杜子美诗“三年犹疟疾,一鬼不销 亡。隔日搜脂髓,增寒抱雪霜。徒然潜隙地,有腼屡鲜妆。”则不特避之,而复 涂抹其面矣。
享有体荐,宴有折俎。体荐,谓半解其体,荐而之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肴干而不食,所以训其俭,亦谓之房,即《聘义》所谓“酒清人渴而不敢饮,肉干人饥而不敢食”者也。折俎谓体解节折,升之于俎,物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亦谓之淆。若祭宗庙、郊祭天地,全其牲体而升于俎,则谓之全。今人会客,于淆核之外,或别具盛馔,或馈以生饩,或代以缗钱,皆不食之物。近于古之体荐者,而举世呼为折俎,正与《左传》、《国语》本文背驰然。
今人误用古语者极多,不独此也。
沈约《宋书礼志》云:汉建安十年,魏武帝以天下雕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魏高贵乡公甘露二年,大将军参军太原王伦卒,伦兄俊?作《表德论》以述伦遗美云,祗畏王典,不得为铭,乃撰录《行事》就刊于墓之阴。此则碑禁尚严也。此后复弛替,非也。余按《集古》、《金石》、《隶释》、《隶续》诸书:益州太守高颐碑立于建安十四年,绥民校尉熊君碑立于建安二十一年,横海将军吕君碑立于魏文帝黄初二年,庐江太守范式碑立于明帝青龙三年,皆在魏武下令之后,甘露之前。
惟巴郡太守樊敏碑立于建安十年三月,是月或未下令。约又谓晋武帝咸宁四年诏:石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皆当毁坏。至元帝大兴元年听立顾荣碑,禁遂渐弛。义熙中裴松之复议禁断,亦不然。太康四年,郑烈碑距咸宁之诏方五载。此后云南太守碑、彭祈碑、陈先生碑、裴权碑、向凯碑、成公重墓刻之类,续续不绝,岂虽有此禁,而皆不能尽绝欤欧阳公父子、赵德夫、洪文惠诸公议论不到,此何邪天下碑录又有数碑。
洪文惠谓碑录不可尽信,故不著。
《宋书 后妃传》:文帝袁后母王夫人,当孝武时,追赠豫章郡新淦县平乐 乡君。今新淦无此乡名,漫书之,或可为它日修方志者之一助。
“不耐烦”,《宋书》庾登之弟《仲文传》有此语。
谢景仁居宇净丽,每唾必唾左右人衣。殷冲则不然,小史非净浴新衣,不得 近左右。均之好洁,相反如此。 汉建安二十四年,吴将吕蒙病,孙权命道士于星辰下为请命醮之法,当本于 此。顾况诗“飞符超羽翼,焚火醮星辰”。姚鹄诗“萝磴静攀云共过,雪坛当醮 月孤明”。李商隐诗“通灵夜醮达清晨,承露盘甲帐春”。赵嘏诗“春生药圃 芝犹短,夜醮斋坛鹤未回”。醮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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